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安樂死法案11月7日正式生效
引述政府宣告,紐西蘭《生命終結選擇法案》(安樂死法案)將於 2021 年 11 月7日生效,符合標準的人將可以選擇合法地尋求醫療援助以結束生命。
衛生部長安德魯·利特爾 (Andrew Little) 表示,衛生系統已準備好在下個月生效的《生命終結選擇法案》下實施,使紐西蘭的協助那些死亡合法化。
該法律在去年大選期間舉行的公投中獲得了 65.1% 的支援,並將於 11 月 7 日生效。
安德魯·利特爾說,政府已經任命了一個由三人組成的專家委員會來監督該法案的實施。臨終審查委員會的成員必須包括一名醫學倫理學家、一名專門從事臨終關懷的醫生和一名健康從業者。
委員會的前三名成員是:
Dana Wensley 博士,醫學倫理學家。
Brenda Close女士,健康從業者。
Jane Greville 博士,從事臨終關懷的醫生。
“委員會將審查有關協助死亡的報告,並向衛生部註冊官和衛生部長報告,”安德魯·利特爾說。
“這種獨立審查機制是為確保服務按照該法案規定的嚴格標準運作而採取的眾多保障措施之一。
“立法要求的另一個機構,紐西蘭生命終結支援和諮詢小組( SCENZ),於 8 月被任命。它的職責包括維護一份提供臨終協助服務的健康從業者名單,並幫助制定和監督護理標準。”
安德魯·利特爾說,政府還透過衛生部提供了資金。
“政府致力於確保每個有需要的人都能平等地獲得醫療服務,其中包括臨終關懷服務,”安德魯·利特爾說。
“我們希望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服務將在社群提供,並且對符合嚴格資格標準的人免費。
“作為輔助死亡服務的一部分,提供護理的醫療和執業護士將獲得工作和旅行費用的報酬。”
一起簡單的回憶下該法案中的標準規定了誰有資格獲得協助死亡,一個人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才可以:
- 年滿 18 歲
- 是紐西蘭公民或永久居民
- 患有可能在 6 個月內結束生命的絕症
- 處於身體能力不可逆轉下降的晚期狀態
- 經歷無法以個人認為可以忍受的方式緩解的無法忍受的痛苦
- 有能力就協助死亡做出決定。
注:一個人不能僅僅因為患有精神障礙或精神疾病、有殘疾或年老而接受死亡協助。
身在海外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返回紐西蘭使用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