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自然應該慎之又慎。如果買到問題房,就會面臨住著麻煩、賣不脫手的尷尬,所以買房前一定要多點耐心,避開這幾類有問題的房子。
一、有特殊性質的房屋。比如聯合開發房、集資合建房、公益聯建房。這類房屋一般很難識別,建議購買時一定要檢視各項證件,到備案處合適房屋資訊。
二、所有權有糾紛的房產。比如共有財產分割、財產繼承、房屋被抵押等,都是房產糾紛的房子型別。另外,有多個產權人的,需要都同意才可以買賣。
三、限制權利的房子。這類通常是房主有違背法律的行為導致其資產受到權利限制,這種時候房主急需錢會超低價拋售,貪圖便宜買了就完了,建議買之前去房產交易中心做產調。
四、土地使用性質為劃撥的房子。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而出讓的土地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買房時需看土地證來判定,如沒有土地證,需憑房產證到所屬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五、房屋還在租賃期。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對抗之前成立的租賃合同,且租戶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租戶不同意搬出租期還比較長,就會出現買房無法入住的情況。
六、小產權房。小產權便宜是便宜,但沒什麼保障,如果被強拆,真是哭都找不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