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 臨瑞子
排版 / 小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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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曾流傳一個段子:這個世界上最困難的兩件事,一是在中國販毒,一是在墨西哥禁毒。
在中國販毒最困難,是因為中國自鴉片戰爭起至新中國成立前,就一直備受毒品的危害,新中國成立後至今,國家對於禁毒的大力宣傳深入人心,以及對毒品產業鏈的嚴厲打擊,就從來沒放鬆過。而在墨西哥禁毒最困難,則是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墨西哥的農業遭受重創,許多農民為了生計轉而種植經濟利益更大的毒品作物,併成為毒品產業鏈的一環,甚至毒販武裝裝備精良,政府軍也奈何不得,且對政府滲透嚴重,墨西哥政府也不敢輕易招惹,誰大力提倡禁毒誰將下臺甚至被滅口。
不得不說,生活在禁槍又禁毒的我們國家,老百姓安全感是很高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僅僅是針對在中國的中國公民,即使是外國人在中國犯罪,同樣會被依法懲處,不會有任何特權(具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員除外)。
下面來看一起外國人闖關入境我國走私毒品的案件:
2019年,住在泰國的一對姐妹花,因體內藏毒闖關入境,均因走私毒品罪各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01案件介紹
杜昂敦·羅(DUANGDUENROWE),女,1972年生,住泰國烏汶府平縣塔村19組157號(自報)。
維亞達·薩拉克瑪(外文名WIYADASALAKAM),女,1982年生,住泰國烏汶府平縣塔村19組273號(自報)。
2019年12月15日,被告人杜昂敦·羅夥同其堂妹維亞達·薩拉克瑪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乘坐飛機從泰國曼谷出發至衣索比亞的亞的斯亞貝巴,後二人在入住的當地酒店將他人交付的塑膠紙包裹的毒品吞入體內,並欲乘坐飛機經上海至香港,將毒品排出後交給他人從而獲取報酬。
杜昂敦·羅、維亞達·薩拉克瑪吞服毒品後,於同月20日共同乘坐ET684航班自衣索比亞的亞的斯亞貝巴至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入境時選走海關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經海關人體X光機檢查,海關關員發現二人腹部有大量圓柱狀物體可疑陰影,遂通知偵查機關,偵查人員當場將二人抓獲。
之後,杜昂敦·羅於2019年12月21日至24日在上海市監獄總醫院排出塑膠紙包裝的白色紡錘狀物體100粒,內有白色粉末,淨重793.3克;維亞達·薩拉克瑪於2019年12月20日晚在上海市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排出塑膠紙包裝的白色紡錘狀物體16粒,同月21日至24日在上海市監獄總醫院排出上述物體82粒,內有白色粉末,共計淨重769.9克。經上海市毒品檢驗中心檢驗,上述粉末中均檢出可卡因成分,含量分別為78.92%和85.90%。查獲的毒品已由上海市公安局緝毒處依法收繳。
杜昂敦·羅到案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被告人維亞達·薩拉克瑪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杜昂敦·羅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驅逐出境。
但被告人杜昂敦·羅不服,提起上訴,認為原判量刑過重。辯護人提出,杜昂敦·羅系從犯,且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要求對其減輕處罰。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杜昂敦·羅夥同他人,採用體內藏毒的方式共同非法攜帶1,563餘克毒品可卡因闖關入境,毒品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依法應予處罰。最終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而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維亞達·薩拉克瑪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萬元,驅逐出境。
02本案關於走私毒品罪的法律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因此,無論是否是外國人,只要膽敢在中國碰毒,必將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