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大屠殺:
日本侵華戰爭初期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的大規模屠殺、強姦以及縱火、搶劫等戰爭罪行與反人類罪行。日軍暴行從1937年12月13日攻佔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乃至30萬以上中國平民和戰俘被日軍殺害,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姦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軍縱火燒燬。
二:活體實驗:
731部隊在官方文書上偽裝為關東軍第659部隊下之第731防疫飲水淨化部隊,實際隸屬於日本陸軍軍醫學校防疫研究室,研究內容除了研究防治疾病與飲水淨化以外,更多時候是使用活體人類進行生物武器與化學兵器的效果實驗。活體實驗包括:“凍傷實驗”“活體解剖”“低溫實驗”“低壓實驗”等,以上實驗內容太過於殘忍和血腥,因此不一一詳述。
三:“九一八事變”:
日本關東軍島本大隊川島中隊河本末守中尉率部下數人,在瀋陽北大營南約800米的柳條湖附近,將南滿鐵路一段路軌炸燬,稱是中國軍隊破壞鐵路。日軍獨立守備隊第二大隊即向中國東北軍駐地北大營發動進攻。次日晨4時許,日軍獨立守備隊第五大隊從鐵嶺到達北大營加入戰鬥。5時半,東北軍第七旅退到瀋陽東山嘴子,日軍佔領北大營。戰鬥中東北軍傷亡300餘人,日軍傷亡24人。
四:平頂山慘案:
日軍撫順守備隊40名隊員對平頂山周圍居民進行屠殺。掃蕩行動開始後,平頂山附近村莊居民被迫全部集和在山崖上(包括老人,孩子,嬰兒)被機關槍掃射,部分掃射時倖存的村民被守備隊員用刺刀捅死,屍體當天被焚燒處理。為了隱瞞事件,發生屠殺的山崖被守備隊用黃色炸藥爆破,一起掩埋處理。
五:抓捕勞工:
據不完全統計,到1944年為止,日本在中國東北強徵的勞工已達300萬人,其中被虐待致死的佔總數的29%。
六:細菌戰,化學戰:
1940年下半年開始,侵華日軍開始大量使用細菌武器,如感染力強、傳染迅速、殺傷力大的霍亂、傷寒、鼠疫、炭疽病等菌種,以及白喉、痢疾等細菌。日軍進行細菌戰的區域遍及華北、華中及重慶等廣大地區,殘殺中國軍人和無辜居民數十萬人。除使用細菌武器外,從侵華戰爭一開始,就使用化學武器。日軍還在中國居民區施放毒氣,並在水井和河水中投毒。據不完全統計,日軍在侵華戰爭中,使用化學武器2000多次,地點遍及中國的18個省區,給中國軍民造成9萬餘人的傷亡。日本投降時,尚有200餘萬發毒氣彈遺棄在中國各地,給當地居民留下嚴重的傷害和隱患。
七:三光政策:
日本侵略軍在對抗日根據地血腥“掃蕩”中,推行野蠻的“三光”(“燒光、殺光、搶光”)政策,犯下了累累血債。
八:造成損失:
據不完全統計,侵華戰爭中我國的930多座城市被日軍佔領,佔全國城市總數的47%以上,其中被侵佔的大城市佔全國的80%以上。日本侵略軍對中國人民的種種暴行和迫害,使我國人民在這場戰爭中傷亡總數在35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0億美元,間接經濟損失約5000億美元。
……當然,對我中華民族造成的傷害與損失遠遠不止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