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獨立報》報道,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一名婦女因為流產而被判處三級過失殺人罪,這引發了婦女權益組織的憤怒。
土著婦女布列塔尼·普羅沃(Brittney Poolaw)因去年流產,本月被科曼奇縣法院判處四年監禁。她的律師上週提交了一份上訴意向書。
檢方指控21歲的普羅沃正在使用甲基苯丙胺(冰毒),一種當成毒品使用的神經系統興奮劑,並且這是導致流產的幾個“條件”之一。屍檢證實,胎兒體記憶體在冰毒成分。
然而,全美孕婦權益保護組織(NAPW)在一份宣告中說,沒有證據表明她因為吸食冰毒才導致流產。該組織還認為,該州有關謀殺和過失殺人的法律並不適用於懷孕20周以內流產的情況。而且“即使援引這些法律,俄克拉荷馬州的法律也禁止起訴未出生孩子的母親,除非她犯下了導致未出生孩子死亡的罪行。”
“普羅沃的案件是一個悲劇,”全美孕婦權益保護組織說,“她遭受了失去孩子的創傷,在疫情期間被關押了一年半,並在沒有法律或科學依據的情況下被指控和定罪。”
美聯社援引全美孕婦權益保護組織執行董事林恩·帕特洛(Lynn Paltrow)的話說:“這項起訴是針對在胎兒被認為可以存活之前就流產的這個人提起的,而且法醫報告甚至沒有提出甲基苯丙胺是死亡原因。”
根據醫療記錄,普羅沃是在她的住所流產的,後來找了一家當地醫院,她當時懷孕15-17周。然而,她被捕後已經在監獄中關押了18個月,因為法院設定了2萬美元的保釋金,而她無力承擔。
此案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憤怒,馬薩諸塞州議員阿亞娜·普雷斯利(Ayanna Presley)發推文寫道:“經歷懷孕和失去嬰兒的家庭需要關懷和支援,而不是汙名化。”
美國作家傑西卡·瓦倫蒂說,“州政府追捕普羅沃是因為她使用了毒品,儘管沒有證據表明這是她流產的原因。對懷孕期間的行為定罪是一個滑坡,下一步是什麼,逮捕那些不服用產前藥物的婦女?或者那些喝了一杯酒的婦女?”
據美國全美孕婦權益保護組織稱,近年來,針對婦女流產的案件在美國越來越普遍。根據該組織副執行董事達納·薩斯曼(Dana Sussman)的說法,在2006年至2015年期間,有1250起針對婦女與流產有關的刑事案件,這一數字比1973年至2005年的資料高三倍。雖然俄克拉荷馬州沒有禁止墮胎的法律,但該組織表示,這些案件都是因為“危險行為”或藥物濫用而提出的,而大多數因為懷孕原因而被起訴的婦女是低收入、吸毒或有色人種。(編輯:S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