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愛美心切,經朋友介紹,花800元到美容院做面部祛斑美容。那裡的工作人員用某種褐色的藥水給張女士的面部做點塗,張女士告訴工作人員自己臉上有不適的感覺,希望換一種藥,工作人員卻說這是正常反應,還說美的跡象會在一週之後出現。張女士信以為真。
事後,張女士臉上的不適感愈發激烈,到了灼痛的地步,她要求美容院儘快處理,但工作人員告知她回家後擦拭消炎藥即可。 女士臉上出現疤痕和色斑,她聯絡美容院,沒想到美容院的工作人員卻說,這是張女士個人的膚質較差,導致恢復週期比別人要長很多,預計再過一週就會好
一週後,張女士臉上的疤痕和色斑面積增加至一倍,幾乎在臉上成型,明明是去美容,卻成了傷害。張女士當然不服,她多次找美容院溝通,希望給個明確的說法並及時處理。結果美容院不當一回事,無奈的張女士選擇了報警,警察倒是來了,但雙方爭執不下,事情沒得到處理。
各位愛美人士,如果這事兒擱在你身上,你會怎麼處理?
這位張女士最後是這樣處理的:她一紙訴狀,向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美容院返還美容費用並支付後續診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訴訟費等共計5萬餘元。
法官瞭解事情始末之後,認為事情比較清晰,法律關係明確,建議張女士選擇訴請調解。
經法官的調解,美容院知道了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法律責任,願意積極做出和解,之後向張女士一次性支付了40000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