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晶/文
儘管長期處於半盲狀態,尼采在陷入瘋狂之前始終是一個勤奮的寫作者。在寫給母親的信中,他自嘲為一個“書寫動物”。除了數十部由他本人出版的著作,他留給後世大量的書信、筆記、做教授時期的語文學講義,以及一些雖然已經打磨成型卻沒有發表的文稿(比如著名的“非道德意義上的真理與謊言”一文),這些材料被統稱為未出版文稿(Nachlass)。它們包括尼采作品全集Nietzsche Werke:Kritische Gesamtaus gabe (KGW)中超過20卷的內容,以及 8卷本尼采書信全集 Nietzsche Brief wechsel: Kritische Studienaus gabe,此外還有大批存放在魏瑪歌德席勒檔案館,出於某些特殊的編輯考量沒有收入KGW的文稿。
頗為諷刺的是,擁有如此豐富的一手文獻並不讓尼采的當代學生們感到慶幸,反而給其中很多人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儘管沒有人會否認這些材料對於研究尼采生平的意義,它們的哲學意義卻招到質疑。學者們對下面這個問題爭論不休:未出版文稿對於我們理解尼采哲學是重要的嗎?還是可以忽略的,甚至是誤導性因而應當避免使用的?
一
在一篇馬格努斯(Bernd Magnus)寫於1986年的文章“權力意志與超人”(Nietzsche’s Philosophy in 1888:The Will to Power and the Übermensch)中,持上述兩種立場的研究者獲得了兩個戲謔性的稱呼:混雜派(lumpers)和分裂派(splitters)。
混雜派認為在解釋尼采哲學時應當兼顧出版和未出版的文稿。這種立場似乎基於一個簡單的理由:尼采哲學的重要性使得他寫下的一切文字都是重要的。而分裂派則堅持解釋尼采哲學主要需要根據出版文稿,其中很多人甚至認為只能依賴出版著作。他們宣稱,未出版文稿記錄的是尼采臨時的想法,並且由於其中含有大量的對其他作者的摘抄,比如著名的“我忘記了我的傘”(這句話被尼采放在引號當中),它們有時呈現的可能並非是尼采本人認同的觀點。
留下大量未出版文稿的重要哲學家並非只有尼采一人,康德、胡塞爾、維特根斯坦等人都有相當數量的遺稿,但康德研究界、胡塞爾研究界卻沒有產生尼采研究界同等規模的關於未出版文稿的爭論。相反,康德專家比如蓋爾(Paul Guyer)、阿利森(Henry Allison)、胡塞爾專家扎哈維(Dan Zahavi)等人都著力於強調未出版文稿的哲學重要性。可以說,圍繞未出版文稿的爭議是一個尼采研究界的特殊現象。我們不禁要問,尼采未出版文稿相比於康德、胡塞爾遺稿的特殊性在哪裡?
尼采的當代學生們大約會回答:“因為尼采拋棄了他的未出版文稿,而康德、胡塞爾則沒有!”這種說法和一則故事的流行相關:在1888年秋季,當尼采最後一次離開他夏季居住的瑞士西爾斯瑪利亞(Sils-Maria)村莊之時,他囑咐房東杜裡西(Durisch)焚燬他放在廢紙簍當中的文稿,而杜裡西卻並沒有執行這個指示。一些學者相信,這些本應被燒掉的筆記數量龐大,後來被尼采的妹妹伊麗莎白(Elisabeth FÖrster-Nietzsche)收入《權力意志》一書,構成了這本書的主體。然而,這些學者雖然熱衷於講述這個故事,並且推衍出種種結論,卻始終找不到足以證明這則故事真實性的第一手證據。
二
有趣的是,一場圍繞尼采未出版文稿的論爭已經在20世紀初發生,而焚燒手稿的故事正在這場論爭的中心。
廣為人知的是,在1889年初察覺到尼采精神出現異常之後,其摯友歐文貝克(Franz Overbeck)立即趕往義大利都靈,接回發瘋的尼采。然而較少有人知道,他此後開始負責回收尼采存放在各處旅居地的隨身物品,其中便牽涉到我們所關心的這批遺落在西爾斯瑪利亞的手稿。
1905年歐文貝克去世,伊麗莎白立即在報刊上發文指責他的失誤導致許多珍貴的尼采手稿遺失,甚至流入市場被公開售賣。不僅陸續有人作證曾經得到過杜裡西贈送的尼采手稿,其中有人還報告說,1889年或1890年有人冒充尼采出版商瑙曼(C.G.Naumann)的代理人到杜裡西處取走大量手稿,不知所蹤。伊麗莎白並不責怪杜裡西,她相信這位樸實的鄉民僅僅是出於對每年夏天前來他家寫作的教授的崇拜與愛,才拿出一些手稿作為紀念品送給來尋訪尼采舊居的遊客。伊麗莎白認為問題出在歐文貝克身上,他原本應當對杜裡西如何處理這批手稿作出指示。根據她的判斷,歐文貝克的疏忽大意歸根結底是源於他對於尼采的未出版文稿評價不高。
針對伊麗莎白的指控,歐文貝克的遺孀伊達(Ida)與他的學生組成了一個聯盟進行反擊:除了在報刊上發聲捍衛歐文貝克的名譽,還由伊達對伊麗莎白相關言論提出了法律訴訟。他們一方面拿出一份來自尼采房東的法庭證詞證明手稿儲存完好,並無遺失。另一方面,在他們的敘述當中,他們常常使用“無價值”、“廢棄”之類的詞彙來描述這批被尼采放在西爾斯瑪利亞的手稿。與當代的一些學者一致,他們認為尼采要求房東焚燒這些手稿的姿態本身就說明他將它們視為“無價值的”。
這份來自尼采房東的關鍵證詞全文如下:
應您的要求,我在此明確宣告,弗里德里希尼采教授1888年留在我家的物品沒有任何遺失。交由我保管的所有財物和書籍均已歸還他的親屬。關於留下的手稿,我宣告尼采教授離開時在廢紙簍中留下了若干寫有文字的紙張,並且囑咐隨後將其焚燬。我曾應一位來自不萊梅的先生 (我已經忘記了他的名字)的請求,把其中一些文稿交付給他。這位先生似乎對它們進行了某種使用。因為您的丈夫要求我將文稿歸還給尼采教授的家人,我便將這些我原本可以燒掉的檔案悉數寄回,沒有任何遺失,這裡沒有留下任何屬於尼采教授先生的物品。我如實作證。
致以敬意
杜裡西
這封信就是尼采研究界苦苦尋找了數十年的,“焚燒手稿”故事的第一手證詞。雖然杜裡西關於手稿並無遺失的說法並不可信,我們卻沒有理由懷疑他編造了尼采的指示。焚燒手稿的故事既然為真,它到底說明了什麼?一些學者認為這意味著尼采放棄了權力意志這個哲學籌劃。一些人甚至從這個故事中讀出了尼采對他的未出版文稿的否定,並且進一步推匯出我們應該避免使用這些材料來解釋其哲學。
上述兩種觀點似乎都可以追溯到霍林德(Reginald J. Hollingdale)的《尼采:其人與其哲學》(Nietzsche : The Manand His Philosophy)一書。也正是這本於1965年面世的學術暢銷書使得焚燒手稿的故事開始在英語世界流傳。
三
在霍林德的敘述中,焚燒手稿的故事首先被用來證明《權力意志》是一部偽作。我們現在看到的叫做《權力意志》的這部書並非由尼采本人定稿,而是伊麗莎白和尼采的崇拜者彼得加斯特(Peter Gast)以他筆記中記載的關於一部晚期著作的寫作計劃為依據,將一些草稿彙編而成(在這個意義上伊麗莎白堅持這是一部尼采著作)。霍林德暗示,《權力意志》這本書的問題還不止於此,其中相當大的篇幅甚至是回收的“垃圾”,實際上尼采放棄了相關寫作計劃。而這個結論被一些當代研究者進一步放大,變為了尼采最終放棄將“權力意志”提升為一個心理學與宇宙論的原則。
霍林德認為,一個作者未出版的文稿分為兩類:一類是作者本人發表的作品的草稿,它們是多餘的東西,另一類則是由於某些原因被作者本人視為不可接受的素材,凡是在由作者本人出版的作品中找不到類似段落的文字就必然屬於第二類。儘管有所謂“多餘的”和“不可接受的”這一區分,霍林德實際上認為上述兩類文稿都是被作者否定的。他強調,如果一則未發表的材料在出版作品中找不到平行段落,那麼它絕不能用於對尼采哲學的重構,而如果一則材料經過打磨與整合最終進入了出版著作,那麼我們也沒有必要關注這則草稿。在他看來,我們只應該在出版著作中去尋找尼采哲學,因為這樣才能獲得它最終的,在尼采本人看來最好的表述。
不少當代學者不加考辨地接受了霍林德的第一個結論。事實上伊麗莎白出版於1907年的《尼采檔案館與其敵友》(Das Nietzsche Archiv,seine Freundeund Feinde)一書明確告訴了我們現存的哪些手稿來自於西爾斯瑪利亞的廢紙簍。這些手稿被裁剪為11則筆記收入1906年版的《權力意志》,只佔此書百分之一的內容,而其中只有一則筆記提及了“權力感”。因此焚燒手稿的故事根本無法用來支援所謂尼采放棄了《權力意志》寫作計劃的觀點,更無法說明他放棄了權力意志這個哲學籌劃。
霍林德的第二個結論同樣得到了不少人的贊同。萊特(Brian Leiter)是其中的代表。他首先將焚燒手稿的故事誇大為尼采想要把他的未出版文稿統統銷燬,然後宣稱既然只有部分筆記被放入出版著作,就說明尼采認為剩餘的筆記價值可疑。
然而,這種對未出版文稿的理解在歷史和闡釋學上都顯得幼稚。霍林德和萊特似乎始終沒有意識到,未出版僅僅意味著尚未出版,很可能在某個恰當的時刻作者還會回到這些草稿,而這些進一步的計劃又可能因為各種意外而中斷。除非作者本人作出明確說明,我們無從知曉其將如何使用這些材料。
霍林德和萊特的說法尤其顯示出他們對尼采工作方式的無知。事實上,儘管某個特定時期的筆記常常是某部專書的草稿,尼采並不會在完成這部書的寫作之後就將其廢棄,而是不斷地回到這些材料,對它們進行修改,並從中提取可用於新出版物的材料。這裡僅舉一個例子:編號為MIII4a的筆記本中的大部分文字寫於1881年,它們被用來組建1882年面世的《快樂的科學》一書。但隨後尼采從MIII4a中抽取了一些尚未使用的筆記放入1886年的《超善惡》以及1888年的《狄奧尼索斯酒神頌》。如果尼采沒有在1889年陷入瘋狂,我們怎麼知道他不會發表那些尚未出版的晚期筆記?如果我們相信尼采在最後的清醒時刻並沒有放棄他的哲學代表作的寫作計劃,這就意味著1880年代末期的筆記所呈現的是他最為成熟的思想。
霍林德和萊特的觀點還顯示出一種更深層的錯誤。他們沒有意識到對一個觀點的否定不等於對一個觀點的載體的否定。假如權力意志確實是這些被尼采要求焚燬的手稿的核心議題,我們是否可以認為他對這一理論產生了某種疑慮?顯然不能。焚燒手稿的故事只是告訴我們,尼采不想保留他的一些手稿。這也許是因為他不再接受其中所呈現的觀點,但也許他只是不滿意缺乏修飾的文風,或者是他認為這些筆記重複了他在別處已經說過的話。還或者是他認為這些筆記中的論證沒有問題,但仍然不夠有力,所以他決定放棄這些筆記,希望能發展出更有效的論證。又也許他只是改變了他的工作計劃,或者他的興趣已經轉移,因此覺得沒有必要再在這些草稿上投入時間精力。
布瑞柔(Daniel Breazeale)曾經討論過尼采為何在為一部前蘇格拉底哲學專著做了大量準備後放棄相關寫作計劃的問題。他指出計劃的改變與這部未完成的書的形式而非與其內容有關:在《人性的,太人性的》這本書出版後,尼采寫作的風格發生了劇烈變化,他已經走向一個更激進和冒險的形式,不再可能回到這樣一本傳統形式的書。總之,有各種原因可能導致尼采要求他的房東燒掉他的一些手稿。這一舉動本身並不能說明他如何看待相關手稿所表達的觀點。此外,霍林德和萊特也沒有意識到,作者的自我評價並不能決定我們對其作品的評價。哪怕尼采確實覺得某些手稿在哲學上沒有價值,也不代表它們對於我們而言同樣如此,正如事實上沒有人因為卡夫卡認為自己的大部分小說不值得儲存而否認它們屬於一流的文學作品。
四
尼采研究界對於未出版文稿的貶抑背後有著複雜的動機,這其中包含捍衛尼采聲譽的願望。由於《權力意志》在構建國家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方面扮演了臭名昭著的角色,對這部書的批判在戰後迅速成為一種時尚。學者們試圖論證納粹對尼采的借用並非由於他的哲學本身含有危險的元素,而是基於“邪惡的妹妹”對他的粗暴篡改。然而,這種主張卻常常導向對其後期筆記,甚至對整個未出版文稿的價值的懷疑,焚燒手稿的故事無疑助長了懷疑的蔓延。人們往往忘記了一個簡單的事實——未出版文稿和《權力意志》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戰後討伐《權力意志》的浪潮最初出現在德國,新尼采文集的主編希類西塔(KarlSchlechta)是其中的急先鋒。透過將他在尼采檔案館工作期間與伊麗莎白的衝突解釋為捍衛尼采原意的鬥爭,他從一個前納粹黨員似乎搖身一變為納粹意識形態的反對者。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希類西塔標榜他的版本相比於伊麗莎白的舊版顯示了更先進的編輯理念,早在霍林德之前,他便公開宣稱尼采的未出版文稿只是一堆“垃圾”。中國讀者更加熟悉的猶太哲學史家略維特(KarlL觟with)似乎並不認同伊麗莎白對尼采筆記的裁剪是為納粹服務的說法,他發表多篇文章為《權力意志》辯護。在他看來,這部筆記彙編按照主題來對尼采草稿進行分類和裁剪的做法使得讀者更容易把握它們的內容。在和希類西塔的論戰中,略維特也指出對方對尼采遺稿的哲學意義的貶低大錯特錯。
未出版文稿具有極高學術價值在歐洲成為一種共識則是在1960年代義大利學者科利(Colli)和蒙提那裡(Mon-tinari)啟動歷史考訂版尼采全集的專案之後。這套全集最主要的貢獻就在於對未出版文稿的重新編輯,它覆蓋了更大範圍的尼采手稿(儘管不是全部),並且儘量忠實地展現它們的形態(儘管這其中也有許多編輯對原文的修剪),這為研究提供了一個更為可靠的基礎。翻閱這幾十年來歐陸學者所寫的研究文獻,你會得出一個印象:使用未出版文稿來解釋尼采是理所當然的,無需特別辯護,相反,這說明一個研究是徹底的。
當英語世界的尼采研究在1980年代崛起之後,對於使用未出版文稿的反對意見變得普遍。一個研究如果大量使用了未出版文稿,便會被視為具有方法論的重大缺陷。然而在迄今為止的討論中,我們始終找不到關於為什麼尼采的案例與其他哲學家不同,為什麼尼采的未出版文稿尤其不能使用的令人信服的解釋。相反,我們看到,這種反對意見並非基於對方法論的嚴肅反思,而常常是為了服務於對於尼采哲學的特定解讀,尤其是為了去除他作品中某些和當代哲學主流格格不入,甚至顯得“荒謬”的觀點,例如形而上學版本的權力意志理論,又例如作為一個宇宙論假設的永恆復歸學說。
以萊特為例,他大致透過如下步驟證明尼采放棄了權力意志理論:首先,儘管尼采在《超善惡》中明確宣稱世界就是權力意志,但這個觀點比較頻繁地出現則是在晚期筆記當中。那麼尼采為什麼沒有出版這些筆記呢?他一定是故意不出版,這種故意不出版一定是因為他意識到這個觀點是成問題的。因此雖然一切都是權力意志這個觀點出現在出版著作當中,但尼采最終放棄了這個想法。透過上文的討論,我相信讀者已經清楚看到這個論證當中的漏洞。事實上,因為一些未出版文稿無法否定的重要性,一些堅決反對使用未出版文稿的學者也陷入了方法論的自相矛盾,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克拉克(Maudemarie Clark)的專著《尼采論真理與哲學》(Nietzscheon Truth and Philosophy)。這本書一方面強調只能將出版著作作為解釋尼采的依據,另一方面卻花了極大篇幅討論《非道德意義上的真理與謊言》這一尼采從未出版的文稿。
五
如果沒有必要回避未出版文稿,我們應當如何使用它們呢?
在目前的爭論中,瑞根斯特(Bernard Reginster)提出一種“有限制的優先性原則”,即在堅持出版著作在解釋尼采哲學上的優先性的同時,承認當未出版文稿包含一些與出版著作相吻合又有所拓展的觀點時,它們可能是尼采更加深思熟慮的觀點。然而,“有限制的”這個標籤似乎具有誤導性,因為瑞根斯特提出的原則仍然將出版作為尼采真實觀點的最終的和唯一的標準。要知道,一個絕對的優先原則並不一定需要極端到將未出版文稿當做有害的東西加以拒絕。而只有當一個優先原則否認出版著作在澄清尼采的立場方面享有霸權,或者當它承認優先權問題沒有單一的答案的時候,它才是真正有限制的。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研究尼采生平或一個文字的生成史,我們必然需要大量使用未出版文稿。當我們試圖重構尼采思想的語境,透過將他的立場定位在某些哲學傳統和對話中來澄清其特殊之處的時候,對未出版文稿的仔細考察同樣是必不可少的,因為他在私人筆記中經常提到正在閱讀的書籍和(在出版著作中)隱蔽的論戰物件。斯瑞夫特(Alan Schrift)舉例說,由於出版著作從未提及新康德主義思想家斯皮爾(Afrikan Spir),如果不是在尼采的筆記中發現他對《思想與實在》(Den kenund Wirklichkeit)的引用,那麼在他的私人藏書和書信之外,我們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曾經讀過這部書。這個例子很有說服力,因為即使是明確否認未出版文稿具有哲學重要性的克拉克也承認,尼采在寫作《超善惡》時在筆記本中對斯皮爾的若干摘錄支援了其觀點,即《超善惡》應當作為與康德哲學尤其是斯皮爾的對話來閱讀。
此外,如果我們想研究某種理論的起源,我們也需要回顧性地翻檢筆記。因為出版著作往往只包含尼采思考的結果,而未出版的筆記則顯示了他思考的過程,即他是如何提出問題,評估不同的觀點,走向某個結論的。如果我們希望批判性地評估尼采的哲學,就需要全面地考察他在出版和未出版的文字中試驗過的不同觀點或論證,以便判定他是否做出了好的選擇,又是否令人信服地確立了自己的觀點。
圍繞未出版文稿的爭議主要是,當它們遠遠超出尼采出版著作中的內容甚至出現衝突的時候,我們是否可以將其作為判定尼采立場的證據。不少研究者擔心這裡存在著將不屬於尼采的觀點強加給他的風險。在我看來,內阿馬斯(Alexander Nehamas)的立場是真正明智的,他建議即使已發表的觀點與未發表的觀點相矛盾,也不要預先假定出版著作具有絕對的優先性,或者將出版著作的優先性普遍化為一種適用於一切研究的解釋原則。事實上,如何使用未出版文稿只能取決於一個特定的研究想要達成的目標。
在未出版文稿與出版著作出現衝突的時候,如果我們關注的是尼采文字中的觀點和論證的哲學價值,那麼一個文字是否出版並不是決定我們判斷的關鍵。如果我們更關心哪些觀點可以歸給尼采,或者哪些是他更成熟的觀點,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確實可能需要更多地依賴出版著作。但我們也需要注意到,尼采不同觀點和論證的年代順序也極其重要(這一點似乎顯而易見,在解釋實踐中卻經常被忽視)。如果一個觀點出現在更晚的筆記中,我們並不能僅僅因為它沒有被公開發表就排除它是尼采更成熟的觀點的可能性。我們不應忘記,尼采以自相矛盾著稱,哪怕在同一部出版著作中,他對很多問題的想法也並不一致。
作為尼采的當代學生,我們幸運地擁有他的思想日記。如果我們僅僅因為未出版文稿未必表達了尼采真正的或最終的觀點,就將其棄置,那無異於把嬰兒與洗澡水一同拋棄。
(作者為留德博士。此文部分內容取自“Did Nietzsche Want His Notes Burned?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Nachlass Problem”一文,此文發表於The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2019年第6期,被評選為2019年度最佳論文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