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們最終可以憑藉高科技,追蹤人腦中每個分子的運動軌跡,為潛意識所表現出的奇異智慧提出解釋,然而即使這樣,我們也仍舊無法理解所謂的“心靈感應”現象。蒙太古·烏曼和斯坦利·克利普納這兩位著名心理學家,曾進行過一系列精心設計的實驗,成功證明清醒者可以把頭腦中的意象傳送給多個房間之外的熟睡者,使該意象出現在後者的睡夢中,並且這一現象是可以重複的。實際上,這種意象的傳送並不僅僅出現在實驗室中,兩個彼此相識的人,確實經常會做意象相同或類似的夢。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我們無從可知。
但這的確是事實,我們甚至可以透過科學的方法,證明這種現象的存在。我自己曾有過親身經歷。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在夢裡接連看到了七幅景象。後來,幾天前在我家過夜的一個朋友告訴我,那天晚上,他也做了和我相同的夢:他夢見了同樣的七幅景象,出現的順序也完全相同。我們無法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和朋友過去的經歷毫不相同,卻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創造”了幾乎相同的夢境,這真是匪夷所思卻又值得深思的重要事件。我們一生要接觸形形色色的人和物,從數以百萬計的意象中任意選擇,然後把它們組合成一個夢,而我和我的朋友選中的,竟是相同的七幅景象。按常理,這種機率近乎為零,所以面對這種不可思議的現象,我們確信它絕對不是巧合。
這種現象儘管無法用已知的自然定律解釋,卻經常會出現,目前被人們稱之為“同步原理”。我和朋友都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會做相似的夢,只知道我們做夢的時間很接近。在這種離奇的現象之中,時間可能是重要的乃至是決定性的因素。我們常常聽說,在某次嚴重的車禍中,總是有某個幸運的傢伙,神奇地從撞得稀巴爛的汽車中逃生,而且安然無恙。若說汽車可以藉助“直覺”,故意將自己撞成某種形狀,以便保護某個乘客,或者說乘客會憑直覺將身體蜷縮成某種姿態,以便適應變形的車輛,這聽上去顯然過於荒謬。沒有任何已知的自然法則可以解釋,車輛透過特定的變形適應乘客的身體(事件A),或者說乘客的身體自動適應了車輛的變形(事件B),這樣的事件究竟為何會發生。然而,這兩個事件之間儘管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卻不可思議地同步進行,讓乘客得以活命。同步原理雖不能解釋這其中的原委,卻可以明確地顯示在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中,往往都是兩個事件同時及時地發生,而不只是其中的一方運氣好而已。同步原理無法對奇蹟本身做出解釋,只能告訴我們,所謂“奇蹟”也許只是極平凡的事件,只不過它們與特殊的時機巧妙配合,到了天衣無縫的程度。
兩個人做起了相同的夢,這種偶然事件在統計學上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除非是心靈感應或是超自然現象。所謂“偶然事件”本身的定義就很模糊,大多數心靈感應與超自然現象,其意義或許同樣是模糊不清的。儘管如此,某些心靈感應現象的大量出現,卻有可能給我們帶來好運。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它們可能給當事者提供意外的幫助。
一位受人尊重、思想成熟、具有懷疑精神的科學家,曾這樣描述他的親身經歷,並與我一起進行分析:“上一次參加完學術會議,我見那天天氣很好,就決定沿著湖邊的道路開車回家。你知道,沿湖的道路有許多視線不良的彎道。快要接近第10個彎道的拐角時,我突然想到,一輛汽車可能從拐角處衝出來,衝向我所在道路的一側。我沒有過多考慮,馬上用力踩剎車,讓汽車徹底停下來。就在這時,果真有一輛汽車從拐角處猛衝過來,車輪越過了路中間黃色標線6英尺的距離。儘管我的汽車原地不動,還是差點兒被撞上。如果我不是果斷停車,那麼毫無疑問,我們就會在拐角處撞到一起。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使我決定馬上停車。在其他10多個拐角處,我可以在任何一個拐角停下來,但是我卻沒有。以前我也曾多次駕車透過那條路,儘管也想到過撞車的危險,但從未停過車。這也使我很想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超感知覺或者別的什麼,總之,我沒有任何理想的解釋。”
這種在統計學上無法解釋的巧合,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同步原理的表現,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我們聽說過死裡逃生,也聽說過禍不單行。我們對同步原理的科學研究,還存在漏洞和不足,有必要繼續進行深入研究。現在,我只能發表個人的“不科學”的看法:現實生活中反覆發生的這種在統計學上機率很小的事件,帶給我們好處的機率,遠比造成破壞的機率大。我所說的“好處”不僅是救人一命,也包括促進心智的成熟,改善生活的質量。心理學大師榮格在《論同步現象》一文中提到過的“聖甲蟲之夢”,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我舉的這個例子,和一位年輕的女患者有關。不管我怎樣努力,似乎都難以觸及她的心靈本質,問題在於,她似乎無所不知。良好的教育背景,成為她自我掩飾的絕佳武器。不管什麼事,她都會有理有據地分析。她的笛卡爾式的邏輯過於精密,幾何式的現實觀無懈可擊,讓我的一切努力都變得徒勞。我試圖在她那邏輯主義的面具裡,摻入一些溫情的人性成分,但無任何結果。最後,我只得寄希望於發生某件意外的、不合常理的事情,以便打破她自我封閉的藩籬。我果然等到了這樣的機會。有一天,我和她面對面坐著,我的背後是一扇窗戶。我專心聆聽她滔滔不絕地解釋她生活中的種種事件。她說前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人送給她一個黃金做的聖甲蟲——一件名貴的珠寶。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從我背後的窗戶那裡,突然傳來叩擊玻璃的聲音。我回頭一看,原來是隻小蟲子,它居然想從陽光明媚的室外,爬進光線暗淡的房間裡。這真是一種不尋常的現象!我立刻開啟窗戶,在小蟲飛進來時,一把把它抓在手裡。仔細一看,原來是一隻金龜子,長得和聖甲蟲頗為相似,金綠色的外殼,就像是黃金打造的。我把它拿給她看:“瞧,這就是你說的聖甲蟲。”這次意外事件,對她的衝擊是難以想象的,她理性主義的保護傘一下子就被擊潰了,抗拒的心理剎那間崩塌。此後對她的治療,就變得越來越順利了。
以上談到的是一些有益的超自然事件,它們都屬於serendipity(不期而遇的收穫或好運)的範疇。根據《韋氏大辭典》的解釋,serendipity的英文原意是:“意外發現的有價值或令人喜愛的事物的天賦和才能。”
這個定義值得關注的地方,就是它把“好運”看作是一種天賦和才能,換句話說,有些人具有這種天賦和才能,而有些人則不具備它。我的基本假設之一就是,“意外發現的有價值或令人喜愛的事物”是上天恩典的表現之一,這樣的恩典是我們所有人都能觸及的,只不過有的人能夠把握,有的人卻讓機會白白溜走。那麼,如何果斷開啟窗戶、放甲蟲進來、把它拿給患者看,也就是說如何把握住這份恩典呢?事實上,有的人之所以不懂得把握機會,坐視機會的消失,是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恩典的存在,也從不知曉某些好運的價值,因此也就從未“意外”發現過令人驚喜的事物。換句話說,人人都有機會與恩典不期而遇,但有的人在恩典降臨時不懂得把握。他們對類似的好運不以為然,以為不值得小題大做,結果任憑大好的機遇從身邊溜走。
五個月以前,我曾在一座小鎮裡安排了兩次接診,中間有兩個小時的空閒時間。為了打發這段時間,我給住在那裡的一個同事打了電話,問他是否可以讓我在他家裡寫作,完成本書第一部分的修訂。我在他家裡見到了他的妻子——一個性格內向而冷淡的女人。她一向對我愛搭不理,有時甚至懷有敵意。我們尷尬地交談了大約5分鐘。在我們短暫的交談中,她提起了我正在寫的書,問我寫的是哪方面的內容。我告訴她這本書是關於心智成熟的,除此以外並沒有說得更多。
交談過後,我坐在書房裡開始工作。過了不到半個小時,我就陷入了困境。我寫的關於責任感的內容,完全無法讓我滿意。顯然,我必須深入而詳盡地敘述,才能夠使觀點更有意義。不過我感覺到,冗長的論述可能會影響整個內容的流暢性。從另一方面說,我又不想刪去全部內容,因為某些觀點的論述是必要的。我猶豫不決,苦苦思考了一個多小時,不知道該怎麼進行下去,心情也越來越沮喪。無法解決當下的問題,讓我感到很無助。
就在這時,同事的妻子悄悄地走進了書房,她顯得靦腆而猶豫,不過表情畢恭畢敬,態度也相當溫和友善,完全不像以前見過的情形。“斯科特,希望我沒有打擾您,”她說,“要是打擾您了,您就告訴我。”我對她說她沒有打擾我,我只不過遇到了難題,眼下不知該如何解決。她手裡捧著一本薄薄的書,說:“我碰巧看到了這本書,不知為什麼,我想它可能對你有用。真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些惱火,換在平時,我或許會告訴她,我的書本來就多得不得了,我的時間也有限,沒空去閱讀它。但是她那罕見的謙遜,讓我做出了不同的反應。我告訴她,我感激她的好意,會盡可能讀一讀。我把那本書帶回了家。我不知道什麼叫“儘可能”,不過那天晚上,似乎有某種東西在提醒我,促使我把其他的書扔到一邊,開始閱讀她交給我的書。這本書篇幅不長,書名是《人們怎樣實現變化》,作者是艾倫·威利斯。書中大部分內容都在講述責任感,其中有一章還深入討論了我白天所寫的那些我並不滿意的內容。第二天早晨,我把部分內容壓縮成短小精練的段落,就這樣,我的問題解決了。
這並不是一件多麼神奇的事,我也沒必要對它大張旗鼓地宣揚,甚至可以把這件事完全忽略,因為即使沒有這件事,我照樣可以修訂完這本書。但不管怎麼說,我確實得到了上天恩典的惠顧。這個事件本身既是不尋常的,也是尋常的。說它不尋常,是因為在通常情況下,它絕不可能發生;說它尋常,是因為這種對我們有所幫助的事件,時時刻刻都發生在我們身上。它們悄悄地來到我們跟前,敲打著我們意識的房門——就像那隻甲蟲輕輕撞擊著窗戶玻璃一樣。自從同事的妻子借給我那本書以後,類似的事情在幾個月裡發生過好多次。它們發生在我的身上,有時候我能夠辨認出來,而有時候我雖能夠利用它們,卻沒有意識到它們神奇的本質。當然我也無從知道,有多少次,我白白錯過了這樣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