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有個縣官,初到地方任職,聽說這個地方能人多,他要試一試,便在城四門貼告示,文曰:“五個蛋仨人分,不許爛,要平均,誰分公平賞千金。”數日內,無人敢分這筆帳。
一天早晨,有個年輕二八的小女子把告示揭了,轟動了全城民眾。差役們把她叫到縣衙,縣官升堂,當眾問到:“民婦有何能耐,你能分個公平嗎?”小女子揖罷,朗聲說:“小女子斗膽,還望大人關照。”縣官見她出言不俗,隨命差役們拿出五個雞蛋放到大堂上。民婦說:“這五個雞蛋先給我分仨,兩位公差每人給他一個,不就公平了嗎?”縣官喝問:“大膽!你分仨,他倆每人分一個,怎麼算公平呢?”民婦說:“因為他倆本身就有兩個了。”縣官聽了,琢磨再三,覺得也是個理,照數給了她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