重點回顧
1.微信又更新,這個新功能太實用啦
2.兩千元以下的手機,這波殺瘋了
3.抱歉,iPhone 6s才是永遠滴神
機友們有沒有發現,現在很多App,都有做自己的“貨幣”。
比如,微信有微信豆、知乎有知乎幣、B站有B幣……更別提,QQ全家桶從網際網路遠古時期就開始做的Q幣。
而遊戲也不例外。像《王者榮耀》就有“點券”,也是用人民幣兌換的。
只是嘛,機友們肯定也碰到這種問題,這些App自己做的“幣”,只有進、沒有出。
我們往裡面充值後,很難再提出來。
機哥今天上去某個投訴平臺搜了搜,有關這方面的投訴有近兩萬條。
我們先來康康,大家都碰到了哪些問題。
有人說,因為一時手抖在QQ音樂裡充多了,卻發現不能退款。這些多出來的“樂幣”,對他來說根本用不上。
也有人說,自己的快手賬號不再使用,想登出前把“快幣”拿出來。然後發現,這些充值進去的錢,就像打水漂一樣,拿不出來了。
還有不少網友說,自己原本是想用“金幣”來買王者榮耀的面板,結果錯點成“點券”,現在也無法退款了。
從用詞可以看出,網友們怒氣值爆棚啊。
他們表達的意思都是,用真金白銀買來的“虛擬幣”,為啥不能逆向換回錢?
其實嘛,機哥感覺這個問題的關鍵,也許是對App虛擬幣沒有明確的規定。
像網友說到的,如果把這些App的虛擬幣當作是預存款,那就應該退。這就跟我們把錢存在微信零錢差不多。
只是,如果把虛擬幣當作一種App裡的道具,又是另一種情況了。
跟遊戲道具一樣,屬於商品的範疇。很多商品都是貨一出門,概不退換。
這裡,我們也可以看看遊戲裡的虛擬幣是怎麼規定的。
在《關於加強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監管和執法要點指引》等多項法規裡,都有對網遊虛擬幣的規定。
機哥給大家畫兩個重點:
網遊虛擬幣只能用於消費發行人所運營的虛擬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它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除了終止遊戲運營的情況下,網遊虛擬幣不能兌換為法定貨幣。
也就是說,網遊虛擬幣不能當成法定貨幣來用。除非遊戲關停,否則虛擬幣是不能拿出來的。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像這位網友說到的,如果鬥地主的歡樂豆能提出來,那就會出大問題了。
So,現在很多App的使用者條款,也會加上這一條:不能兌換為法定貨幣。
所以退還是不退,還真是比較頭疼。
但是,機哥要說但是了。
就在最近,事情變得更加複雜。
這段時間,很多網友發現,在某些App上購買的某些服務,如果發生退款,那個App很可能只給你退對應的虛擬幣,而不是人民幣現金。
像之前媒體報道的,有人去B站買一場線上演唱會的門票,然後需要用B幣來結賬,於是他就充值了B幣。
後來,演唱會因為疫情被取消了,B站給他退款,只退回了B幣。
當他聯絡客服,說想要退回現金,結果遭到拒絕。
類似的情況,在知乎、小紅書、QQ音樂等App,都有發生。
在前段時間,這個問題還引發過一波全網大討論。
只是,現在冷靜下來後,我們也得看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些App有“底氣”不退款。
大家普遍反應,一旦跟客服溝通,客服就會說:充值過程中的使用者協議裡,已經寫明虛擬幣不支援退款。
機哥今天再去仔細看看,其實這些“幣”的充值介面,都會在角落寫著“充值須知”類似的說明。
B站的
知乎的
微信的
我們很可能只顧著付款,而忽略了這些細節。
抱著好奇心,機哥今天去扒了一下各大App的使用者協議。
比如,這兩天處於風口浪尖的知乎。
在知乎幣的協議第4條,已經寫明瞭“知乎幣不支援提現”、“不能兌換成法定貨幣”。
不過嘛,知乎沒有明說“不能退款”,所以這個界定就有點模糊了。
因此,機哥在知乎上也看到有零星幾個使用者分享,在跟客服長時間地據理力爭後,成功爭取到把知乎幣退回去餘額。
怪不得今天知乎還回應說:“小管傢俬信使用者表示將安排退款了。”
而來到別的App,情況可能就不同了。
像微信豆的條款,明確寫著“充值成功後,將不支援退款”。
只是現在用微信豆的人不多,機哥一時之間沒找到要求退款的例子。
B站這邊,情況就更加複雜。
使用者協議上來第一段就是,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經嗶哩嗶哩判斷後認為可以退款的”就能退。
好傢伙,話都被你說全了。
但還記得最開始說到的,萬一是手抖充多了、不小心充進去了這種情況嗎?
B站倒是專門寫了一條,這種情況是不支援退款的。
所以說嘛,每個App、每種情況的處理方式都不同。
機友們如果碰到類似的情況,可以先去看看那個App的使用者協議是怎麼寫的。
怪不得網友說,如果App的內購統一使用現金支付,就沒有那麼多破事了。
好在,從現在開始,情形似乎有點不同。
這兩天,有官方媒體報道了這個現象:
而在採訪裡,有律師表示:
網路平臺充值只是讓消費者的錢暫存於平臺,消費者理應享有退款自由,平臺“返幣不退款”涉嫌強制消費。
並且他建議,如果消費者與商家平臺存在糾紛,且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可向經營者,所在的當地部門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儘可能減少自身損失。
就像網友說到的,哪怕充值前已經寫明瞭條款,但條款本身合不合理,也是需要商榷的呀。
所以機哥建議大家,如果真碰到有損自身的合法權益的事情,切記不要慫。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