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27日上午6點多,神戶市某中學的管理員像往常一樣,起床後開始巡視學校內外的情況,一圈巡視下來,發現沒有什麼異樣後,管理員便準備回去自己的辦公室,往回走的路上正好路過學校的大門,管理員隨意地往門外看了眼,突然發現離大門口不遠的地上有一個類似“包裹”一樣的東西,好奇的管理員走上前去,想看個清楚,還沒走到跟前,他便被眼前的東西驚呆了,地上哪裡是什麼包裹,而是一個人的頭。他大叫一聲“啊~~”,隨後本能地後退了兩步,癱倒在地,他的雙手狠狠抓著地面,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地面上的頭顱,身體慢慢的往後挪動,而後一個轉身,飛快的往大門相反方向逃去。
在接到管理員的報警後,警方很快來到了現場。警方在勘測現場時發現,在學校的大門上留有部分血跡,懷疑兇手起初是想將頭顱掛在大門上,但沒有成功,才選擇放在了地上。另外,在發現的頭顱上,還有兩張兇手的親筆信,兇手在信中以“酒鬼薔薇聖鬥”自居,言語中充滿了挑釁的意味:
好了,遊戲開始了。各位警察先生,來試試阻止我吧。我不想看到人類的死亡,可是沒辦法,殺人的愉快感讓我停不了手了。這常年積累下來的怨氣,就讓我用流淌的鮮血來制裁吧。
——SHOOLL KILL
學校殺手酒鬼薔薇
據此,警方懷疑兇手有強烈的反社會人格。在對現場勘測的同時,警方以學校為圓心,周圍1公里為半徑,開始展開搜查,當天下午的3點,警方在離學校500米的山邊找到了被害人的遺體,後經身份確認,死者是11歲的少年土師淳。
除了頭顱被硬生生地割下以外,警方在遺體上還發現了兇手的精液,懷疑的物件由此猜測,可能是有著強烈心理扭曲和反社會人格的“戀童癖”患者。警方也隨即對周邊人群進行排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在這起案件發生前不久,也曾發生過兩起惡劣的案件,透過作案手法,作案物件,犯罪區域等,警方懷疑這三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
記錄的第一起案件稱,在2月10號下午4點半左右,兩名國小的女童被人從背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另一名女童目擊了兇手的背影,據女童描述,兇手穿著西裝外套,手裡拿著學生用的書包,女童的父親在得知情況後,帶著女兒來到了附近的一所國中,要求學校出具學生照片,以便讓女孩指認,但此舉遭到了學校和警方的拒絕。
第二起案件是發生在3月16日中午時間,一名女童被發現慘死在學校的廁所門口,死因是頭部受鐵錘重擊,導致腦挫傷而死亡。在兇手的逃跑過程中,遇見了另一名由此經過的女童,因為被人撞見,兇手便用一把長約13cm的小刀,刺向了女童的腹部,導致女童受傷住院。
透過案發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受害人的描述,警方將排查兇手的範圍鎖定在了附近國中的學生中。在如此聲勢浩大的排查行動中,兇手似乎一點都沒有放手的念頭,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了由“酒鬼薔薇聖鬥”寄來的自述信,在信中,“酒鬼薔薇聖鬥”(“酒”代表酒精,“鬼”代表死神,“薔薇”代表玫瑰,“聖”代表聖徒,“鬥”代表搏鬥)承認了自己殺害少年土師淳及傷害其他幾名女童的行為,並表示接下來還會有更多的殺戮。
此舉一經報道,引起社會譁然,大家紛紛感到恐慌,附近的居民,不敢晚間出門,出門時也是要三五成群。警方高層下令,一定要速破此案。
隨後,警方根據兇手寄來的信件做字跡比對,在國中的學生中找到了嫌疑人“少年A”,結合目擊過兇手背影的女童指認,警方鎖定了年僅14歲的疑犯“少年A”,並立即上門對其實施抓捕。
“少年A”被捕後,對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並沒有覺得自己是在犯罪,對自己的罪行沒有感到絲毫懺悔。在對其精神做鑑定時,警方發現兇手曾割開死者的面部,飲用死者面部留下的血液,由於太過興奮,還曾向死者的遺體射精。如此變態虐殺的行為引起了受害者家人極度的悲傷和憤怒,在日本的媒體對此案進行大幅報道後,大家自認兇手應該被判處死刑,但法院的判處結果出來後,所有人都傻了眼,由於兇手是未成年人,受日本少年法保護,判處的結果僅僅是:送入少年感化院進行治療。受害人的家屬連兇手的名字都無法獲知,官方也只是用“少年A”代替。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然而並沒有。
在7年的感化院治療後,2004年3月10日,兇手從感化院退院,以正常人身份重新步入社會。日本法務省同時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退院的訊息。在步入社會後,少年A更換身份,重新開始生活。可是事情並沒有結束,2015年,以“元少年A”署名的圖書《絕歌 神戶兒童連續殺傷事件》出版,
此書是兇手所寫的自傳,詳細描述了自己的作案過程和受害人當時的情況,此書一經問世,引起瘋搶,而兇手也因此書的出版,獲得了大筆的版稅,生活變得富裕起來,此舉遭到了受害人家屬和社會人士的聯名抗議,譴責,他們圍攻負責出版該書的出版社,要求其回收圖書,停止出版,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受害人家屬們的抗議顯得毫無用處,不僅如此,“少年A”還開設了自己的網站,為自己的圖書做宣傳。
有追蹤報道此案的記者,透過調查蹲守,找到了兇手的住處,並拍下了兇手現在的樣子。
而家屬們為了與之“對抗”,除了申訴外,家屬們出版了一本名為《淳》的圖書,除表達對逝去的孩子的思念,也充滿了對兇手獸性行為的控訴。
由於“酒鬼薔薇聖鬥事件”的惡劣影響,日本司法將刑法適用的年齡從16歲降到了14歲,然而並沒有減少犯罪,也據此引發了全社會對犯罪適用年齡的激烈討論。而與日俱增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少年法》存在的必要性到底還有多少?
來源: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