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山東菏澤對恆大降價賣房出具了相關檔案以來,最近一段時間內,鄂州、東陽、張家口、菏澤、岳陽、昆明、瀋陽、江陰、桂林、株洲、唐山、惠州、湖州、安慶等,已經超過14個城市陸續推出“限跌令”。
“限跌令”的內容各地都有不同的版本,我們來看看其中的一個版本。
其中提到據群眾舉報,某些樓盤給購房者返現、給購房者送車位、低於市場價銷售,違法了。
這裡,我比較納悶,這位“群眾”怕不是個聖人吧?為啥要舉報這等好事。
為什麼各地要紛紛出臺“限跌令”呢?房子價格降下來,我們大多數低收入的百姓都能買得起房,不好嗎?
在此我們拋開各種高階大氣的分析和“大棋局”論,單純從商品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事情,脈絡就會清晰很多。
首先,房子是要在土地上建的,土地是開發商買的,土地是屬於誰的?
其次,房子是要用建材來建造的,其中水泥和鋼筋佔大頭,而主要的水泥和鋼鐵企業是什麼性質的?反正幾乎是沒有私營企業的。
最後,開發商買地和建設的錢,哪裡來的?銀行貸款佔主要部分,那麼銀行是什麼性質的呢?我國是沒有純粹的私營銀行的。
這個三個問題,大家細品一番,為何“限跌”的脈絡是否簡單清晰一些了呢?
目前釋出“限跌令”的幾乎都是二三線城市,那麼一線大城市為啥不發“限跌令”呢?
我們看一組簡單的資料就知道原因了。
因為不需要啊,均價6萬多的價格,跌271塊錢有什麼影響嗎?而且漲價的時候可不是一兩百塊錢的漲喔。
再者既然降價是“惡意”的,那漲價就是“善意”的咯,既然是善意,那肯定是不能限漲的吧。
試問各位在北上廣深工作的精英人士,有幾人的月收入能趕上當地房子均價的一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