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畢業即結婚,結婚以來,一直執著於考編,奈何一直考不上,所以一直沒工作。
今年,懷孕了,原本想好好準備考試的,也沒考了,因為戶籍原因沒報上名,現在因為疫情原因,我們省很多考試都延期了。剛好延到預產期的那個月,更是沒辦法參考了。
我在想,如果沒有結婚,我考自己戶籍所在地的工作是不是更好,畢竟是省會城市,而現在結婚到縣級市,各種考試限戶籍,又因為疫情原因很多崗位限應屆生,感覺自己真的沒有機會。
所以,如果我離婚,回到戶籍所在地,考我家鄉的編制是不是機會更多一些,沒有婚姻的牽絆,沒有另一半的阻止,即使考不上編,我可以先找其他工作,怎麼也能養活自己,會過得更輕鬆吧。
但是現在,另一半不支援我工作,只支援我考編,考不上就沒有收入,我們的小家就只能靠他一個人養活。
他的工資也有限,生活過得很拮据,並且還沒買房,每個月還有車貸。
有時候真的想義無反顧地回戶籍地,一個人重新工作,重新生活,這樣會不會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