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過去歷朝歷代都比較重視。一些相對開明的封建統治者不但在全社會提倡孝道,重視和普及慈孝教育,而且制定了許多具體措施和法律制度,對老人進行愛護優待,從而使民間形成了良好的敬老習俗。
賜几杖即是古代的一種敬老習俗。几杖中的“幾”即小矮桌,“杖”即頂端雕有鳩鳥的手杖。皇帝把几杖作為一種特殊權力的象徵賜給老人,是對老人很大的優待。賜几杖始於漢代。漢高祖劉邦曾命人制作鳩杖賜給高齡老人,開了漢代賜几杖的先河。漢宣帝劉詢則使之成為一種制度,規定凡是70歲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賜予几杖。
這種賜几杖的敬老方式漢代以後依舊盛行。尤其到了盛唐,這種方式進一步發展。如開元二年(714)九月,唐玄宗李隆基在長安大明殿大宴京城老人,並舉行隆重的授几杖儀式,當眾宣佈:京都老人年齡90歲以上者賜以几杖,80歲以上者賜以鳩杖。天下諸州縣長官一律在適當的時間設宴款待老人,並按照京城的標準賜予他們几杖和鳩杖。唐玄宗這次賜几杖,遍及全國80歲以上的老人,是古代規模最大的一次。唐代以後,隨著人們生活習慣的改變,賜几杖之風逐漸式微。
賜几杖並非單純為了實用,而是讓老人擁有一種特權。持有朝廷或官方賜予的鳩杖的老人,不但社會地位相當於年俸600石糧食的地方官員,而且還可以自由出入衙門,不用繳租納稅。如果這樣的老人被人侮辱或毆打,施暴者均以大逆不道之罪斬首。這種嚴苛的刑罰,也彰顯了老人所享特權的威嚴。
除了賜几杖,歷代封建王朝還以賜官爵的方式,表示對老人的尊重和優待。這種官爵,一般並無實職,僅是榮譽和地位的顯示。
給老人賜官爵始於東漢年間。東漢中元二年(57)四月,剛登上帝位的漢明帝就頒佈詔書,宣佈天下男子每人賜爵二級,而對三老(80歲以上的老人)和孝悌力田(孝順父母、尊敬兄長、努力務農的人)每人賜爵三級。此舉開了以爵位恩賞老人的先河。這種恩賜在此後又實行了多次,其中有幾次是專門為三老賜爵的。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這種為老人賜爵的方式得到進一步發展,以致過多過濫。因此從南北朝起,又出現了以官職賞賜老人的方式。此舉始於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他在南巡相、兗、豫三州時,下令賜予這些地區百歲以上老人“假縣令”官職。第二年,又賜予相州百歲以上老人“假郡守”官職。這些受賜的老人和縣令或郡守處於平等地位,可以平起平坐。這種向老人賜官職的方式,逐漸取代了賜爵位,成為南北朝以後各朝主要的榮譽恩賜方式。
到了明清時期,又出現了將科舉功名賜予老年士大夫的優待方法。如清高宗剛即位不久,就在各省鄉試時,對年老落第的會試舉人賞以官銜。以後此法就成為慣例。如乾隆十七年(1752)九月,乾隆下詔對80歲以上的會試落第老人賜予翰林院檢討,70歲以上的賜予國子監學正。乾隆三十一年(1766)四月,又對會試落第的80歲以上的老者授以六品京官銜,70歲以上的授以七品京官銜,60歲以上或雖未滿60歲而形神俱衰者,授以八品京官銜。並規定,自此以後,每逢科舉考試的年份,參加會試落第的老年舉人都可以獲得同樣的恩賞。
賜予財物也是古代帝王優待老人的重要舉措。古時在各種節日、典禮或皇帝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常賜予老人布帛、粟米、酒肉等,以表示對他們的關心照顧。這種敬老方式始於漢高祖劉邦,不過他優待的範圍比較狹窄。而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賜給老人財物的君主是漢文帝劉恆。他剛即位就向全國頒佈詔書,詔書規定:全國各縣與道的老人,凡年齡在80歲以上者,每人每月賜予粟米1石、肉20斤、酒5鬥;90歲以上者,另加帛2匹、絮3斤。
由於漢高祖和漢文帝的提倡,漢代對向老人賜物極為重視,也十分頻繁。兩漢共420餘年,平均每七年就向老人賜物一次,這在中國古代是十分罕見的。
漢代以後,歷代王朝也都有向老人賜物的傳統,只是賜物的多少和方式不盡相同。至明朝,太祖朱元璋將臨時賜予老人財物的方式改為終身養老制度。洪武十九年(1386)和二十年(1387),朱元璋連續兩次頒發詔書,宣佈民間老人80歲以上且貧無產業者,由國家供養終身,每月按期供給米和肉。90歲以上的老人,每年還給予衣帛,並免除他們的徭役。這種終身養老制度,比以前的臨時救濟措施有了更大的進步。
在古代,繁重的賦稅徭役是壓在百姓身上的沉重負擔。因此有的封建王朝也給予老人的家庭減免賦役的優待。這項重要舉措,也是從漢代開始的。西漢文帝即位後,頒佈詔令規定,年滿90歲的老人,可以免除家中一個成年兒子的賦役;8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免除家中兩個人的算賦。漢武帝即位後,又進一步規定,民間90歲以上的老人,除了官府給予米粟供養外,還免除其子孫的賦役,使其子孫能更好地贍養他們。
減免賦役的優待政策,自漢代延續到明清後,不但減免的力度更大,門檻更低(減免的年齡降至70歲以上),而且還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這使得延續了兩千多年的養老的社會保障得到進一步加強。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