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送給母親的見面禮
文 | 安然
根據老友安然提供的材料,前些日子寫了幾篇他父親,老兵姜士民的故事。安然本身是個作家,所以我說,你好歹也寫一篇自己的老爹啊。他說,寫我爹?那得捎上我媽。於是,就有了下面這篇文字——
1949年5月,父親由合江軍區政治部調至黑龍江省衛生廳擔任軍代表處處長。衛生部門女孩子多,多少幹部都想調到這個部門來。
當時,我軍對幹部搞物件有嚴格規定:必須夠“258團”標準才可以結婚。什麼是“258團”標準?
1946年6月,四平保衛戰失利後,東北局和東北民主聯軍撤退到北滿,部隊損失嚴重,幹部中一部分人思想混亂,形勢危急。中共中央作出重大決策,改組了東北局。
1946年7月,新組建的東北局領導集體在哈爾濱召開會議,研究對策,起草了東北局《七七決議》,號召東北黨和軍隊的幹部重整旗鼓,整頓隊伍,為建立鞏固的東北根據地努力奮鬥。
北滿合江軍區政治部主任卓雄在整頓過程中發現了比較嚴重的貪汙腐化現象,而卓雄反映的問題東北局早已注意到了。
1947年4月出版的東北局機關刊物《群眾》第13期出了一個專號,在該期反貪汙腐化專號上,一共通報了16名幹部。這些案例和教訓也使東北局領導意識到:貪汙腐化現象往往是從男女關係開始的。
於是東北局作了嚴格規定:連隊幹部和戰士原則上不許結婚,高階幹部結婚也要從嚴掌握。有個政策簡稱“258團”,就是男方年齡25歲以上,8年以上軍齡,團級以上才能批准結婚。在戰爭年代,這個政策執行得非常嚴格,從而保證了部隊幹部全力以赴投入戰鬥,後方幹部勤懇努力,忠於職守,直至奪取東北解放戰爭的最後勝利。
父親進入衛生廳後,經領導介紹和批准:父親姜士民與母親趙雪鸞談戀愛。
當時,東北大城市到了夜晚還是不平靜的,國民黨特務、暗殺團頻頻製造恐慌。在哈爾濱就有一個國民黨鐵血暗殺團,他們公開指名道姓的要殺那些政府、軍隊、社會重要人物。這一舉動引起我軍高度警惕並指示:到了晚上7點後,除非有緊急任務外,任何人一律禁止外出;還規定冬季晚上從18點開始宵禁,夏季從晚上19點開始宵禁。
在6月的一個下午,父親約母親一起看電影,看完電影后倆人又去馬迪爾西餐廳。這一刻,父親送了母親一個見面禮:一把勃朗寧M1906電鍍的手槍。
說一下這種槍的歷史:1904年,勃朗寧以M1903為基礎,開發出了第一支袖珍型自動手槍——勃朗寧M1906,發射6.35×15.5mm半底緣自動手槍彈(0.25英寸ACP),並於1906年正式投產。其成功設計使之成為後來大多數袖珍自動手槍的“典範”和“模板”。
孫中山先生曾使用這種手槍。因為20世紀初的中國正是內憂外患之時,國內政局混亂,戰事頻繁。勃朗寧手槍大量透過日本的轉口貿易向中國市場傾銷,即使在1919—1929年長達10年之久的對華軍火禁運期間也未停止。僅1927年,每月至少向中國轉入1500—2000支勃朗寧手槍,數量僅次於毛瑟(駁殼槍),其中相當一部分是M1906。
舊中國軍政要員和達官顯貴都以擁有這種小巧可靠的自衛手槍為榮,以致該槍供不應求。當時該槍售價在20美元左右,比毛瑟手槍價格還高。解放後,大量M1906手槍及仿製品仍然裝備我公安部門,以致配備給國家黨政軍高階領導人使用,一直延用到上世紀80年代初。
注意看,這種槍套外面帶一個裝子彈匣的套,表明佩戴使用這種槍有子彈5發,槍套上5發,9發是自衛,1發留給自己。
母親也是一名軍人,在東北軍區總醫院當護士長,配備一支勃朗寧M1900式7.65mm手槍(槍牌擼子)。
這種槍當年屬於名槍,知道它的歷史就會更加珍惜它。朝鮮抗日誌士安重根在哈爾濱火車站刺殺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就是用的這種手槍。
1918年8月30日,位於莫斯科的米海爾松工廠舉行工人集會,槍手芬妮·卡普蘭使用這種手槍朝列寧開槍射擊。
1914年6月28日,在巴爾幹半島的波斯尼亞,奧匈帝國皇位繼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婦被塞爾維亞民族主義者普林西普用這種手槍槍殺。這次事件導致奧匈帝國向塞爾維亞宣戰,成為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導火線。
當年佩戴這種手槍是身份的象徵,當時父親也佩戴這種手槍。那個年代還流傳著一句話:“官越大,槍越小。”
父親使用的勃朗寧M1900式7.65mm手槍(俗稱槍牌擼子)。
等他倆從飯店走出來時,父親下意識地看了一下手錶:18點52分。那個時候街頭已經沒有計程車只有人力車,他倆攔了一輛人力車,告訴車伕去省政府。車伕看了看父親身穿的軍裝說道:“你還敢這個時間出來?”
走到一半路程,遇到巡邏隊,要求他們下車接受檢查。就在車伕接受檢查後,趁父親與巡邏兵沒注意悄悄地溜了,活不拉了,錢不掙了。巡邏兵檢查完證件後就讓父母抓緊時間走,現在已經是宵禁。
眼瞅再有300米就到省政府的時候,在一處沒有路燈的地方,父親發現有幾個人影,模模糊糊像拿著槍。父親趕緊靠在一處圍牆邊身體擋住母親,兩個人都拿起手槍,尤其那把電鍍的勃朗寧手槍在月光下十分顯眼。這時對面的人也發現了父親,他們高喊:“站住,把手舉起來。”
父親作為一名老兵,他知道眼前的情況該怎麼應對,於是向對方大聲說道:“我是軍區政治部的,你們要檢查可以,拍著手走過來一個人。”只有很專業的軍人才會這樣處理。
對方拍著手走過來一位,父親讓母親用剛剛送給她的那支手槍對準過來人,自己一手持槍,另一手從上衣從口袋拿出證件遞對方,同時也給他看了母親的證件。
那個人身穿軍裝,也給父親看了他的證件,證明他們是在巡邏。檢查證件核對身份完畢,那個巡邏兵向父親敬禮並說道:“女首長的那把槍真亮!它在月光下閃亮,不然我們還看不出來你們有槍。”
解放後,母親離開部隊到了國家建築工程部辦公廳衛生所工作,按規定把父親送給她的那支勃朗寧M1906手槍上交了。
而父親的勃朗寧M1900式槍牌擼子一直戴到1969年下放農村前,連槍帶槍證一起上交錦西警備司令部。這支槍是他從1939年開始佩戴一直到1969年,共計30年整。
父親交了槍下放農村,心情非常不好,脾氣變得暴躁。後來我也慢慢理解了:一把跟隨這個軍人30年的槍被繳了,簡直就是在要他的命——槍,是軍人第二條生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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