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鄰里之間都是界限分明,很少存在爭議,所以,鄰里之間很少因為房子界線發生糾紛和矛盾,但農村房子和城市商品房不一樣,鄰里之間不僅房子有一定的距離,而且宅基地四至也差不多連著,儘管也經過劃界,但界線一般都是隔一段地皮才立一塊石頭做“地界石”,時間長了,“地界石”有可能自然挪位或被人為挪位,因此容易發生糾紛,近期發生的莆田殺人案,其原因就是鄰里之間宅基地和房子發生糾紛。
還有,農村農民蓋房子每家一塊宅基地,所以,房前屋後都留有一定的空閒地,那麼,這些“空閒”地皮屬於個人宅基地嗎?如果不屬於,所有權歸誰所有?使用權又歸誰所有呢?今天就和各位朋友一起討論交流這個問題。
一、平原地區農村和山區農村蓋房子是有區別的
首先要明確一點,平原地區農村和山區農村農民建房子的規劃是不一樣的。平原地區農村,由於土地平整、地塊較大,所以,村民建房大都是一排一排,整齊劃一,每家的房子都緊挨著,除了前排和後排之間的道路,左鄰右舍之間沒有間隔,沒有空閒地皮,如果有院子,都被院牆隔開。
而偏遠山區農村,由於平整地塊較少,村落大都建在山坡上,而且,建房子的土地大都屬於荒地、坡地等非耕地,所以,宅基地面積標準也比較大,實際佔用面積更大。不像平原地區農村建房子,一排一排,左鄰右舍緊挨著,而是各家房子之間都留有空閒地帶,根據地勢,有的空閒地帶少,有的空閒地帶多。
二、由於山區農村宅基地與宅基地之間、左鄰右舍房子與房子之間都留有一定的空閒地,所以,矛盾糾紛也多
偏遠山區農村,由於土地不平整,村民建房子時候,一般都是自己選好位置和地塊,然後申請批准建房,而且,村民建房的土地大都是荒地、坡地,所以,宅基地面積標準也比較大,而且實際使用面積更大。比如,申請面積是三分地,實際佔用面積可能達到三分半甚至四分地。那些獨門獨院周圍沒有人家的更大。因為周圍都是荒地,集體也沒有使用,這家人基本上可以隨便使用。比如,在宅基地以外建個牛棚、豬圈、雞舍,或者開一塊菜地,只要村幹部不管,其他村民也沒有人管。
但是,那些宅基地和房子距離比較近的村民,左鄰右舍之間矛盾就多了。你佔了他的地皮,他影響了你的出行,你的豬圈佔了他的宅基地,他的雞舍佔了你的地皮。村民之間也經常因為這種糾紛鬧矛盾,吵架甚至打架。
三、農村“房前屋後、院牆以外”的地皮屬於個人宅基地嗎?如果不屬於,歸誰使用?
那麼,農村房前屋後、院牆之外的空閒地皮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呢?如果是集體的,但集體又不用,歸誰使用呢?情況比較複雜,所以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來講,偏遠山區農村村民房子之間都有距離和麵積不等的空閒地皮,這些空閒地皮有的是村集體的,有的是村民的。如果是村民自己的,那不用說,歸自己使用,鄰居也無權使用。但如果是集體的,距離哪家村民房子近,歸哪家使用,這個沒有法律規定,屬於約定俗成的民俗鄉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