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間,懷仁城內有一所木匠作坊,木匠孫貴為人厚道,手藝精良。經鄰居撮合,他與本城美貌姑娘李月仙結為夫妻。李月仙自恃貌美,過門沒多久,便整日衝著孫貴撒嬌氣,發刁火。這天,為了一點小事,小兩口又吵鬧起來,那月仙竟在孫貴臉上抓了五道血印子,孫貴不由大怒,衝上前去要打李月仙,被眾鄰居拉開後,孫貴便到東街友人家中借宿。晚間他翻來覆去睡不著覺,想這潑婦如此刁潑,今晚若不教訓她一番,煞煞她的威風,往後日子怎麼過?想到這裡,孫貴便偷偷起床,在廚房裡摸了一把小菜刀,徑往自己家奔去。
這時已是四更時分,街上寂靜無人,只有兩個更夫在打更。那更夫忽見一人手持菜刀,怒衝衝擦身而過,不由心頭起疑,便暗暗跟在他身後。只見那人來到一家門前,撞開門,走了進去。老更夫見事不妙,囑咐小更夫緊盯賊人,自己奔回縣衙叫人。
小更夫緊盯那被撞開的房門,功夫不大,只聽屋內發出一陣驚恐的叫聲,接著有人從屋裡跑了出來,一見小更夫,轉身就跑,小更夫見狀,大喊:“抓賊呀!抓賊!”隨後就追。那人剛跑上橋頭,便被老更夫引來的幾個捕快堵住去路。捕快抓住賊人,認出是本地小木匠孫貴,押著孫貴返回那屋,點燃燈燭,卻被眼前的慘象驚呆了,只見一具血淋淋的女屍倒在床下,腦袋已被砍掉,不知去向。捕快見孫貴殺了人,忙抖鐵鏈把孫貴鎖上,拖往縣衙。
到了縣衙,捕快向縣官李執報告孫貴是殺人兇犯。李執猛擊驚堂木,大聲喝道:“殺人兇犯孫貴,快將殺妻砍頭滔天大罪,從實招來!”接著,他一聲令下,幾名差役將孫貴按倒在地,一頓棍棒打得他皮開肉綻、奄奄一息。
李執是個昏官,當即命筆吏寫下孫貴殺人砍頭的供詞,將昏迷中的孫貴的手印按上,然後派吏員將供詞、殺人兇器火速送常州府複核以期早日對孫貴行刑。常州府府臺袁宗煥是當朝榜眼,年輕有為,才思過人。這天,他正在翻閱卷宗,忽見懷仁縣送來一樁殺人案卷和兇器,只見供詞上所按的手印拉扯成長條,模糊不清,似犯人被人強行按上。而殺人兇器小菜刀,刀鋒斑鏽,已多年未用,且刀上沒有血跡。袁宗煥覺得此案疑竇重重,於是他決定親臨懷仁縣複查此案。
這天,袁宗煥來到懷仁縣與李執相見後,即去孫貴家中勘查。無頭女屍已經移去,床下只有一攤乾涸的血跡。袁府臺回到館驛,吩咐把月仙無頭屍抬到館驛嚴加保管,一面命吏役暗中打探懷仁縣平日慣於尋花問柳的公子和月仙被害後本城出殯埋葬的情況。
一天,袁府臺扮作一位書生,微服私訪,隨帶幾名扮作“家人”的吏員,來到街上,東遊西逛,留心觀察。忽聽街那頭有鼓樂鞭炮之聲,聽路人說是本城鉅富施大忠員外為家中暴死的廚娘出殯。只見那四個漢子抬著棺木卻步履輕鬆,毫不費力。袁宗煥覺得有點蹊蹺,便目示吏員跟蹤,兩名吏員緊隨出殯隊伍而去。這支殯葬隊伍到了城外亂葬崗,將棺木埋下後就走了。兩名吏員在這座墳上做了記號,立即回來向袁府臺報告。袁宗煥當即帶領一干吏役,去亂葬崗挖墳。開啟棺材一看,棺內果然沒有屍體,只有一個白綢包袱,開啟包袱一看,竟是一顆婦人的人頭。
回到館驛,將那人頭與女屍合上,竟分毫不差。袁府臺便命吏役從死囚牢中提出孫貴,帶至暗室,讓他認屍。孫貴一看女屍,立即斷定這女屍不是他妻子李月仙。孫貴說:“月仙身材苗條,面板白皙,而這女屍身材發胖,手臂粗黑。最為明顯的是月仙兩眉間有一顆豆大黑痣,而這女屍人頭上卻沒有。”
就在這時,另外一些在外查探的吏役報告說:“從一些尋花問柳的公子、無賴口中得知,本地施大忠貌似忠厚,卻也是風月場中的老手,只是他有財有勢,無人敢言而已。”
袁宗煥忽然想起一個人,此人名叫伍鼠。據案卷所記,伍鼠曾為施大忠家僮,後來脫離施家,投終南山彌陀寺學得一身武藝。他下山後以盜為生,專劫官宦富戶濟貧。後經富戶聯名上告,驚動了天子。捕獲後,伍鼠被判處終身監禁。據此,袁宗煥當即命吏役去州府大牢,將伍鼠提出來。袁府臺見到伍鼠,開門見山地說:“本府有樁奇案需你相助,若破此案,立了大功,本府將奏請聖上,從寬發落,放你回家與老母團聚。”
伍鼠聽了,納頭便拜:“聽憑大人差遣,囚犯萬死不辭。”袁府臺便將奇案講了出來,伍鼠一聽事關施大忠,不由咬牙切齒地說:“那施大忠是一個人面獸心的色狼……”袁宗煥聽了,心中更有了底,囑咐伍鼠此番前去不可驚動施大忠,只待查明李月仙蹤跡火速返回。
伍鼠來到施家大院,四處搜尋起來。此時已交二更,人們都已入睡,只見藏經樓上尚有燈光。伍鼠施展輕功,躍上藏經樓房頂,雙腳勾住房簷來了一個“珍珠倒捲簾”,頭靠窗戶,用舌頭舔破窗紙往裡望。只見有五六個年輕婦女打扮得花枝招展,正與施大忠飲酒取樂。伍鼠留心看那眾婦女,都有幾分姿色,卻沒有一個眉心有痣。施大忠酒酣身熱,與眾婦女摟摟抱抱,調笑了一陣,卻揮手叫眾婦女退去。
施大忠隨即插上房門轉向床後,挪開衣櫃,牆上現出一扇暗門。施大忠拿起一個燭臺,進入暗門,伍鼠輕輕推開窗戶,躍進臥室,來到暗門口,往裡一看,原來是一條通向地下的臺階,施大忠正拾級而下。走完臺階,下到地道,往前走不多遠,現出一扇木門,門上有鎖。施大忠掏出鑰匙,開鎖推門,走了進去。伍鼠竄到門前,從門縫中往裡一看,只見門裡是一間小屋,佈置頗為華麗。施大忠坐在床沿,有一婦女跪在他面前低頭哭泣。只聽那婦人哭道:“老爺,奴家已經伺候你好幾天了,你就發發善心放奴家回去吧。奴家只說是走親戚去了,絕不提府上之事……”施大忠卻獰笑了一聲:“你回不去了!外傳你已經被人殺害,連人頭也不知去向,豈能死而復生?”
伍鼠聞聽此番言語,怒火上升,不由地“哼”了一聲。施大忠猛地轉過身,喝道:“門外是誰?”那婦人也抬頭驚望,這時,伍鼠只見這小婦人眉間處有一豆大黑痣,這婦人正是李月仙……
根據伍鼠所報,袁府臺立即派出捕快,將施大忠抓獲,並從地道暗室中救出李月仙。第二天,館驛門外三聲炮響,鼓樂齊鳴,旗仗輝映,刀槍森嚴,一頂朱漆雕花八抬大轎停在門口,轎中鑽出一人,原來是巡撫李子翰親來審案。
袁宗煥、李執迎李巡撫至大堂坐下,共審殺人兇案。審案開始,李巡撫坐在大堂上,神色嚴峻,大喝一聲:“來人,帶殺人兇犯孫貴!”孫貴被押上堂來,跪下。李巡撫又喝道:“孫貴,你這殺人兇犯,快從實招來!”孫貴連連叩頭,口稱:“冤枉!”李巡撫正要發怒,只聽袁宗煥高聲喝道:“來人,將殺人真兇施大忠押上堂來!”話猶未了,只見四名捕快將已嚇得半死的施大忠拖到堂上。李巡撫一怔,驚詫地盯著袁宗煥,正要發問,忽聽袁府臺又喝道:“來人,帶證人李月仙。”話音剛落,衙役便扶著面容憔悴的李月仙走上堂來。李知縣見李月仙仍活著,頓時驚呆了。
李月仙連哭帶訴,講述她被害經過。原來,那日李月仙與丈夫吵架之後,又怨又怕,早早地將門插上,上床去睡。正睡得迷迷糊糊,有幾個蒙面人撬開後窗,鑽了進來,將李月仙按住手腳,用紗布堵住嘴巴,並把她身上衣褲全部扒下,然後用被子裹住,緊捆四肢,抬往施家。
原來,那施大忠見李月仙美貌,垂涎已久,那日聞知孫貴夫妻二人吵架,就想了一條毒計,當晚將廚娘殺死,令人抬至孫家栽贓。並把月仙衣褲穿在廚娘屍體上,放在月仙床下,李代桃僵,以便長久隱匿月仙;又假言廚娘暴病而亡,將廚娘人頭裝入棺中埋葬,以掩人耳目。滿堂吏役百姓,至此無不佩服袁府臺辦案如神。李巡撫見證據確鑿,也不由得佩服這位當朝榜眼,可他沉思片刻,突然問:“袁大人怎知李月仙就在施家府中?”袁宗煥直言道:“去施家打探李月仙的行蹤,是囚犯伍鼠所為,下官擅縱欽犯,敬請發落。”李巡撫聽了,深受感動,微微一笑說:“袁府臺破案有方,理應邀功請賞才是。”隨之宣判:“真兇施大忠立即斬首,孫貴無罪,當場釋放,伍鼠破案有功,奏請聖上解除終身監禁,及早放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