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合同和拿到房產證後,這“6件事”要抓緊辦,不然會有大“麻煩”!現在房價很高,買房對於很多家庭都是件大事,在買房過程中也有很多“陷阱”,如果處理不當買了不好的房子,自己住得也不舒服,在買房的過程中,往往需要考慮房價的高低,地理位置,樓層格局,裝修等,其實在簽完合同,拿到房產證後,這“6件事”要抓緊辦,不然以後會有“大麻煩”。
第一是進行預告登記,現在大多數人都買新房,感覺二手房跟新房差距不是一丁點,目前很多樓盤的新房都是期房,你在支付首付款後,並不能一下子拿到房子,也就無法過戶或者辦理許可證等,房子還是在開發商那裡,用開發商的名義登記。期房也有風險,那就是開發商遇到資金困難,你的房子被抵押了或者破產清算,你的財產可能會有損失。
為了規避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提前登記。在《民法典》第221條規定,你必須辦理預告登記,這道程式一般在房管局網站就可以辦理。至於需要什麼資料可以看網站的提示也可以諮詢當地房管局。
第二是網上籤約備案,自己買的是期房,交了錢拿不到房子怎麼辦?那麼買房的時候,需要進行簽約和備案,就是把買房和開發商在售樓處簽訂的合同錄入房管局。一般的流程是開發商下載標準合同,打印出來後雙方簽字,然後在拍照上傳到系統,直到錄入房管局,到時系統就會顯示這套房子已經出售了。
只要你進行了簽約備案,經相關部門稽核後獲得備案編號,打印出合同文字,買賣雙方簽字蓋章。雙方除了持有紙質合同外,網上籤約和備案都是在房管局進行的,這也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最大限度的避免開發商賣同一套房子給不同的業主。
第三是選擇貸款銀行,現在買房很少全款買房的,基本是首付款,然後到銀行貸款。現在不同的銀行,貸款利率不同,稽核的難度也不同。房子作為家庭最重要財產,大家都不希望買房過程發生意外,家庭成員也希望自己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在買房的時候選擇主貸人一定要慎重,如果你的工作不穩定,銀行不會輕易透過,利率也會比較高,這樣就出了冤枉錢了。如果主貸人是收入來源穩定,信用良好的一方,房貸審批很容易透過。
在買房的時候,最好把信用不好的成員從主貸人名單剔除,因為抵押申請可能被駁回,由於購買期房,在簽完合同好幾年才能拿到房產證,買二手房的話,過戶完就可以重新領房產證了。在你拿到房產證後,並非萬事大吉,其實還有幾件事是需要做的,不然也會有麻煩。
首先是檢查房產證上登記的資訊是否有誤,房產證的基本資訊都是購房者提供的,大部分是工作人員錄入的,難免遇到打錯字的情況。在取得房產證後,一定要核對房產證基本資訊,如姓名、身份證號、房屋位置、單元號、門牌號、房屋面積等,如果有誤的話,應該儘快到房管局進行更正。
其次是及時辦理抵押登記,貸款買房不是銀行白借給你的,你每個月都需要償還貸款。在拿到房產證後,你需要將房屋抵押給銀行,這時就要辦理抵押登記證了,銀行會給你抵押章,等到你的房貸全部結清後,房貸章不會自動消失。你需要拿著資料去房管局辦理,完成後就可以拿到大紅皮書了。
最後是保留相關票據,買房難免會遇到各種問題,辦理房產證需要用到購房合同,契稅發票等相關資料,這些票據不要隨便丟棄,因為將來房屋出現問題,或者房屋需要轉手的時候,這些票據都可以用到,也更加方便計算個人所得稅之類的,甚至可以拿來抵稅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