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點準時吞下兩小片白色的藥片。然後每隔12小時,吞服一次。直至“發動”。
我隔壁的孕媽媽,也是破水保胎住院。但她比我幸運,一個是她已經熬到33周多了,另一個是她已經有一個大寶了。
聽著小兩口討論寶寶的大名小名,心裡一陣陣心酸。我的寶寶也是有名字的,懶懶算是小名,男孩叫李晉堯,女孩叫李李。
可惜我再也不能喚他了。再也不能和他道早晚安,給他講故事,說愛他了。
孩子的爸爸,其實心底是想嘗試保一保的,但周邊的人都勸說放棄,他也沒有再堅持。可是從晚上的對話,我能感覺到他明顯的不甘心,甚至說出願意傾家蕩產賣房保娃。我分析了利害關係,告知他最壞的結果我們賭不起,到時不僅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更是賭上了兩個家庭。他和我說他覺得都沒有努力就放棄,真的覺得對不起寶寶。他還說可能寶寶還在努力掙扎求生存,我們卻已經放棄了。
我無法按照他的邏輯那樣思考,因為我不敢。我害怕自己做出的選擇是錯誤的,但我自身能力又無法強大到不管不顧去搏一搏。
世間最難的抉擇也不過如此了吧。對著愛的人無能為力,甚至選擇親手放棄“殺死”他。
心痛的已經流不出眼淚。不知道這道坎何時才能邁過,才能隨時間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