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部配套設施有一些屬於公攤面積內容,算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是指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小區內部配套設施內容
1、住宅基本生活單元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應有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兒童遊樂場等;
2、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1萬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包括託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儲蓄所、郵電所、運動場、糧店、煤店、百貨店、副食品店、菜店、飲食店、理髮店、小修理門市部、綜合商店、腳踏車棚、廢物回收站、居委會、變電所、公共廁所、垃圾站等;
3、住宅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4至5萬人左右,其配套設施包括醫院、門診部、銀行、辦事處、郵電支局、電影院、科技文化館、青少年之家、運動場、多種與生活有關的商店、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商業管理機構、房屋管養段等;
4、市政公用設施。指在全市範圍內住宅配套的設施、包括城市公用事業和城市公用設施。前者指城市自來水、煤氣、供熱、公共交通;後者指市政工程設施、園林綠化設施、公共衛生設施等。
小區公攤面積計算
公攤面積計算公式如下: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2、公攤面積=公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3、公攤係數=建築總公攤面積/總套內建築面積;
4、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牆體面積+陽臺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