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行業當前的市場形勢下,居高不下的房價依然是制約交易常態化的關鍵因素,對於“買不起”房的購房者來說,連續多年居高不下的房價成為買房的攔路虎,無論經濟條件還是還款能力都存在較大差距,僅從這個角度來說,只有房價下降才能滿足購房者的住房剛需,畢竟民眾的經濟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跟現在的房價相去甚遠。
當然,如果能夠依靠降價維持市場供需平衡,也就不會出現“買不起”房和“賣不掉”房的奇葩市場現狀,即便房產商同意降價,已經買房的購房者也會千方百計的阻撓,其實道理很簡單,如果降價就意味著手中的房產會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這一點在很多城市已經成為了現實,日前濟南的某個樓盤就因為降價而導致售樓處被已經購房的業主打砸,這就充分說明即便降價依然無法解決“賣不掉”的問題,因為房主不會明知賠錢還會出售。
目前來看,只有讓整個房地產市場維持現狀,並且恪守國務院以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原則,等到市場迴歸理性之後,讓價格在市場作用下得到合理的調整,才能從一定程度上對購房者“買不起”和賣房者“賣不掉”起到破局作用,雖然需要較長的週期才能達到預期目的,但整體來看也只有讓市場降溫才能緩和兩個消費群體的矛盾衝突。
透過對市場現狀的深入瞭解不難看出,房價的上升空間已經急劇壓縮,越來越多的城市出現樓盤降價促銷的現象便是直觀的印證,只不過作為已經購房的業主無法接受殘酷的現實,但等到市場迴歸理性之後,恐怕即便產生經濟損失也只有忍痛割愛避免“賣不掉”的尷尬局面延續下去,不過降價幅度應該不會很大,而購房者則需要想方設法提升購買能力,才能瞅準時機破掉“買不起”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