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到底為了什麼?想了又想,越想越沒有睡意。臨近40,突然一下就茫然了。
從有記憶開始,我就是那個娘不親爹不疼的人。小學三年級開始寄宿學校,每週回外婆家一次,注意,是外婆家。現在想來還有點寄人籬下的心酸。雖然外公外婆都極盡可能的對我好!但總忘不了他們關起門躲著我,吵架的場景。
有人肯定會問,你的父母親呢?他們為了謀生,在臨市打工。兩個弟弟與他們在一起,在鄰市上學。我只有寒暑假的時候會過去,對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就是,隔壁伯孃對我一而再再二三說的:鯉瑪,你看你爸媽都不要你了,只喜歡你弟弟!這句話在當時是我對自己極力否定的一句話,一個不足10歲的孩子,不斷的自我安慰,這不是真的,爸媽都很愛我,只是迫於生活的壓力,不得已而為之!但往往又會有另一個聲音冒起:也許真的因為我是個女兒?他們不喜歡我?
正是因為這個主因,加上一系列的變故,致使我一出校門,便迫不及待的想擁有一個自己的家,一個屬於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