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規令信託行業的神經大為擾動。這份名為《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整頓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新規,限期一年整頓信託公司的異地管理總部和異地部門:關於異地管理總部,信託公司不得設立,中後臺部門遷回註冊地,董事長等高管也應在註冊地辦公;關於異地部門,信託公司前臺部門可在異地設立,可在北京等7省市設立異地部門,單家公司設立數量在22個之內,且異地部門的員工數量應控制在員工總數的35%之內。據瞭解,截至今日,多數信託公司已將所在公司意見反饋給監管部門。業內普遍呼籲適當增加可設立異地部門省份區域,以及適當上調異地部門的員工總數應占信託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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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整頓異地部門箭在弦上,業內兩大訴求曝光
分類: 財經
時間: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