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藝術家塑造偉人形象時,通常會避諱一個情節——閉眼的一瞬間。
但是,下面這幅畫作上的周總理,卻是閉著眼的。作者描述的是總理晚年真實的生活細節。
當時,總理已經查出得了絕症,可等著他處理的工作堆積如山,根本沒有時間休息。
那天,總理一直連續工作了30多個小時,接下來還得去見外賓。
眼看還剩十四分鐘就要出發,已經極度疲勞的總理說去洗把臉提提神。
誰知秘書在門口等了許久,都不見人出來,他進去一看,才發現總理靠著牆睡著了,手裡還握著刮臉刀和毛巾......
為了節省時間、處理更多的工作,總理對出行的要求就是一個“快”字,有一次,從中南海西花廳到西苑機場,他竟然只花了13分鐘。
建國初期,北京的行車秩序並不是很好,每次一出門,警衛人員總是提心吊膽,生怕會發生意外。好在司機車技精湛,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總理乘車並沒有遇見危險。
然而,危險還是來臨了。
1961年6月15日那天,周總理經歷了一生中最危險的車禍,他和車上的工作人員差點因此喪生,而肇事者事後的表現,更是讓人覺得氣憤不已。
街頭遇險
這天正下著雨。
按照日程安排,下午2:30周總理就要趕到釣魚臺,陪越南總理范文同一起出席歡迎大會。
一般像這種重大國事活動,總理都會乘坐吉斯3ИC—115型防彈車,這種車是50年代從蘇聯購置的,車身既長又重。
這天,總理照例坐在後排左側,衛士長成元功坐在右側,警衛員張樹迎則坐在副駕駛位置。
總理出行時,從來不讓派警衛車在前面開道,當天也是一樣。
雨依舊下個不停,司機楊金明一邊注意路況,一邊留心不讓泥漿濺到行人身上,成元功和張樹迎則謹慎地檢視四周情況。
車子很快便穿過了西四牌樓地段,再往前就是阜成門城樓,出了城樓後,道路瞬間寬闊了許多,此處車少人少,算是安全行車的最佳地段。
然而,正是在這個地方,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當時,總理的車剛駛到展覽路南口,大家突然看見一輛卡車從前面路南一個大門裡駛出。
楊金明知道那裡是北京市電車一廠的車場,正常情況下,卡車出門後會右轉,向東行駛,大家各行其道,互不妨礙。
誰知,就在總理座駕即將和卡車交會時,那輛卡車突然向左駛入逆行,既沒有打轉向燈,也沒有鳴笛,更沒有打手勢,直接就橫在了馬路中間,警衛員大叫:“卡車!危險!”
司機楊金明的反應比警衛員更快,他迅速鳴笛、點剎、換一檔、向右避讓,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完這些動作後,楊金明突然發現前面有根粗大的電線杆,弄不好,直接會被卡車擠到電線杆上,他身體比腦子反應快,立即把方向盤向左打死,反向避讓。
這時,卡車車身已經近在眼前,眼看兩車就要相撞,成元功立即用左手和身體使勁架著總理,右手則用力支撐著前排靠座,前排的警衛員張樹迎也轉過身,想要護住周總理。
千鈞一髮之際,楊師傅猛地一踩剎車,吉斯車來了個180度大旋轉,嘎地一聲停住了。
雖然車子在急掉頭時,大家都失去了重心,差點摔倒在座位下面,但好在誰都沒有受傷。
好險!
讓人氣憤的是,那輛卡車司機闖下這麼大的禍之後,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依舊不打指示燈、不鳴笛,莫名其妙地在馬路中間來了個大迂迴,然後又開回了電車公司。
成元功等人氣得不行,這個司機怎麼如此膽大妄為!要不是怕耽誤周總理的正事兒,真想立即衝上去找他理論。
周總理也動了怒,緩過勁兒後,他指示成元功,要把這個情況告訴公安局,讓他們查清楚究竟是什麼人不守交通規則?是有意還是無意?
交待完這些之後,總理又大大地表揚了楊金明一番。這次,若不是楊師傅技術高超、臨危不亂,做了一連串靈敏操作,大家很可能會受重傷,說不定連命都沒了。
楊師傅笑笑,依舊全神貫注地倒車、調頭,繼續向前行駛,準時將周總理送到了釣魚臺。
雖然已經脫險,但成元功越想越後怕,乘車遇險這種事兒,周總理早年並不是沒經歷過。
1925年廖仲愷遇刺後,總理擔任案件調查委員,坐著汽車回司令部時,由於司令部臨時改變口令,沒有馬上回答上來,總理的司機和護衛都被哨兵用機槍掃射死了。
1937年5月,周總理坐汽車從延安到先去談判,途徑陝北嶗山遭遇土匪的埋伏,司機被槍殺,警衛員們犧牲了一大半,周總理在大家的拼死掩護下,才得以安全脫險。
誰都沒想到,在解放後的北京的大街上,竟然會又一次遇上這麼大的危險。
那麼,這次車禍究竟是蓄意謀殺還是意外?
真相大白
到了釣魚臺之後,成元功立即打電話向公安局和警衛局報告這件事。
公安局長馮基平得知竟然發生了這種事,不敢怠慢,立即帶著相關人員,趕到了現場。
此時,電車公司的廠長和黨總支書記也已經從傳達室得到訊息,一聽自己廠裡的卡車差點撞到周總理的座車,兩人嚇得臉色鐵青。
還沒等倆人想好該怎麼做,公安局和交通部的領導已經到了電車公司大門口。廠長帶著相關人員,慌里慌張地往大門口跑去迎接。
雙方一碰面,很快就搞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那個卡車司機是電車廠的維修工,名叫張興辰。這個小夥子最近在偷偷學駕駛,經常開著車在廠裡轉。半生不熟時最有癮,張興辰一天不開車,心裡就癢得不行。
事發當天下午,張興辰忙完手裡的活後,藉口要給卡車加油,向班長要鑰匙。班長其實明白他是想開去玩,原本不想給,但又不好當面拒絕,就把鑰匙給了他。
以往,張興辰都是在廠裡開,從沒上過路,這次,他決定上街試試,便把車開出了廠門,想著轉一個大圓圈就回廠,根本沒在意對面有車沒車。
大夥勘察完現場之後,忍不住陣陣後怕。
總理的吉斯車車身有6米長、5噸重,方向盤很不靈便,加上今天又下著雨,路上有水,車速還很快,若不是總理司機發現得早,及時調頭、剎車,若不是周總理和警衛員提前做好應對防護,這次即便不被撞死撞傷,也一定會因在車廂裡翻滾而受傷。
不過,也幸好今天總理坐的是吉斯車,若是換了其他車身重量輕的,一定會因為失去重心而翻倒。那後果可就嚴重了。
張興辰闖下彌天大禍,既懊悔又害怕,那位借給他車鑰匙的班長,更是氣得兩眼發黑,不停地自責不該礙於情面,把鑰匙交給他。
弄清楚情況後,公安部和電廠公司的同志,立即趕到大會堂,向周總理彙報。
回到西花廳後,總理一想起此事,忍不住罵道:“荒唐!怎麼能隨便把車開出來玩?多危險!”
正巧鄧穎超也在,一聽總理今天差點出了車禍,也嚇得不輕。
不過,生氣歸生氣,總理還是耐心地囑咐成元功,讓他透過公安局轉告電車廠領導:
一、要結合這次事故對全廠職工進行教育,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二、廠裡要加強制度管理,沒有制度不行,有制度不執行同樣不行;
三、至於那位私自開卡車出廠的同志,處分歸處分,但不能因為遇見的是我的車就加重處分。
此時,張興辰闖下彌天大禍這件事很快傳遍了全廠,大家議論紛紛,都等著看張興辰挨處分。
最終,張興辰給了警告處分,大家都說,幸虧他遇到的是周總理,要不然,降級、開除、蹲大牢都有可能。
不過,事後,負責交通管理工作的閆榮久也對成元功等人提出了建議:不能老是圖快,要沿著佈設好的專勤路線走。
比如這次去釣魚臺,本來警衛部已經為保障國賓活動專門佈設好了路線,但是周總理他們為了節省時間,沒走這條路,而是選擇了最短路線。
雖然此次沒有釀成大禍,但閆榮久依舊冷汗直冒:“要是總理的車出事兒,就算別人不說,我自己也要捲起鋪蓋捲進去坐大牢。是我們沒把北京的交通管好啊!”
按理說,闖下這麼個大禍之後,肇事者張興辰應該吸取教訓、牢記規則,做事也應該更加謹慎才對。
然而,沒過幾年,張興辰去檢修電車時,違反操作規程,還沒等電源切斷就俯下身去檢修,不慎觸碰到了開關,電車突然啟動,從他身上軋了過去,人當場就沒了。
不守規則者,不是害人就是害己,又或者,是既害人又害己。
張興辰就是最好的例子。
後記:
規則,是制定給所有人的。
對於遵守規則的人來說,是一種保護;對於不遵守規則的人來說,是一種約束。
周總理是制定規則的人,同時也是最遵守規則的人。他不止一次告誡身邊的人:我是總理,應該帶頭遵守交通規則,我的車,絕對不能撞到人。
關於乘車一事,周總理曾經做過很多規定,比如下雨天不能把泥水濺到行人身上、去會場不能搶別人的車道、不能停在老人的車前、不能讓停車場的交通民警給予特殊照顧......
有權而無私,周總理身居高位,仍然牢記遵守規則、尊重別人,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說自己做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