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李思文
“這首詩的詩意原本是諷刺,結果被改成了鼓勵,整首詩的詩意都被扭曲了。”22日,福建的遊先生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稱,天津人民出版社所出版的《孩子們的詩2》一書中,收錄了其女兒遊若昕的17首原創詩作,然而其中6首都遭到了出版社擅自修改,甚至被曲解詩意。更讓他氣憤的是,除了修改內容,詩集中所附小詩人手稿配也被P圖修改。
對此,該書籍合作出版公司北京匯智博達圖書音像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曾榮東表示,目前問題正在處理中,承諾將在“雙十一”之前召回書籍首版、修改加印版,同時進行公開道歉。
少兒詩作未經允許被出版社修改
據遊先生稱,女兒遊若昕自6歲開始創作詩歌,曾獲得過多個獎項。“2019年有組稿者和我聯絡說要把女兒的詩納入《孩子們的詩2》一書中出版,但後面就沒有再繼續跟進了。9月28日,我看到這本書出版了,電子版裡有孩子的名字,才趕緊買一本看看。”
購買書籍後,遊先生髮現該書收錄了遊若昕17首詩作,但令他詫異的是,其中6首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修改,有的詩作甚至因修改被曲解詩意。“比如那首《下筆如有鬼》,原作是批判學生背誦滿分作文的行為,但出版社把詩名改成了《下筆如有神》,一字之差,就變成了鼓勵這種行為。”更讓遊先生氣憤的是,該詩作所附的遊若昕手稿圖中的詩名也被P圖修改。
另一首詩作的詩名《白居易》也被修改。遊先生表示,該詩的精髓就在詩名,此前該詩作被收錄在其他詩集中,入選理由即為“該首詩的詩名取得絕,是整首詩詩意發生的關鍵”。然而在該書籍中,該首詩詩名被改為《爸爸的白髮》。
此外,還有另外4首詩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孩子對這件事非常氣憤,她雖然小,但寫詩也寫了十來年,對詩歌是很有主見的。”遊先生認為,如果出版社認為詩作不適合出版,可以刪除,但在未經授權同意的情況下沒有資格擅自修改。
在遊先生髮現問題後,10月2日,該圖書合作出版公司北京匯智博達圖書音像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曾聯絡他溝通,在雙方多次協商下,對方表示可召回已出版書籍、在加印新版本中按照作者原稿文字修改印發,同時就手稿P圖、擅自篡改作品等問題進行公開道歉。
但遊先生告訴澎湃新聞,在解決方案確定後,出版方遲遲沒有實質性進展,“這些內容在市面上流傳越久,對孩子的影響就越大,我們希望他們能儘快解決。”
出版方:“雙十一”之前解決問題
10月22日,北京匯智博達圖書音像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曾榮東回應澎湃新聞稱,目前問題正在處理中,但首版召回、加印版修改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我們承諾將在‘雙十一’之前解決問題。”
他表示,該書籍是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和北京匯智博達圖書音像有限公司合作出品,按照要求,編輯修改原作者內容必須要經過原作者同意,但由於該書籍是詩作合集,由不同組稿者組織內容後提供給出版方,再由出版方的編輯進行稽核,流程比較複雜,導致溝透過程中出現了疏漏,“我們現在首先是解決出現的問題,之後再追究看看是哪個層面出現了疏漏。”
他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公司正在聯絡噹噹網、京東商城等平臺進行召回,再版修改和道歉宣告也在協商中,“道歉宣告我們已經發給作者父母看了,其他方面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解決。”
針對上述情況,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竇賢尚表示,未經原作者許可擅自修改作品,不僅損害原作者名譽,也涉嫌侵犯作者的著作權。
竇賢尚分析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第三十六條也有規定:“圖書出版者經作者許可,可以對作品修改、刪節。報社、期刊社可以對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當經作者許可。”
他認為,雖然詩作者遊若昕尚未成年,但對詩作也享有著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若出版社未經詩作者允許擅自對詩作進行修改或刪減,詩作者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規定,要求出版社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鑫
校對: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