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的我,在職高交著幾千的學費,玩著2千多的手機,老師給我們定好了目標,可我心裡比幼兒園還迷茫,數學聽不懂,英語看不懂,語文還行,每天就想著錢,我一點都不想辜負父母的期望(雖然沒對我抱有多大的期望),不想虛度光陰,想出去打工,媽媽總是以我年紀小拒絕了我,我知道為我好,可我就是叛逆。
我很清楚我這個年紀該幹什麼,可我沒有那個恆心,我對未來抱有很大的期待,我也有一點一點的努力,可我還是改不掉骨子裡的叛逆,總喜歡和父母對著幹,我愛香菸燃燒的過程,我愛喝酒微醺的感覺,更想在身上留點圖案,可我知道我想要什麼,成為什麼樣的人。
成年人應該都會想回到未成年的時候,我很期待我的18歲,成年意味著自己不再是小孩子,必須成長,你有自己要守護的,想得到的,還有屬於自己的責任。當然,這是我自己的理解,每個人的想法是不一樣的。我成年就意味著我的職高生活結束了,如果考上大專就還要麻煩我的父母在辛苦幾年;如果沒有考上,我將會為他們分擔一點,至少不用再顧我的學費和生活費。我也會是酒精合法擁有者。
原生家庭給了留下了很多不好的回憶,所有從小我的思想就比同齡人要成熟很多,成年了我就可以暫時的脫離家庭,作為一個貴州人,一直想去看海,成年後我會去,不是說未成年人不能去,而是沒有機會去。
我很期待成年後的自己,哪怕碌碌無為,我接受不完美的自己,我會努力,雖然偶爾心裡還是迷茫,但是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