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近日公開發布,對實施國家“雙減”政策作出了很多細節上的規定。
湖南作為中部地區的重要省份之一,同時又是基礎教育較為發達的地區之一,更是高考生源大省之一,其“雙減”實施方案的出臺有一定的風向標意義。
通篇閱讀湖南“雙減”實施方案後,我總結出四個特點:
一是湖南“雙減”實施方案全面圍繞國家“雙減”政策而展開,實施細節很明瞭,操作性很強,可見湖南是下決心要全面推動“雙減”政策實施落地。
二是湖南“雙減”實施方案通篇貫穿為學生“減負”、為家長減負的理念,相當於國家宏觀層面的“雙減”政策而言更嚴格一些。
三是湖南“雙減”實施方案留給各地市州一定的政策空間,便於地市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四是湖南“雙減”實施方案並沒有明確由哪一個市州來試點國家“雙減”政策所要求的試點措施,而是一體推進、一視同仁、全面展開。
對於湖南“雙減”實施方案感興趣的可以搜尋全文進行閱讀。
在這裡,我想對方案當中兩點比較耐人尋味的實施措施談幾點看法。
第一個比較耐人尋味的是,湖南“雙減”實施方案明確規定:防止透過“一對一”“一對多”家教等形式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
這意味今後開展學科類家教培訓活動,無論進行家教授課的老師是否具有教師資格證都不能進行學科類家教輔導培訓。
本身來說,其實不管是“一對一”家教還是“一對多”家教,從監管上來看是很難判定是否進行學科類輔導和培訓。
畢竟這些家教行為一般不會在公開場合進行,更不會在學校進行,只能是在學生家中等固定的地方開展。
今後這些行為被禁止以後,最大的影響有三類群體:
一是本身學習成績比較差,但是家庭經濟條件又比較好的學生,他們將有可能失去接盤家庭財富的能力儲備的機會。因為家庭不管多麼有錢,你都不能請家教,現在請家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違規了。
二是想要透過兼職家教來賺取生活費的在校大學生們,他們將會因此失去了賺錢的機會。
三是想要在工作時間之外,透過家教等形式給學生進行輔導賺錢的老師,他們也失去了這樣的機會。
此外,這樣的政策之下,教師本人給自己的子女輔導或培訓,是否屬於“一對一”家教而應當被禁止,這還有待於今後的政策實施過程中的檢驗。
除了對家教進行嚴管以外,湖南“雙減”政策實施方案中,第二個比較耐人尋味的是: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假日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確保學生的睡眠時間。
這一規定是對國家“雙減“政策的進一步細化的舉措,我認為有一定的可商榷的餘地。
如前所述,湖南的基礎教育比較發達,尤其是以湖南省會長沙為代表,形成了湖南師大附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長沙市一中為代表的“四大名校”。
近年來,據有關資料統計和媒體報道,長沙的中考升普通高中的比例僅為48%左右,低於湖南省的平均水平,這實際上是反映出湖南基礎教育比較發達的同時,也比較內卷。
當然,中考後升普通高中難,並不是只有湖南才有,全國地方也與此類似,但內卷程度沒有這麼大。
以湖南“雙減“實施方案來看,既遵循了小學一二年級不組織紙筆考試、初中階段減少考試的基本要求,又規定了節假日不安排作業,那意味著學生家長更輕鬆了。
但是,在小學、初中階段近似於不考試、不排名的背景之下,學生到了高中的時候能適應高中的學習狀態嗎?能夠應對高考的壓力嗎?
在這裡,我們不禁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同時也有待時間來檢驗。
在我看來,本身小學、初中階段不考試、不排名就已經削弱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到了節假日依然強化“不用搞學習”的思維,有可能對於學生的發展並不好。
雖然包括湖南的“雙減”實施方案在內,絕大部分地區的“雙減”實施方案都把“讓孩子快樂學習、減輕家長負擔”作為出發點,但我想大部分家長不一定能高興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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