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韓國籍“中國人”提出了一個問題,說他現在在日本上大學,年齡到了被要求去參軍,但是他身為“中國人”不想在別的國家參軍,想要在國外恢復國籍。
他的要求能得到滿足嗎?韓國法律對於這種逃兵役的行為會有怎麼樣的處罰呢?
這個問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已經給過他答覆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規定,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韓籍“中國人”想要提出申請,首先得去日本的中國外交領事機構。
那麼具體的恢復標準是什麼呢?
曾經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在具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之後,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他可以申請,申請需要提交《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填寫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以及提交相應的證明,包括外國護照影印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影印件、曾經具有過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和與申請恢復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但是批不批准,需要經過中國公安部的審批,經過批准之後,才會發給證書。
這個韓籍“中國人”,當初是因為什麼原因退出的中國國籍,我們不知道。現在想恢復,拿不想服兵役這一條理由出來,最起碼在我看來,算不上是合理的、正當的。
因為,“逃兵”在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受歡迎。
很多網友都覺得,這個所謂的“中國人”,要恢復中國國籍根本就不是因為愛國,也不是出於什麼迫不得已的原因,只是因為不想服兵役,這是有道理的。
韓國有很嚴格的兵役制度,要求年滿20歲到28歲的男性都服兵役。兵役時間最短也達到23個月,接近兩年。服兵役期間的生活非常艱苦,新兵要接受老兵的頤指氣使,收入津貼也不高,只有1800元左右,所以心甘情願地去服兵役的韓國男子,恐怕沒有那麼多。
但是,只有那些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為韓國做出了重大貢獻的人,可以免服兵役,或者縮短兵役時間,除此之外,不管你是大明星,還是普通民眾,都需要服從兵役制度。
那麼,對於拒服兵役的人,韓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旦有故意逃兵役的行為被發現,當事人會被處以1年到3年的有期徒刑,同時,國家機關和地方自治團體也不會錄用無故逃避徵兵檢查或無故脫離營地者。
而且,逃兵役的人還要面對民間的輿論壓力,很可能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早些年有個韓國歌手叫做劉承俊,年紀小的朋友們可能不太瞭解,當初他因為不想服兵役,放棄了韓國國籍。
結果韓國人怒了,韓國法務部下達禁止令,禁止劉承俊進入韓國境內。劉承俊是個歌手啊,不進入韓國境內,他的事業發展不下去,雖然有美國綠卡,但是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在美國爆火的。
所以,這幾年就沒他的訊息了吧?2015年的時候,劉承俊直播向韓國民眾下跪道歉,韓國民眾不領情,兵務廳也說,不可能解除他的入境限制。
像這種反覆橫跳的利己主義者,他們的下場早就已經註定了。
而對於中國人來說,“我是中國人”是一句非常神聖的話,不是一個韓籍“中國人”拿來逃兵役的藉口。
像他這樣的人,或許從來都沒有理解過國籍對於一個人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