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裡百科詞條:七種不能買的二手房包括1.無法提供房產證的;2.未經全部產權人授權出售的;3.被查封、扣押的;4.違章建築;5.危房;6.超標未經過處理的房改房;7.小產權房。購買上述二手房,一是容易將自己捲入產權糾紛,二是會造成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種二手房不能購買的具體原因如下:
1、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就意味著無法過戶,得不到房產的實際使用權。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2、未經全部產權人授權出售
如果房子有多個共有產權人,買房一定要徵得所有共有人同意。若有一個產權共有人不同意賣房,則該買賣合同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後產權人追究起來,你也只能退房。
3、被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的房產
被查封、扣押的房子是無法交易的,因為產權已經不屬於個人,需要糾紛得到解決,解封或解除扣押後,房子的交易才屬於合法行為,才會得到法律保護。
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週期會很長,房屋被查封期間無法過戶。
4、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一種是合法取得但未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檔案。
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透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5、危房
被鑑定為危房的房產,已經失去了居住的價值和意義,購買這類房屋不僅沒有任何價值,也會讓財產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6、存在超標未經過處理的房改房
房改房是單位給予員工的福利,面積是根據員工的行政級別、工齡等因素確定的,在二次轉讓時如果原來的產權單位認定超標,則必須先將超標問題處理完畢才可以上市交易。
7、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只有一紙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的合同,相當於花一定金額購買了房子的實用度,但建築用地實質上屬於集體,若以後遇到拆遷,僅有使用權的人是無法取得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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