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度媒體報道,印度國內早在幾年前的統計中就成為“全球性侵案件最頻發的國家。”在新冠疫情前國家犯罪記錄局(NCRB)彙總的資料顯示,警察部門在一年內接到強姦案報警32033起,這意味著平均每天發生87件強姦案。當然還有更多人選擇私下解決或者畏懼而不敢報案的,如此氾濫頗受其他國家詬病。
訊息稱,很多采訪者都認為印度的性侵事件如此頻發和法律是絕對分不開的。這種被人形容是“強姦成本極低”的法律,包括如果受害者事後同意和解,僅可以用賠錢了事,或者取保候審被廣泛適用;在北方邦的廣大地區,警察們還可以把這種案件攤派給地區上“比較有聲望的人”審理,撮合嫌疑人和受害者雙方,這樣可以使作案者免於坐牢;更奇葩的是多人參與的性侵案件中,一些施暴比較少的人會逃脫制裁,而全球多數國家都是將多人性侵列為加重性犯罪之一的。
昨日,一起11年前舊案的宣判結果引起民眾輿論熱議。當時本案的被指控者70歲印度老婦回家時候偶遇震驚一幕:一名黑衣男子正在對她的女兒實施強姦,她的女兒尖叫並反抗,但那名男子沒有停下來。情急之下老婦抓起一把斧頭砍向施暴者,這名男子倒在地上死亡。事後警方以配合調查為理由將其帶走,直到現在都沒有再放出來。
訊息稱,引起爭議的是本案的判決:老婦因為涉嫌“故意謀殺”將被判處無期監禁。因為印度已經多年未執行死刑,無期監禁是現在可以判罰的最嚴重刑罰。法官給出的理由是:這名59歲的婦女本可以透過“施加一點反抗的力量”來阻止強姦,但她沒有這樣做;而且她把屍體扔到屋外,表明這是一起有計劃的謀殺。
民眾則告訴記者,法官已經認可了當時的事發過程,那麼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這起案件都是自衛性質的,可能老婦下手是有點重,但考慮當時的情況“沒有人認為一個老婦能用其他手段來阻止如此強壯的年輕人”。所以根據防衛過當判罰是適當的,她不可能被判處超過3年的監禁。總的來說,民眾都不認可法官以“謀殺罪”控訴,所以這起案件在全國都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也有知情人士透露,這反映了印度婦女地位的低下,法官似乎根本不認為女性受到侵犯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嚴重到可以用斧頭強行自衛;再加上動手的人也是女性,就促成了最頂格的判罰。他假設:如果當時回家的是女孩父親,他和犯罪者搏鬥時候將其打死了,法律可能就會適用自我防衛條例,本案爭執的關鍵點也正是法律對女性的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