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歲本科畢業。本想考研,可糾結於自己的眼界以及家庭背景,最終選擇出來掙錢。
25歲之前我攢下的錢叫做彩禮。
27歲之前我攢下的錢叫做婚禮。
30歲之前我攢下的錢叫做奶粉。
33歲之前我攢下的錢叫做幼兒園。
37歲我攢下的錢是父母的醫療費。
到了40歲,我攢下的錢,應該是自己的,可孩子上了初中,還有6年就大學了,我不敢動這筆錢。要為孩子後面打算。
等到我46歲,孩子還算爭氣,考了一個普通本科,沒辦法,自己孩子,不算優秀。我要幫他偽裝優秀,開始各種培訓,各種技能學習。
等到我50歲了,我不想孩子跟我一樣,我就希望他繼續讀研究生,一直到博士,可此時我無力支援了,只能拿出前面兩年掙下的錢,支援他考研以及其他的。
後來啊,我53歲了,我的父母開始老邁,醫療保險根本不夠,只能拿出前面攢下的所有,把父母送進好的醫院,我,我只想跟父母多呆一天,看著父母在病床上裝作恢復得很健康又不用繼續花錢治療,我心如刀割,為了省這點錢,我糾結猶豫是否繼續治療,最後想想,我還有希望,我要讓父母多待一天。
等到56歲了。我的父母還是不健全了,我好像也看透了人間。索性我的孩子還算爭氣,雖然耽誤了一年,可還是考上了研究生。可我的……身體,還算健康。
等到我60歲了,孩子跟我說他想結婚了,這一刻我的內心很是惶恐,我也沒有安全感。可我……有錢。我借遍了同學親朋。算是給孩子首付了房,車。我有了完成任務的甘願,喘一口氣,我還年輕,還能幹。
或許,等我65歲就好了吧。終於5年的延遲退休,讓我即將還完這些借款。剩下的還得再找個工作幹幾年。索性我跟領導呆了幾十年,還是有工作的。
我68歲了。我還完了所有的賬單,回想一遍,我對不起的只有我的老伴,雖然我們相親認識的,可她從沒有埋怨,一直支援我,讓我努力幹。
70歲了,還要買車嗎?不買了吧,我開不了了。孫子/孫女很花錢的,我知道。我得,得多幫幫我的孩子。
73歲,我很不爭氣,住進了醫院,我很疑惑,怎麼就不是癌症呢,這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治療了,這樣就不用拖累孩子了。我也有些想離開了。
75歲,渾渾噩噩,別人都說我老年痴呆了,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在回想我的童年,哦,我的童年已經不健全了。
76歲,趁著老天眨眨眼,讓我清醒一下。我要走,必須得走。或許...,或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