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兄妹四個,父親是排行老小。從我記事起,奶奶和二個大伯經常因為一點小事欺負我們家,有一次澆田地,父親從大伯地裡鏟了一把土,大伯兩口子把我們家給砸了,坐在我家不走。要賠償,還說大伯母身體氣病了。要我家負責,奶奶在一旁煽風點火,給人家做證人。平時走在田地路上,母親碰上他們,給他們讓路,′得讓人家先走。二伯母更氣人,我七八歲時,鄰居說,鄰村淹死了一個人。我在奶奶家看見二伯母也在,我告訴她鄰村淹死一個人,二伯母立馬跳起來大叫說!這是他先跟我說話的,我可沒理他,,這就是二伯母說的話,二伯家大女兒出嫁,按理應該讓我母親去送親,可她偏不讓去。還到處說我家壞話。他們兩家,還不讓堂哥堂姐給我父母說話,也不給我父母拜年。奶奶去世那年,他們兩家競然要分我家房基地,把我氣壞了,那天大伯二伯全家都吵吵著說平分我家房基地,我二話沒說!拿著兩把菜刀,指著他們說,誰敢在來我家一次,我給你們一命償一命。他們被我拼命的樣子,給嚇著了。嘴巴光張口,也沒出聲都走了。雖然現在關係緩合了。但我心裡恨一點也沒減少,早晚要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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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過去了,仇恨不能忘
分類: 財經
時間: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