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南昌街上發生了這樣一幕:一位大媽在路上推著小孩兒,(大媽疑是小孩兒的姥姥或奶奶),推著推著停下來,將在嬰兒車上哭鬧的孩子連車帶人一下子推倒,小孩兒頓時嚎啕大哭,隨後大媽連車帶人一同扶起。路人看罷驚叫著:媽——呀!
路人見狀報了警,將上門處理。
大媽僅僅因為小孩兒鬧騰,就下狠手將車直接往地上一摔,把孩子摔落在地,這位大媽怎麼這麼狠心呢?給孩子一個成長空間和幸福的童年,是媽媽和親人的大愛,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啊!
這件事兒,聯想起前一段時間接二連三發生的事兒……
深圳一對夫妻,在中秋節開車帶著三歲的女兒遊玩兒,因孩子睡在車上,就把孩子放在車裡,等發現時,已窒息慘死。
貴州20歲的媽媽,因9個月大的孩子哭鬧,用被子、枕頭捂著孩子的頭,還覺得不夠勁兒,自己又爬上去,活活將自己親生女兒捂死。
……
孩子在無行為能力之前,需要親人的照顧,呵護長大成人。結果,一些粗心大意、狠心的媽媽,親手將孩子送到天堂。還有一些家長、老人,像大媽一樣粗暴打罵孩子,灰暗痛苦的童年,給孩子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嗨!孩子讓誰看著才放心?才能露出可愛的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