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瞞天過海”這個詞,人們馬上就會聯想到“欺上瞞下”、“掩耳盜鈴”之類的事情,然而,作者明確指出“夜半行竊、僻巷殺人”愚俗之行為,非謀士之所為。也就是說,表面上似乎二者是相同的,但他們的性質不相同!
所謂“瞞天過海”這一計的兵法運用,是著眼於人們在觀察處理世間複雜的事情時,由於某些情況下人們見慣不驚,於是就常常產生鬆懈和疏漏,這樣在戰爭中一方可以用假象來迷惑敵人,從而抓住時機趁虛而入,以較小的代價換取較大的勝利,造成出奇制勝的效果。
下文會提到賀若弼戰勝陳軍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當陳國的軍隊第一次看到隨軍虛張聲勢造成的假象時,感到驚恐不已,於是拼勁全力準備抵抗。可是多次反覆之後,他們便徹底放鬆了警惕,這時候隋軍立刻趁虛而入,一舉滅敵!
“瞞天過海”在當代也被人們頻繁使用,中東地區1967年的著名“六日戰爭”中,以色列空軍在戰爭打響後的幾個小時,便以閃電般的速度徹底摧毀了阿拉伯的空軍,他們運用的便是“瞞天過海”!
正文如下:
自以為防備萬分周到的,往往容易鬆懈,平時看慣了的事情,常常不在懷疑。秘計時常隱藏在暴露的事物裡面,而不是與公開的事情相排斥。非常公開的往往也就隱藏著機密。
按理說,秘計不能在無人的地方使用,半夜偷竊,僻巷殺人,這些都是愚蠢的行為,而不是謀士所為。比如隋朝開皇九年,賀若弼率領軍隊大舉進攻陳國,戰前他規定沿江守備部隊每次換防,都要在歷陽集中,並且插上很多旗幟,搭設許多帳篷。陳國以為隨軍馬上要來進犯,便立即召集國內全部兵力進行防禦。事後才知道是隋軍的防守部隊在調防,於是將集結的部隊撤了回來,以後他們對隋軍的做法習以為常,也就不再防備。等到後來賀若弼的部隊渡過長江,他們也沒有察覺,因此隋軍輕而易舉的襲擊了陳軍,並且佔領了陳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