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79年到198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廣西、雲南邊境,進行了歷時十年的對越自衛還擊、保衛邊疆作戰。這場曠日持久的邊境區域性戰爭,有一個非常顯著的特點,那就是雙方的空中力量都沒有直接投入作戰,沒有爆發一場空戰,也沒有實施一次對地面目標的攻擊。
從解放軍的角度來看,雖然越南空軍沒有投入實戰,但由於其具有抗美戰爭空中作戰的一定經驗,以及得到了蘇軍的大力支援,仍然是一支不容忽視的作戰力量,依舊是分析研究的重要物件。那麼,在解放軍眼中,當時越南空軍的作戰能力怎麼樣呢?
解放軍認為,越南空軍是一支以殲擊航空兵為主的空中力量,包括轟炸機團、殲擊機團和直升運輸機團。這支空中力量先後參加了抗美戰爭和侵柬作戰,在實戰中積累了一定的空中作戰和空襲作戰的經驗,主要具有五個方面的特點。
兵力分散配置,提高應變能力。在國土防空作戰中,越南空軍採取兵力分散配置這個辦法來佈置這支空中力量,僅越南北部地區就有三個殲擊機飛行師。抗美戰爭期間,當美軍機群對北部的河內、海防兩大城市遂行“地毯式”轟炸時,越南空軍除了以部分兵力擔負戰鬥值班和升空作戰之外,其餘的飛機則拉到洞庫或者機場隱蔽部進行偽裝。
部署在全國各地的越南空軍飛行部隊,雖然各有負責的防區和作戰任務,但力量的使用和調遣較為靈活,從而提高了緊急情況下的應變能力。1979年元月,為了配合地面部隊強佔柬埔寨的乃良渡口,越南空軍將邊和和芹苴兩個空軍基地的作戰飛機集中使用於乃良地區,對其實施了猛烈的攻擊和轟炸,為越軍攻佔乃良渡口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隱蔽出航、低空突襲。連綿起伏的山區,是越南空軍遂行空中格鬥得天獨厚的條件,他們利用山脈、雲塊等自然條件,選擇隱蔽航線低空出航,其出航高度在1500米至3000米左右,呈S形航線飛行,旨在避開敵方雷達和空中巡邏飛機,使敵方雷達成為“瞎子”,而敵方飛行員的目視偵察只能看到一片雲海;力爭先敵發現,搶佔有利位置,迅速接近敵方,快打快撤。有時則隱蔽出航飛赴自己的防區,趁機攔截敵機,給對方以突然襲擊,有時則將飛機秘密轉場到不經常使用而對方又可能經過的機場,緊急起飛,給對方以出奇不意的打擊。
根據越南空軍的多次空戰情況,一般情況下,其通常以1000米至1500米的高度出航,抵達攔截區域和待戰區域後,躍升到4500米至550米的高度進行攔截,採用的戰術一般為一攔一或者二攔一。
採取小編隊、多波次小範圍進行空戰。無論是反美機突襲還是侵柬作戰,越南空軍編隊的組成多為雙機編隊,少數為四機編隊。在遂行空襲作戰時,越南空軍通常採取攻擊波的方式出動,每日出動2至4個波次,每批由2至12架攻擊機組成,批次時間間隔5至10分鐘。
在抗美戰爭中,美越飛機數量眾寡懸殊,所以越南空軍採用“小編隊、多波次、小範圍、快打快撤”這一戰術,使美機在數量上和速度上的優勢不能充分施展。越南空軍把作戰空域限制在自己預先選定的直徑為15至20公里範圍內,如果美方飛機進入這個範圍,越方先敵發現,立即攻擊,隨後馬上退出,反之則不予理會。
根據各型飛機的效能,賦予不同的作戰任務。越南空軍主要裝備的是蘇制米格型機和殲擊轟炸機,米格17型機低空盤旋效能好,機上只裝有機關炮,所以越南空軍一般將其用於低空小空域近戰。米格21型機升限高、時速大,而且裝備了空空導彈,越南空軍利用這一特點,使用該型戰機在作戰中迅速打亂對方編隊陣容,破壞對方的轟炸企圖。
對於繳獲的美式戰機,則根據作戰能力和作戰半徑的差異區別使用。在侵柬作戰中,越南空軍根據A-37型攻擊機作戰半徑較小,自衛能力較差的特點,僅用於攻擊防空火力較弱的目標;按照F-5型戰鬥機的效能,則用於對柬方防空火力較強的目標實施攻擊。
加強作戰飛機的維修和保養,提高作戰飛機的良好係數。越軍為了提高空軍部隊的軍政素質,保持戰鬥力,加強了對機械師隊伍的培訓,採取分人專管飛機這一辦法,以提高良好率。直升機團和運輸機團可對飛機進行50至100小時的定檢,轟炸機團和殲擊機團可對飛機進行50至200小時的定檢。殲擊機團和轟炸機團飛機的良好率一般保持在75%至90%左右。每個航空兵師均設立了一個修理廠,每個飛行團均設立了一個機務大隊。
解放軍認為,越南空軍組建20餘年來,在抗美和侵柬作戰中,這支空中力量在空戰戰術上具備了一定的實戰經驗,特別是在中國航校培養的幾批越南飛行學員(50年代和60年代),經過幾次戰爭,大部分已經進入領導崗位,比如擔任師以上領導職務的越南空軍人民武裝力量英雄範遵(曾在蘇聯進行過宇宙飛行)、梅剛、陳亨、阮文谷等都參加過抗美戰爭和侵柬作戰,均具有一定的實戰經驗和指揮能力。
80年代,越南空軍裝備各型飛機600餘架,其中作戰飛機近400架(均為蘇制:米格21戰鬥機、蘇22殲擊轟炸機,米格17戰鬥機、米24和米8武裝直升機),抗美戰爭期間繳獲的美式A-37、F- 5等作戰飛機基本退出現役(因為缺少維修零配件而不得不被淘汰)。為了加速空軍正規化、現代化建設,越南空軍依靠蘇聯,不斷進口蘇制飛機。
解放軍判斷,按照這支力量的能力和裝備的數量,以及發展趨勢,在空戰中他們所採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加強多型機的協同作戰,由米格21、蘇22、米24等飛機組成攻擊波次,每個攻擊波次由30至40架飛機組成,從而縮短攻擊波次間隔時間,輪番對對方淺近縱深目標實施攻擊和轟炸。
單一機種的空戰,主要動用米格21來攔截對方的轟炸機或者戰鬥機,其戰術形式主要採用二攔一,少數為四攔一。
蘇22殲擊轟炸機在戰鬥機護航下(轟炸機和戰鬥機之比為2比1 ),對對方防空火力較強的縱深目標實施轟炸。
米24武裝直升機在米格21的掩護下,對對方淺近縱深的居民集中區、騎線點和交通咽喉實施攻擊。
總的來看,對越作戰雖然歷時長達十年,但雙方基本上都是使用陸軍的各個兵種進行地面交戰。解放軍空軍航空兵從始至終是參戰而未作戰,殲擊機、轟炸機、強擊機等戰鬥部隊未能取得實戰經驗,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遺憾。
作者為歷史學碩士,大學講師,專注中越戰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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