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匡胤(927-976年),中國北宋王朝的建立者,廟號太祖。在我們的固有印象中,皇帝立太子乃是關乎權利交接的大事,然而趙匡胤自黃袍加身成為大宋開國皇帝以來,共在位十六年,令人奇怪的是他竟然一直沒有立太子,這又是為何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只是慣例而已,自從唐末五代十國以來,中原政權便普遍沒有立太子的做法,此外或許也有《金匱之盟》的影響。
唐末五代十國以來,不立太子成為了普遍做法
李壽的《續資治通鑑長篇》中有“自唐天佑以來,中國多故,不遑立儲貳,斯禮之廢,將及百年”的記載,也就是說從唐昭宗天佑年間開始,中原王朝不立皇太子便成為了慣例,直到宋真宗趙恆被冊立為皇太子,才讓這一制度重新出現。
當然,不立皇太子不意味著皇帝沒有明確的繼承人,五代十國以來,“親王+京尹”便成為了皇儲的標配,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被封王,且擔任京尹的職位,那麼便意味著這個人已經被立為的儲君人選。例如後梁時期,朱溫的養子朱友文便以“博王+開封尹”的身份成為儲君;後唐時期,李嗣源的次子李從容也以“秦王+河南尹”的身份成為儲君;後晉時期,石敬瑭次子石重貴也以“齊王+廣晉尹”的身份成為儲君;後漢時期,劉知遠的長子劉承訓也是以“開封尹”成為儲君(沒來得及封王,死後追封魏王);後周時期,郭威的養子柴榮也是以“晉王+開封尹”的身份成為的儲君。當然,由於身處亂世,這些儲君很多未能成功即位。
由此可見,在五代十國時期,不立儲君簡直就是慣例,趙匡胤依舊例不立太子,便也就說得過去了。而同樣的,趙匡胤不立太子,並不代表他沒有留下繼承人。
開寶六年(973年)8月,一直主張父死子繼,反對兄終弟及的宰相趙普被罷相。同年9月,時任開封府尹的趙光義被加封為“晉王”。自此,趙光義便擁有了“晉王+開封府尹”這樣的皇儲標配身份,而且大權在握,直接參與之朝政事務。
趙光義的“晉王+開封尹”乃是皇儲標配
可見,按照五代十國的慣例來講,趙匡胤欽定的繼承人正是趙光義,而他的兩個兒子趙德昭和趙德芳雖然年紀也已經不小,但卻僅是掛名的節度使和防禦使,不僅沒有實權,且從未直接參與朝政,趙匡胤顯然沒有培養自己兒子的想法。而由於趙光義是趙匡胤的弟弟,就算要冊封,也不會是“皇太子”,只能是“皇太弟”。
金匱之盟的影響,為了穩妥的權利交接
雖然至今沒有找到“金匱之盟”的原文,但一直以來學術界仍普遍認為它是存在的。《宋史·魏王廷美傳》有載:“初,昭憲太后不豫,命太祖傳位太宗,因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不可違也。”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普於紙尾書雲“臣普書”,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
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杜太后在病重之際,與太祖趙匡胤、宰相趙普立下“金匱之盟”,共同約定在趙匡胤百年之後,將由其弟趙光義即位,再由趙光義傳給趙光美,最後由趙光美傳給趙匡胤長子趙德昭。(亦有說趙匡胤傳趙光義,再由趙光義傳趙德昭)
而之所以會有“金匱之盟”,主要是由於當時北宋尚未完成統一大業,且當時趙匡胤的兩個兒子趙德昭(10歲)和趙德芳(2歲)年紀尚小,為了防止五代十國各種歷史教訓再度上演,採取這種奇怪的傳承方式,便也在情理之中了。也正因此,一直以來關於這個盟約是否存在爭議較小,爭議較大的地方在於到底是三傳還是二傳。
或許正是由於“金匱之盟”的存在,趙匡胤為了保證權力的順利交接,避免引起儲君之爭,便一直以趙光義為繼承人來培養,而對於自己的兩個兒子則並未給予實際權力。之所以遲遲沒有恢復立“皇太子”的傳統,恐怕也有這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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