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價3800萬元的房子,成交價4150萬元……今年初,夏女士購買了深圳南山區深圳灣1號一套房產,誰知搬入新家的夏女士透過前業主、鄰居發現,該房產掛牌價3800萬元,而自己買“貴”了,更讓人生氣的是,其中250萬元的差價疑似被中介直接轉走。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介入調查。
最新報道顯示,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稱,已受理夏女士反饋事項,並將此事審定為C類不良行為,違規行為記入星級評價平臺,抄送相關征信機構。雖然該行業協會尚未公佈調查結果,但這一表態或已表明,“250萬元差價”已經涉嫌違規。
同時,該事件涉及的代理公司做出回應:“我們收的250萬元,屬於策劃服務費,與前業主的合同是策劃服務型的協議,其中包括軟裝設計、裝修、推廣等。”至此,250萬元的去處終於有了下落。吃差價的主體從中介公司換成代理公司,可不管是誰,這依然暴露房產交易存在的問題。
一般來說,二手房交易只涉及三方——買方、賣方和中介公司,根本不需要什麼代理公司。然而上述交易中,卻存在代理公司並且收取高額策劃服務費。這250萬元策劃服務費似乎並沒有換來任何有實質性的服務,因為評估二手房價格時一般都會把裝修等情況考慮在內,更別說在資訊透明時代本無多少必要的“推廣”服務。
該代理公司獲取的差價多達250萬元,或創下二手房吃差價之最,“吃相”很難看。不僅如此,把吃差價辯解為“策劃服務”也很荒唐。這樣的行為不僅加重了業主的經濟負擔,更有可能涉嫌欺詐,即在掛牌價基礎上抬高成交價並對夏女士隱瞞真相。至於是否構成欺詐,有關方面是否合謀,有待深入調查。
“吃差價”在二手房交易中是老問題,但老問題又有了新亂象,即二手房交易本來涉及三方,但卻冒出第四方來“分肥”,而且“吃相”很難看。另外,中介公司在此事件中扮演著什麼角色,同樣耐人尋味。因為如果中介公司嚴格規範操作,恐怕代理公司也吃不到差價,而所謂的代理公司與中介公司到底是什麼關係,也應該有一個說法。
報道顯示,夏女士前往中介公司門店詢問時,“對方銷燬了全部交易資料,掛牌價也查不到了”,如果情況屬實,涉事中介公司有著較大的違規嫌疑。由於代理公司、中介公司都疑點重重,除了行業協會介入調查外,行業主管部門也不能袖手旁觀。
該事件首先對二手房買方是一種提醒。如果夏女士在交易之前先了解掛牌價並保留相關資料和證據,應該說不會多付250萬元。如果夏女士在籤合同時與賣方(即業主)進行必要交流,或許也不會有吃差價這回事。希望其他二手房買方從這個案例中汲取教訓,今後不要再為有關機構從中吃差價買單。
其次,中介機構要規範管理。這些年二手房市場亂象較多,亂象之一是“吃差價”。雖然說吃差價會獲取高額利益,一旦被發現則面臨多種懲罰,根據法律規定,既要退還佣金也要承擔受害者損失。除了自己不能吃差價,中介機構也不能參與、配合代理公司等吃差價,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法違約責任。
另外,二手房賣方不要配合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吃差價,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行業協會也要從這起事件中總結教訓,進一步約束會員單位不良行為。同時,房地產主管部門也要介入,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規範二手房市場。儘管監管力度越來越大,但老問題也可能出現新變化,完善監管不能止步。
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