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不能讓農村留守老人負“重”前行
馮海寧
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生活在農村的60歲及以上人口有1.2億人,其中留守老人佔了很大的比重。根據2016年民政部的摸底排查結果,我國有1600萬左右的農村留守老人。媒體調查發現,農村留守老人與村莊、土地相伴,農作負擔重,孤獨感嚴重。(10月13日《法治日報》)
我國高度重視農村留守老人。2013年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就將子女“常回家看看”作為一個硬性規定列入法規。2017年底,國家9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從多個角度系統提出了關愛、幫助農村留守老人的具體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從媒體調查來看,農村留守老人仍然面臨不少問題。從生活角度來說,部分留守老人每天隨便吃一餐已成為常態;從就醫角度而言,留守老人“小病拖大病挨”的現象屢見不鮮;從心理角度看,留守老人情感聯絡被切斷顯得很孤單。用一句話總結:部分農村留守老人在負“重”前行。
這種“重”有多種內涵,如農作負擔重。為了維持基本生活,農村老年人仍然是絕大多數農作的主力。有不少留守老人透露,與子女外出務工前相比,他們農作的負擔加重了,但獲得的報酬並沒有高多少。按理,辛苦勞作大半輩子的老人應進入養老狀態,但因缺乏子女分擔,農作負擔不輕反重。
再如,小病可能拖成重病。有調查顯示,超過70%的鄉村老年人罹患不同種類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但很多留守老人即使明知自己患有慢性疾病,也不會輕易選擇就醫,原因是“開銷大、怕花錢”。這樣一來,小病容易變成大病、重病,農村留守老人不但要承受病痛,還可能面臨更重的看病負擔。
而且,留守老人“心病”較重。有研究團隊調研發現,農村留守老人精神空虛、孤獨感嚴重成為普遍現象,甚至有的老人還出現絕望自殺傾向。子女外出、居住分散、社會組織發育不充分等因素,造成部分留守老人缺親情陪伴和社會交往,陷入精神孤島,這種孤獨感之“重”要引起重視。
此外,如果農村留守老人還要照顧留守兒童、家中病人並償還債務等,心理壓力與生活負擔無疑更重。其實,早年過重的體力勞動已經透支了不少農村留守老人的身體,如今仍無法卸下包袱,還得負“重”前行,讓人不忍直視。我們要看到,這類老人不僅在支援“前方”,也在盡力守好“後方”。
也就是說,農村留守老人沒有讓子女照顧、養老,就是為“前方”的子女減輕了負擔,也間接為子女奮鬥的所在城市及國家糧食安全做出貢獻。同時,又為子女守著土地、老家,從某種意義來說為子女們亮著回家的燈。就此而言,無論是老人子女還是社會,都應該對農村留守老人心存感激。
所以,我們既要看到農村留守老人生活之“重”,也要看到他們做出的直接間接貢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筆者建議,在全面加強相關工作的同時,要根據媒體披露的問題,重點解決農村留守老人的難點、痛點,最好為每位留守老人量身制定個性化的關愛方案。
另外,上述9部委出臺的系列關愛措施,及2018年修正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都是否逐一落實到位,需要每個農村地區對照檢查。作為農村留守老人的子女,即便工作再忙也要“常回家看看”,因為這關乎法律義務,也關乎孝道、良知。如何為留守老人減“重”,需子女和有關方面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