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14日,北京中南海懷仁堂,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會的第二次會議正在這裡隆重開幕。
下午4點整時,毛澤東、周恩來、李濟深等人相繼走入會場,頓時會場內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此時,距離建國還不到一年,舉國上下都還沉浸在新中國成立的喜悅之中,而政治協商會議的勝利召開,更是對我國一黨執政,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這個基本制度有著重大的意義。
毛澤東等人坐上主席臺後,向政協委員們親切地揮手致意,委員會秘書長李維漢宣佈大會正式開始,首先毛主席做了振奮人心的講話,隨後,深受鼓舞的政協委員們紛紛發言為土地改革出謀劃策,氣氛非常熱烈。
就在一名代表剛發完言走下講臺正要與周恩來握手致意時,突然從會場的東面連續傳來了兩聲巨響,整個會場顯示為之一驚,繼而產生了不小的波動,部分委員們小聲議論起來。這時只見毛主席笑著擺了擺手,對大家說道:同志們不用擔心,請繼續發言討論吧。看到鎮定自若的主席,委員們也平靜下來,繼續開會。
十分鐘後,一張字條從會場外傳到了周恩來手中,總理展開一看,只見上面寫著:輔華合記礦藥廠於5點20分發生爆炸,公安、消防正在現場組織搶救,具體傷亡及損失暫不詳。
周恩來不動聲色地將字條收下,直到會議順利結束後,他出了會場才向毛澤東彙報巨響的來源。
北京輔華合記礦藥廠位於朝陽門外大街17號,是一家由私人與華北軍區陸軍第208師共同成立的一家主要生產礦用炸藥及雷管的工廠。這家工廠發生爆炸,威力十分巨大。當時,消防出動了6箇中隊,再加上其他工作人員的協助,用了十多個小時才將爆炸引起的大火撲滅。
據統計,在爆炸中死亡的人數達到了39人,更有四百餘人受傷,震塌房屋497棟,被波及受損的將近2000間。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北京發生的損失最為慘重的事件,中央對此非常重視,下令嚴查。時任公安部長羅瑞卿、北京市委書記彭真、市長聶榮臻連夜要求北京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迅速查清爆炸原因,因為建國初年就發生這樣嚴重的事件,讓他們不得不考慮到敵特分子破壞的可能。
在得到上級指示後,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抽調17名精幹人員由副局長馮基平牽頭組成了專案組,並專門邀請了蘇聯的爆破專家馬特維也夫協助調查案件。
解放前,馮基平多年從事地下工作,工作細緻,心思縝密,年初時他還破獲了國民黨“萬能潛伏電臺”案,偵破能力非常強,深得各級領導信任。
接受任務之後,馮基平在北京城內展開了一張大網,同時帶著馬特維克夫來到現場,確認爆炸的起因。透過對2個爆炸點幾個小時的勘察,馬特維克夫確定了是雷管包裝點先發生爆炸,隨後引發成品炸藥導致大規模爆炸。並且這位蘇聯專家肯定地下了結論:這起爆炸案一定是有人故意引發!
得到專家建議的北京市公安局立刻收集了現場爆炸殘留物,著重排查定時炸彈及化學物引燃這兩種引爆方式。隨即,專案組將人員重點放在了近期出入礦藥廠人員的身上。對他們來說有一個好訊息的是,由於五個月前軍區特意提出了對出入人員進行登記的要求,門衛對此非常重視,在僥倖逃脫的同時,帶出了這本登記簿。就這樣,專案組拿到了近五個月來進出人員名單。
在專案組對嫌疑人進行初篩時,負責鑑定殘留物的清華大學實驗室傳來了訊息,在兩個爆炸點的提取物中都沒有檢測到除雷管以外的其他金屬成分,這就排出了定時炸彈的可能性。現在偵破的重點完全轉到了透過黃磷、白磷等磷類化學物進行引燃這個推測上。
專案組考慮到想要用磷類物引燃雷管,肯定只能在爆炸前短時間內佈置,否則無法保證成功。於是,他們進一步縮小了懷疑範圍,透過走訪廠區工作人員以及正在住院的現場目擊人員,他們最終列出了一個只有3人的嫌疑人名單!他們分別是:礦藥廠工人肖定天,208師駐廠技術人員鄭新民以及搬運工丁松林。
其中肖定天是有人反映他當日神情恍惚,而且下午上班時沒有人見過他;鄭新民作為派駐的技術員,以前從來不在下午進入包裝點,但那天他卻一反常態地在4點多鐘進了車間,還藉著與工人們聊天四處轉悠;而丁松林作為爆炸現場的搬運人員,按理應該是最為危險的,他卻似乎早有準備一樣,在爆炸中根本沒有受傷。這三人身上的疑點引起了專案組的高度懷疑。
確定嫌疑人後,專案組立即將三人帶回審訊室進行了訊問。然而經過訊問,他們身上的疑點都得到了合理解釋,肖定天是因為腹瀉,下午一直在醫務室,這個有記錄可以證明;鄭新民是發現雷管裝箱有問題,在車間對工人進行指導,也可以由車間主任證明;至於丁松林則是在車間門口被氣浪推出,僥倖避過了大火沒有受傷。
就這樣,三名重點人員都基本排除了作案的嫌疑。好不容易找到方向的案件又陷入了僵局。而正當專案組一連數天一籌莫展時,市局的電訊偵探部門傳來了一個重大線索——他們破獲了一條敵特的電報!
1950年6月24日,爆炸案發生十天以後,北京市公安局截獲一條發至臺灣的電報。破譯後,工作人員發現電報的內容是:609,祝賀你組實施北平爆炸成功,奉總統之命特予以嘉獎,並另有特使前往予以接洽。
這封電報引起了專案組的高度重視,他們愈發堅定了一個推斷:這起爆炸案是由敵特分子策劃的特大破壞案件。順著這個方向他們再次進行了部署,更讓人驚喜的是,第二天,市局再次破譯一份臺灣電報,而這次的資訊更為詳細。
第二封電報內容長達三千多字,裡面詳細寫明瞭美國專家對“609”特務組的指導意見,其中還列舉了當時尚未對外公開的爆炸案技術資料和損失情況。這更加證明了專案組的案情分析。為此,北京市公安局又專門成立了第二個電報偵破小組,主要由電訊及密碼專家組成。
眼看案件就要取得突破性進展,第二小組的密碼專家卻提出了幾點疑惑:一是這兩份電報使用的是同一套密碼,與臺灣方面輪流使用密碼的習慣不符;二是電報所使用的密碼破譯難度極低,對我方來說基本與明碼沒有什麼區別;三是兩份電報連續使用同一波段,簡直就像直接將電報送給我方監測人員。
基於這幾點,專家們判斷這應該是臺灣方面故意暴露給我方的電報,其內容極有可能是為了渾水摸魚,干擾我方視線。但這時候另一個問題出現了,爆炸案中的那個保密資料,臺灣方面是如何得知的?
順著這個疑問,專案組又對唯一掌握具體資料的輔華合記礦藥廠進行了調查。最後,根據經理金某的供述,他有一個在天津當記者的表弟查一峰曾從他這裡瞭解過爆炸案的詳細資料。專案組立即協同天津市公安局對查一峰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這個查一峰現在根本不是什麼記者,而是一個商人。
隨即,公安部門對他進行了全天候的監視,很快透過他寄往香港的信件中發現了他從事特務活動的證據。
7月3日,警方採取行動將查一峰抓捕被押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專案組。經過審訊,他老實交代了事情的原委,原來電報中的資料正是由他提供給臺灣方面,而這兩封所謂的“密報”,不過是在國民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的指示下故意發過來的。幾年之後,毛人鳳也親口稱這兩封電報不過是“和北京開個玩笑”。
這條線索斷了之後,專案組成員們徹底換了一個思路——可能這起爆炸案並沒有那麼複雜,他們一開始就受到蘇聯爆破專家結論的干擾,又因為這兩封電報在這個推論上越走越遠,鑽進了牛角尖。
1950年7月5日,爆炸案發生20天后,專案組再次將視線轉回爆炸現場。這次他們請來了華北軍區的爆破專家和上海的爆破專家,分別對爆炸現場進行了勘察。
3位專家觀看了一直封閉的現場後,又走訪了大量現場目擊者,同時還做了模擬實驗,最後兩組專家得出了一個同樣的結論:是成品炸藥包裝點先爆炸,然後才引起了雷管包裝點的包裝。
這個結論與當初蘇聯專家作出的判斷完全相反,而專案組也因此轉移了調查重點,將注意力從車間調整到成品包裝點。
透過詢問得知,爆炸發生時成品包裝點現場共有3名包裝工,但他們都已經在現場遇難。隨後,專案組人員又查閱了當天門衛的登記本,上面顯示三人在進入工作場地時均交出了隨時攜帶的各類物品,而這些物品也都在爆炸中被焚燬。
那麼爆炸究竟是不是由他們其中一人攜帶的物品引起?馮基平以他細緻入微的工作作風要求專案組探員們分頭詢問他們的家人,從早上起床開始,一切細節都不能放過。終於,在詢問後,有一組人員反映了一個重要線索。
他們在找一名叫劉古的工人妻子瞭解情況時,他的妻子回憶說6月14日當天,劉古是穿著一雙鞋底帶釘掌的皮鞋去上班的。她之所以還有印象,是因為這雙皮鞋是她弟弟也就是劉古小舅子的皮鞋,當天劉古是借穿。
聽到這個線索後,專案組成員馬上考慮到會不會是釘面鞋底與地面發生摩擦引起的火花導致了爆炸的發生。馮基平聽到彙報後也是精神一振,很有這個可能!他立即安排專案組在爆炸現場殘留物中尋找,看是否有這雙皮鞋的殘骸。
從常理推斷,如果是劉古穿著這雙皮鞋引起的爆炸,那應該早就被大火燒燬,找到殘留物的可能性很低。雖然如此,工作人員還是抱著查個水落石出的心態,花了2天時間在由消防隊員堆在一起的殘留物中翻了個遍,令他們萬分意外的是,居然找到了一雙完整的釘掌皮鞋!
經過劉古妻子辨認,這雙鞋正是劉古穿去上班的那雙。這就說明劉古並沒有將這雙鞋穿進工作區!專案組又回過頭對工廠當天的上班人員進行了詢問,原來到工廠後,劉古發覺自己的皮鞋不符合要求,便找其他工人又借了一雙鞋,這雙皮鞋就留在了外面,那麼這場爆炸就並不是因為劉古的失誤引起。至此,案情再次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就在專案組偵查員苦惱時,又有一條線索上報了過來。有人反映成品炸藥包裝點當天上班的工人範震光在門衛處上交物品時,口袋裡曾發生叮噹作響的聲音。這是金屬的碰撞聲!敏感的偵查員立刻反應過來。
所有的物品都上交了,那是有什麼東西讓範震光要留在身上的?專案組考慮很有可能是銀元之類的貴金屬!於是他們再次走訪了上百名倖存工人,終於在一名重傷住院的工人那裡瞭解到:6月14日早上,範震光找他借了4塊銀元。
專案組立即請爆破專家們進行論證,看銀元的摩擦是否會引起爆炸。透過數次實驗,專家們得出結論,銀元碰撞時確實可以引燃火藥。據此,專案組推斷可能是範震光身上的銀元掉落髮生摩擦引發了炸藥的爆炸。
按照這個方向,專案組再次對爆炸現場進行了細緻的搜尋,在出動了大量人力後,終於在爆炸點附近找到了3枚形狀難辨的銀元,而第四枚已不知所蹤。至此,本案的邏輯鏈條已經完全合攏,專案組作出了最後的結論:6.14輔華合記礦藥廠爆炸案是一起由操作人員攜帶違禁物品而引起的特大意外事故。
雖然這起案件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最後並沒有抓到所謂的敵特分子,只是處理了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但公安人員細緻嚴謹的工作作風依然得到了上級的肯定,也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很大的安全感。而各級也從此更加重視生產安全,出臺了很多生產現場的安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