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麼個事:
我們班一個特文靜內向的小姑娘讓校外的小混混勒索了,還不是一次,後來事情逐漸變得嚴峻起來,因為小姑娘的校服動不動就會破開幾個口子。他家裡情況更為複雜,這裡就不多說,總之就是不怎麼管她。
沒過幾天,這事兒就引起我們男班主任的注意了。我們的教室結構很特殊:前面是教室,後面隔著一堵牆,牆上有個門,門後就是各班班主任的辦公室。
於是趕著某一天自習課,我們的班主任在後麵點名叫人,叫和她關係還不錯的和比較瞭解她生活情況的人,事情的來龍去脈沒幾句清楚了。
當天晚上放學,班主任選了十幾個看著壯實的男生,其中就有我一個,說是放學後如果沒事兒的話就先和他走,我們同意後,他和我們家裡打電話說好今天要額外補習功課了。
然後,我們班主任打頭陣,從車後備箱拿出來個棒球棍,放自己揹包裡,帶著我們班裡十來個大小夥子,個個180cm+,朝著校對面的小區前進。
拐過了一個又一個衚衕,我們老遠就聽到了我們當時都意料不到的情況,因為班主任沒說要我們來幹嘛。
接下來的事情,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今晚哥幾個去蹦迪,缺個人陪著。你跟咱去,就給你買新衣服。“我不去!”一記清脆的耳光聲迴盪在兩棟樓之間。
班主任右手棒球棍,健步如飛,誰動我學生?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