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房子寫的公公跟老公的名字,我想把四歲的孩子的名字加上,可不可以?具體怎麼操作?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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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加名字和具體操作流程需要看購房流程已經進行到什麼階段,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公證,具體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檔案還需要看你們當地的規定。
在當地不存在限購政策的前提下,如果是你們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尚未進行備案,你們可以去開發商協商加名。如果是在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按揭期間,如果想增加名字,實際上是變更了合同的主體,需要各方當事人同意。一般在合同備案後,辦理產權證之前,不能直接辦理名字的變更。你可以等房產證辦理過後,申請辦理加名。但是,如果房屋有抵押貸款的,還需要抵押權人的同意。實踐當中,一般抵押權人會認為增加一名產權人,特別是一個未成年人,會增加風險,很可能不會同意加名。在這種情況下,你們需要將貸款還清後,再申請辦理加名。
通常情況下,辦理此類手續需要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房屋的產權人和加名人都要到現場,一般不需要公證,具體需要的材料各地規定略有不同,建議可向當地12345政務熱線諮詢後辦理。
來源:CCTV今日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