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對於君子的定義,強調“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簡單地說,君子做事,考慮的是原則義理,小人做事,考慮的是利益得失。
《孟子》開篇,就先告誡梁惠王,要辨別義與利,要重義輕利,即重視原則綱紀義理,而把一時一地一事的利益特別是個人的得失與財利,放在第二位。如果一個邦國“上下交徵利”,君臣都在追逐、爭奪私利財利,而不是首先維護道義理念、仁德仁政原則,不是事事考慮到天道天理天良天命,不去親民愛民獲得民心,那麼,孟子說“國危矣”——你這個邦國可能就要完蛋啦。
荀子的說法是:“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就是說,你首先重視了堅持了做好了符合大義大道理大原則的事,從而獲得了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個人的利益——晉升、獎掖、名聲、稱號等,這是光榮的。你率先考慮的是私利財利一時一地的眼皮子底下的利益,而後才考慮到原則義理綱紀,再找補大義正義,這樣,即使獲得了某些好處彩頭,也難以迴避有識者戳你脊樑骨的恥辱。
下要服從上,小要服從大,一時要服從久遠,要像張載說的那樣“論萬世”,這是中國儒家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思維方式。
曾子講得更厲害,他說:“君子見利思辱,見惡思詬,嗜慾思恥,忿怒思患,君子終身守此戰戰也。”君子越是看到利益,越要想到自己的尊嚴,不能輕率接受某種可能不怎麼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利益,更不能貪利失態失準,因利取辱。見到惡人惡事,君子應該想到這種負面的人與事會受到怎樣的譴責與詬病,會帶來多少後遺症。自己有什麼非理性的過分的嗜好慾望,要想想自己的嗜好慾望表現會不會帶來恥辱丟醜的後果。而自己的一時感情衝動、激忿發洩,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患惡果。想到這些,君子一生中不可放肆,不可違反禮法規矩,只能謹慎小心,律己從嚴,有所怵惕,有所約束。
曾子的說法,也與孔子講的“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相通,因為作為孔子倡導的核心理念“仁”,也正是義理的首要內涵。
古代聖賢講了這麼多重義輕利的道理,但同時又留下了那麼多奸臣貪官的可恥記錄,趙高、李林甫、秦檜、蔡京、高俅、嚴嵩、魏忠賢、鰲拜……罄竹難書,這說明了私利誘惑的危險性,也說明了整頓朝廷風氣、官場風氣、社會風氣與實現“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的不可一時稍怠。
從利字、利的概念來說,利其實倒也並不總是義的對立面。“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這一名聯出自林則徐詩作《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這裡用的是《左傳》中所述春秋政治家子產的“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一語,說是對有利國家的事,決不猶豫退縮,可以為之生,為之死,為之犧牲小我的一切,不可盤算做這樣的事給個人帶來的利害禍福,而要勇於擔當,能於出頭領先。換句話說,國家、人民、族群乃至全天下全人類的利益,根本的長遠的利益,就是大義正義義理。
從後世的觀點來看,孔子所講的喻於義與喻於利,其意義應該說已經超出了君子小人分野的範疇,而進入了忠良聖賢與奸佞國賊的兩個範疇的分野了。
(作者系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原文化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