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51年11月21日,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大會在省會保定召開,出席、列席會議人員824人,這次會議實際上是一次佈置“三反”工作(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會議。
河北省委副書記馬國瑞,在傳達了中共中央關於“三反”的決定和毛主席的有關指定後,進行討論。李克才第一個挺身而出,面對824名與會代表,公開揭發劉青山、張子善的貪汙腐敗行為。
慷慨激昂的李克才發言長達一個小時,與會者為之震驚!
被揭發的二人,石家莊市委副書記的劉青山因出國沒有參加會議,而作為天津地區代表團負責人的張子善當時就坐在臺下。
張子善斷沒有料到李克才會來這一手,他茫然不知所措,無地自容……
李克才的“舉報之路”
李克才是河北省唐縣人,20歲參加革命工作。1949年7月,他從河北玉田縣調到天津楊柳青,擔任了天津專署副專員,與時任天津地委書記的劉青山和時任天津專署專員的張子善成為同事。
剛上任時,李克才對參加過著名的“高蠡暴動”的劉青山、為參加學生運動蹲過大牢的張子善,無疑是非常敬佩的。然而,劉、張在工作中的實際表現,卻讓李克才對他們的認識大打折扣……
很快,李克才發現劉、張二人,不僅生活上鋪張浪費、作風上專制獨裁,而且在挪用地方糧款、單獨組織“河工供應站”、勾結私商盜賣軍需物資等方面更為猖狂。每次李克才站出來“勸諫”時,都會被告知“事情是劉、張和大家商量的,出事了,犯不著裝熊,更沒有你‘膽小鬼’李克才的事”。
據記載:
1950年9月,劉、張又要挪用地方糧款10億元(舊幣,約合現在10萬元)搞機關生產,李克才不同意,但二人不聽規勸,仍一意孤行。1951年1月,李克才責成天津地區合作社做好河工的供應工作,並要求他們只能加一點運費,不許賺錢。而劉、張卻瞞著李克才單獨組織了“供應站”,賺了大約30億的昧心錢。從1950年到1951年,短短一年的時間,劉、張就利用職權,盜用機場建築款和水災救濟款等,共計171.6272億元。
這麼多錢,別說在當時國家和百姓都還很窮的情況下,就是在現在也不是個小數目。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暗暗下定決心的李克才,心情是無比的沉重。這些年,他對劉、張的錯誤行為做過各種各樣的抵制,也進行過不同形式的鬥爭。
但由於劉青山、張子善分別是地委、行署的一號人物,且將其他大部分地委委員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心裡,這就使得李克才孤掌難鳴,十分孤立。
這種情況下,自身清白,眼裡見不得“髒東西”的李克才,先後兩次向省委組織部鄭重提出“調出天津地委”的申請,但沒有得到批示同意。與此同時,劉青山和張子善改變了策略,想著把李克才也“拉下馬”。
1951年7月,李克才的愛人生小孩,平日裡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張子善,親自登門送去200萬元,讓李克才愛人買“補品”。李克才下鄉回來,知道後立即讓人退回。過幾天,張子善又派警衛員,再次將錢款送往李家,李克才又堅決退了回去。從始至終,李克才始終都沒有與之同流合汙。
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為了獲得問題的最終解決,李克才決定向上級反映。
1951年10月4日,李克才找到了河北省政府的一位領導人,反映劉、張的問題。但兩天後,這位領導在天津見到張子善,既未對張進行追究,也未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李克才揭發的問題,相反卻擅自口頭批准了張子善動用地方糧125萬公斤,還有意無意地洩露了李克才的底,使李克才陷於被動的境地。
接著,李克才又向河北省委的一位主要領導人反映劉、張的問題。誰料,這位主要領導人竟不以為然,擺擺手讓李克才不要再說下去。
就在他鬥爭最艱難的時候,10月23日,毛主席提出“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的任務,這讓李克才看到了新的希望。
他再次勇敢地走進了省委大院,這次,他來到了主管組織和紀檢工作的薛訊的辦公室。
作風嚴謹、黨性很強的薛訊,雖然是個女性,卻具有比一般男性更加剛毅的性格。她敏銳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仔細聽取了李克才的彙報。
然後,薛訊一字一頓地問道:“你說的都是事實嗎?”
李克才十分嚴肅地回答道:“我向黨和毛主席保證!”
薛訊聽後點點頭,她鄭重地對李克才說:“放心吧,我一定會負責到底的。”
聽到這話,李克才欣慰地笑了。
實際上對劉、張二人的所作所為,薛訊並不是沒有一點耳聞,但是,她也沒有想到有這麼嚴重。
送走李克才後,薛訊為了黨的廉潔、為了人民的利益,毅然拿起李克才送來的材料,走進了省委常委的會議室。
李克才的揭發材料,引起了河北省委常委的高度重視。這樣一來,劉、張的鐵桶王國就此被炸開了一個窟窿……
毛主席慎重“裁決”
11月29日,張子善在會議期間被依法逮捕。逮捕之時,張子善還想著裝傻充愣,矇混過關,但在鐵證之下,他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頭。
11月30日,毛主席在華北局關於劉青山、張子善二人嚴重觸犯黨紀國法的報告上批語:
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汙犯,已經華北局發現,並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汙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做一場大斗爭來處理。
12月2日,劉青山出國考察回來,途經天津火車站時也依法被逮捕。被抓時,劉青山倒顯得很鎮定,或許他早已料想到會有這一天。
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了《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
面對新中國最大貪汙案的材料,毛主席也陷入了沉思。
由於年輕的人民共和國當時還沒有完整的法律體系,對劉、張二犯的處理,既沒有現成案例可以援引,也沒有已成法律條文作為依據。而劉、張是有功於革命的黨的高階幹部,對他們的處理當然是慎之又慎。
為了慎重,毛主席認真聽取了天津地委和所屬部門對劉、張二人量刑的具體意見。
當時,天津地委在家的8個委員的一致意見是:處以死刑。
天津地區參加討論的552個黨員幹部的意見是:對劉青山,同意判處其死刑的535人,主張判死緩的8人,主張判無期徒刑的3人,主張判有期徒刑的6人;對張子善,同意判其死刑的536人,主張判死緩的7人,主張判無期徒刑的3人,主張判有期徒刑的6人。
河北省委給華北局報告明確表示:“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華北局在給中央的報告中加上“或緩期二年執行”。
這樣一來,天津地委、河北省委、華北局的報告都彙集到了毛主席的案頭。是殺?是留?毛主席徹夜無眠。
在毛主席的腦海中,彷彿浮現出那些直接遭受劉青山、張子善苛待剝削的河工、民工們一張張憤怒的臉。
爾後,在中南海顧年堂,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專門研究決定對劉、張二人“殺不殺”的問題。最終,毛主席斬釘截鐵地說:“非殺不可!揮淚斬馬謖,這是萬不得已的事情。”
會議中,劉少奇、周恩來、彭真、薄一波等人都表示支援毛主席的決定。
劉青山、張子善的“遺言”
1952年2月9日,地點在河北省公安廳臨時看守處,劉青山、張子善分別被關押在兩個小房間內。
一個人走進來了,先走進關押張子善的小平房。
“同志!”張子善幾乎不能自己,張口就喊出了這兩個字。
“你坐,坐下。”來人的情緒似乎受了感染,忙抬手讓張子善坐下。
來人的身份是省委某負責人,代表河北省委,代表臨時法庭,代表正義之劍,代表廣大黨員和億萬人民群眾。然而,張子善在兩個多月以前,和來人還是實實在在的“同志”關係。
眼下,兩人的地位反差竟如此之大。
很快,審判開始了。主審人宣讀:“省委決定,華北局批准,開除你的黨籍!”
話落,張子善長長地吁了一口氣,他對這個決定早在意料之中了。如果說像他這樣的人還能夠留在黨內,那共產黨還叫共產黨嗎?
“我沒有意見。”張子善很快回答。
主審人繼續宣讀:“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時,張子善張大嘴巴,喘著粗氣,一個字也說不上來。
據可靠的史料記載:
張子善神智恢復正常之後,對主審人斷斷續續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我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無意見。這對黨有好處,只有這樣做,才能教育全黨,因為我罪惡深重……和省委說一下,處決我自己,留下青山。
爾後,主審人又走進了關押劉青山的房子。
當主審人向他宣佈開除黨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時,他除表示伏法外,只提出一條:“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主審人表示:“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聽到這話,劉青山留下了悔恨的淚水。他感慨道:
“……在天津帶銬子,唉!想起過去被敵人逮捕,手腕上留有的痕跡,這一戴我想呀!二十年來怎麼著來!當時想,算然(了),耐怎麼著去吧!革命這些年沒死了,怎麼落這下場?算然(了)……黨對自己培養關懷,自己過去對黨不錯,今天我是等著了,現在我沒有什麼考慮的,聽候黨的處理。”
最後,劉青山留下遺言:
告訴我弟弟,把屍首起走,津市局有大小皮包,亦是黨的財產,交給黨。
臨刑前,張子善感覺到記者的照相機對準自己時,嗚咽著說:“唉,照吧,照個相吧,最後一張了,讓後人受受教育……”劉青山則長出一口氣,眼圈發紅,把臉扭向一邊。
1952年2月10日下午1時許,在河北省保定市東關大校場上,“砰砰”響起兩聲石破天驚的槍聲。
2月間,毛主席就處決劉青山、張子善二人答覆黃敬同志說:
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黃敬同志應該懂這個道理。
李克才在“舉報之路”堅持走下去
劉、張被處決後,李克才卻在《人民日報》、《河北日報》上撰文,公開檢討自己“在這場高度原則性的鬥爭中所存在的缺點”。其自責完全是出於嚴於律己。
李克才表示,假如劉青山、張子善身邊沒有那麼多人奉承,去迎合,去推波助瀾;假如我們的領導幹部發現劉青山、張子善的錯誤後,能夠引起高度的警惕和足夠的重視,及時給他們毫不留情的嚴肅警告或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劉青山、張子善也許不會落得死罪的下場。
李克才就是這樣一個眼裡揉不進沙子的人,別人不敢說的,他說;別人不敢做的,他做。
1995年5月11日,新華社播發了一條新聞,文字不長,卻驚動全國,新聞標題是:《長期花公款租用高階轎車無償使用公物——河北省高法院長平易傑被撤職》。
平易傑正是被李克才舉報的。在這之前,李克才就平易傑的問題,寫了一封內容扼要的舉報信,直接寄給了中央紀委分管地方案件工作的副書記王德瑛同志。舉報信末尾,在李克才自己名前署上了“原河北省顧委常委”。
為何這樣“署名”呢?因為早在1991年12月,平易傑調任滄州地委書記時,李克才已離休在家,頭上只有一個名譽性職務——河北省顧委常委。
一個離休的年近八旬的老人家,為何要舉報昔日的好友呢?
一開始,李克才對平易傑的印象是很不錯的。後來,平易傑到滄州上任,有時間就來看望李克才,表示了他對李克才的關心的尊重。在李克才的眼裡,平易傑為人精明,工作中確也表現了某種幹練。然而,平易傑有一致命弱點被隱藏著,那就是對物質生活的奢求。
在滄州,平易傑混熟後,便開始了大肆“斂財”。據記載:
他無償佔用公家28件傢俱,有彩電兩臺、電暖氣兩臺、空調一臺等等。
最不能讓人容忍的是,平易傑剛來時,配給他的一輛“尼桑”轎車,他嫌牌子小,一年之後,他就從北京一家單位租來一輛“賓士”,三年租金高達36萬元。
1993年5月,平易傑搬家走時,屋裡的物件裝了滿滿兩大卡車。
平易傑的所做作為,引起了其他領導幹部的憎恨。有幾位幹部主動找到了“舉報老將”李克才,並請他出面寫信上報。李克才在瞭解了事情的真相之後,義憤填膺地說:“太不像話了!哪裡還有一點共產黨員的樣子,哪裡還像是個地委書記!你平易傑儘管從沒有得罪過我李克才,但你得罪了滄州人民,得罪了共產黨,我李克才就不會容忍你!”
就這樣,在李克才的舉報信發出後,平易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李克才一生都在與貪汙腐敗行為做鬥爭,他牢記1948年毛主席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講得那段話:
可能有這樣一些同志,他們在拿槍的敵人面前不曾被嚇倒,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請李克才題詞,李克才鄭重地寫下了16個大字:“無私無謂,敢講真話;揭露腐敗,不徇私情”。
這是李克才對每個共產黨幹部的希望,然而在我看來,這又是他心聲的自訴,是他一生的自我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