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物件及條件
(一)招考物件
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應屆碩士及以下畢業生一般應於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生一般應於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餘資格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也應於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報考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至35週歲,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80年10月14日以後出生);報考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至30週歲(199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醫學、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
4.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人員。
7.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機關及名額
四川省市(州)、縣(市、區)司法局招錄210名,四川省監獄系統招錄372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招錄18名,共計招錄600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物件、範圍、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附件2)。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採用網路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網路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陸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和職位表,瞭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者應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資訊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資訊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2.填報資訊。報考者按網路提示要求透過註冊,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資訊表》(以下簡稱《報名資訊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稽核處理工具(在《報名資訊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路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按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2021〕1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於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間,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透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路提示列印《報名資訊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於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重新公佈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檔案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路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式按網路提示進行。
下列報考人員透過資格初審後,於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人員,請撥打聯絡電話(028-86759175)確認後,透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稽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 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整
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之比達到1:5方可開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心理矯正、資訊通訊、醫學等急需、專業性強的職位和單位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的職位放寬到1:3。
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並在報名網站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
(四)列印准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於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陸報名網站列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影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准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 +《申論》成績×30% +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准考證。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區、市)黨委、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廣元市昭化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遊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台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1分。
(3)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範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筆試各科成績摺合之後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加分規定的,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報考人員應於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內,將准考證影印件(註明本人聯絡電話)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送到指定地點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1)的考生應提交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檔案;符合加分條件(2)的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符合加分條件(3)的考生應提交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書和親屬關係證明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報考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的,到職位所對應市(州)司法局(請按職位表所列諮詢電話詢問具體地址)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到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濱江中路1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職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於2021年12月中旬在報名網站公佈。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於成績公佈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於申請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佈。2021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排名。
(二)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在2022年1月10日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和違規違紀情況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並列人員一併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考生應攜帶《報名資訊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範圍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資訊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2.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按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檔案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1月14日至16日。面試具體事項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佔考試總成績的40%。
(四)體能測評
除醫學、心理矯正、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職位外,報考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其他職位的人員應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於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專案測評次數的覆函》執行。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分別由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考生的分組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招達到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職位,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對司法行政部門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專案執行標準的請示答覆的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執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1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專案。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專案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兩次。
(二)考察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複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兩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
(三)公示
招錄機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工作單位)、准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佈監督電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已公示的招錄職位如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
(一)司法局職位的錄用材料,由招錄單位稽核並彙總申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各市(州)司法局複核後,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審批;
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的錄用材料,分別由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稽核並彙總申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司法廳複核後,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批准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錄機關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後,由任免機關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等規定,在規定的編制、職數職級限額內按有關程式任職定級。
(三)新錄用的司法助理員在司法助理員職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司法局且使用降低筆試開考比例等傾斜政策的職位,應嚴格執行中組部《關於公務員異地交流有關問題的答覆》有關規定。新錄用的二級警長以下職務執法勤務警員在監獄、戒毒場所最低服務年限應當不少於5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務員考錄工作接受監督,報考者可以向招錄機關、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建議。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程式和許可權處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1.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援和配合。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委組織部、招錄機關或考試機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麵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絡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6.聯絡方式
招錄機關政策諮詢電話見職位表。
監督電話:028-86517762。
報名網站技術諮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獲取方式如下:
方法一:
方法二:
關於公佈四川省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十四督導組郵政信箱的公告
彭清華與省委政法委、省政法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集體談話
編輯:胡芳
來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