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熱的季節,人們穿的衣服要麼無袖要麼是短袖,手腕完全裸露在外,這時候戴手鍊,不會掛拽衣服,手腕的部位又能一覽無遺。故此,手鍊是夏天最適合戴的腕飾,也是夏天最暢銷的腕飾。
廣義的手鍊,也包含了手串。我說的手鍊是狹義的概念,單指佩戴在手腕上的鏈條狀飾品。兩者同宗同源。原始社會,人類常常把獸皮、犄角、動物骨頭佩掛在頭上、胳膊上、腰上、手腕上、腳腕上,一方面是扮成獵物的同類迷惑對方,另一方面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一種武器。至於那些掛在脖子上、手腕上、腰上、腳腕上的小礫石、獸齒,樹葉、果實,純屬人類無意識的美化行為,佩戴的目的是為了計數或記事。
後來人們注意到一個現象,並逐漸形成共識:一個人佩戴的動物製品越多,就證明其獵取的野獸越多,能力就越強。誰都不甘落後,於是人們紛紛把殺死的野獸皮毛和骨頭做成誇張的飾品戴在手腕上,以此炫耀自己厲害,這也讓手鍊成了勇敢、強壯、有智謀、身份、地位的象徵。
手鍊還有護身符的作用,原始社會的人類矇昧無知,每天生活在危機四伏的環境裡,要抵禦疾病、傷痛、有毒動植物、野獸、各種自然災害的侵襲,隨時可能喪命。出於對自然的敬畏和生存焦慮,他們在全身佩戴的動物製品上刻下了山河、星星、太陽、月亮等圖形,認為這些東西背後隱藏著某種超自然的力量,有了它就能獲得神靈的護佑。久而久之,人們開竅了似的,突然發現美麗的羽毛、潔白的貝殼、多彩奪目的寶石除了實用性以外,還能打扮自己。隨著人類審美意識的覺醒,他們從頭到腳包括手鍊在內的動物製品,又增加了一項裝飾功能,變身為漂亮的飾品。
手鍊、手串、手鐲在我國古代統稱腕飾,也叫腕釧。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腕飾的身影。繁欽的《定情詩》:“何以致契闊?繞腕雙跳脫。”陶弘景在《真浩》中記述了萼綠華贈與羊權金和玉的跳脫,這兩處是指手鐲。《西遊記》裡的金聖宮娘娘、玉兔精、鐵扇公主都戴著手鍊,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白於玉》中寫書生吳生和紫衣仙,離別之際難分難捨,紫衣仙把自己所戴的金腕釧摘下來送他留作紀念。
經過千年的演變,腕飾又嚴格地細分為手鐲、手串、手鍊。其中,手鍊的佩戴具有明顯的季節性,材質也更多樣,有金屬、礦石、貝殼等幾個大類。現代的手鍊較之早期,不但外觀精美,款式也五花八門:可以是規則的形狀,也可以是不規則的形狀;可以一色,也可以斑斕多彩;可以是一種材質,也可以將幾種材質組合。(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