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宗道光十二年四月,南京有兩個大商人租賃一艘大船外出做買賣,划船的兩個船伕見商人攜帶重金就起了貪念,趁著颳大風,將船隻停泊在了江邊僻靜的地方。
商人對此很不滿,找來船伕說:“你們把船停在這裡,上岸會很不方便,而且這裡如此荒涼偏僻,也不是停船的碼頭啊,能不能把船停泊到其他地方?”兩個船伕嘴裡答應移船,身子卻一動不動,船依然停在原地。
兩個商人這個時候也明白了,船伕是在覬覦自己帶的銀子,他們想逃走,可是船伕堵住了出口,不由得深感憂慮。到了傍晚時分,一艘漁船從旁邊經過,商人見狀大喜,透過窗戶對著漁船上的漁翁高喊:“船家,你船上還有魚嗎,我們要買幾條鮮魚煮湯喝。”
漁翁聽了回答說:“抱歉客官,我們船上的魚已經賣光了。”商人說:“沒事,我先給你一千文銅錢做定金,你明天再來給我送魚吧。”說完,從窗戶裡面把一千文銅錢扔給了漁翁。
漁翁回家之後,越想越不對勁,因為商人船隻停泊的地方不是碼頭,而且兩個商人和自己素不相識,為何會這麼大方給自己一千文銅錢做買魚的定金,難道不怕自己第二天不來送魚嗎?商人這麼做,一定有什麼特殊的緣故。
第二天一大早,漁翁就召集了幾十個漁夫,一起乘船到昨天遇見商人的地方,呼喊商人出來取鮮魚。結果商人沒有應答,一個船伕出來回應說:“我們船上的兩個客人正在酣睡,哪裡有空親自來拿魚。昨天兩個客人對我們吩咐了,你們把鮮魚給我們就行,我們會轉交給客人,至於多餘的錢,客人說就賞給你們了。”
漁翁不肯走,堅持要讓兩個商人親自出來取魚,兩個船伕不耐煩了,一個勁兒催促漁翁趕緊走。漁翁又喊了幾聲,商人依然沒有應答,漁翁知道商人凶多吉少,吹了一聲口哨,招呼幾十個漁夫一起帶著棍棒登上商人乘坐的船隻。
漁翁上船後呼喊商人來拿魚,商人還是沒回答,漁翁就想進船艙裡面去檢視,兩個船伕居然抽出了鋼刀抗拒。眾漁夫見狀大怒,拿起棍棒就去招呼兩個船伕,正所謂雙拳難敵四手,何況船伕面對的是幾十個人,頓時被打得皮開肉綻,哭爹喊娘。
漁翁讓人把兩個船伕用繩索捆綁了起來,然後打開了船艙,只見船艙裡面血色淋漓,其中一個商人身中數刀已經死去多時,被毛毯裹著,藏在船艙底下。
令另一個商人也身首異處,被埋在船後面的蘆葦地裡面。人命關天,漁翁馬上找到當地的地保,一起到縣衙舉報了船伕謀財害命的罪行。
縣令見商人死得很慘,不忍直視,當即審訊兩個船伕。如今人證物證具在,船伕供認不諱,簽字畫押。定案之後,縣令為兩個商人設立了牌位,派人將兩個船伕剖心瀝血,祭奠商人在天之靈。然後縣令重賞了漁翁一百兩銀子,漁翁不肯接受,帶著眾漁夫飄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