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公益性崗位的考試當中,公共基礎知識所佔比重不小,而且包含的知識面很廣,考生們在複習的時候要格外注意。大家在複習公益崗公共基礎知識的時候,要做大量的習題,豐富知識面,所以中公公益崗考試網為大家實時更新練習題,供大家參考、練習,希望能夠幫助廣大考生加速備考。
1.藍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一次聯合執法中發現本市B區的楚天歌舞廳存在安全隱患,以共同名義對其給予200罰款,楚天歌舞廳不服,向B區人民政府提交複議申請。關於此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B區人民政府應該受理
B.B區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廳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
C.B區人民政府自接到複議申請之日起10日內轉送市人民政府,並告之楚天歌舞廳
D.B區人民政府自接到複議申請之日起7日內轉送市人民政府,並告之楚天歌舞廳
2.王某委託律師向區建設局發律師函反映其所購商品房屋設計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查處。同年,區建設局經過調查後,以覆函的形式答覆稱該商品房設計不存在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問題。王某不服,以區建設局行政不作為為由,向市建設局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要求責令區建設局履行行政職能。
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王某可以自己參加行政複議
B.王某可以委託律師參加行政複議
C.王某可以委託1至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複議
D.王某死亡後不能委託其親屬代替他成為申請人
3.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下關於該法的表述,正確的是( )。
A.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五百萬元
B.勞動合同用工與勞務派遣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
C.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D.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只由用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4.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肖某明知自己的腳踏車車閘不好使,卻自以為技術過硬而飛速行駛,當行至一交叉路口時,將一幼兒當場撞死,肖某的行為屬於間接故意犯罪
B.某單位犯行賄罪,應依法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刑
C.吳某被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吳某不得行使選舉權
D.某公司承諾向災區捐款,該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銷承諾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犯罪時懷孕的婦女和審判時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B.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C.對於死緩的犯罪分子,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減為三十年有期徒刑
D.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1.答案: D
解析:
《行政複議法》第18條規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複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自接到該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複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第15條規定:“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按照下列規定申請行政複議:……(四)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故正確答案為D。
2.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在一般情況下,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當事人是行政複議的申請人。但是在特定條件下,行政複議申請人資格也可能發生轉移。根據《行政複議法》規定,行政複議申請人資格轉移的情形有:>(1)>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複議。>(2)>有權申請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複議。>(3)>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起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因此,本題選擇>D>選項。
3.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因此A項錯誤。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因此B項錯誤。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C項正確、D項錯誤。
故本題選C。
4.答案: B
解析:
肖某的行為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因為他主觀上對撞死幼兒的行為沒有持放任的態度,不屬於間接故意,A項錯誤。公民在取保候審期間可以行使選舉權,所以C項錯誤;對公益、慈善性事業的捐款、捐贈,承諾不能撤銷,D項錯誤。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故正確答案為B。
5.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
《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第78條第2款修改為:“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因此D選項正確。
A選項錯誤,不適用死刑的人包括:(1)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人;(2)審判時懷孕的婦女; (3)審判時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選項錯誤,《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第69條修改為:“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C選項錯誤,對於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