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進入倒計時,2022年“幼升小”留給家長們的準備時間也不多了,相信不少家長已經開始關注和準備起孩子的升學規劃了。本次口袋君就將結合2021年上海16區公辦小學的錄取順位政策,為大家進行解讀和梳理,幫助大家劃重點,避免統籌。
上海公辦錄取順位一般規則
雖然上海16區的公辦錄取順位略有不同,但是整體政策基本一致,人戶一致對口仍然是最優錄取順位,其他排位順序也是遵循著人戶一致,房產優先,居住證+房產優先的規則, 2021年黃浦區、楊浦區、靜安區、徐彙區、長寧區、閔行區、浦東新區、寶山區、嘉定區、松江區(新增)10個區繼續實行“五年一戶”政策。口袋君為大家列舉了2021年上海公辦小學的基本錄取順位,供大家參考。
上海16區幼升小錄取順位規則
黃浦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當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依次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的關係、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等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名民辦
- 人戶一致,報名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未報名民辦
- 人戶分離,報名民辦未錄取
- 非滬籍,居住證達標滿120分、有房產等情況據學校統籌安排
- 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
特別提示:2021年本區“幼升小”錄取政策中強調了“入籍時長排序”。請家長們注意。
楊浦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房產證性質、監護人情況和實際居住年限長短等在區域內學校統籌安排。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於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
- 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特別提示:請家長們注意本區人戶分離兒童掛靠的戶口關係需要在三代直系親屬以內。
靜安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
根據歷年相關學校《招生通告》,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
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未報民辦
- 人戶分離,報民辦未錄取
- 非滬籍:居住證有積分/房產,隨對口學校統籌安排
特殊提示:2021年本區“幼升小”錄取政策強調了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和廉住房適齡兒童的入學辦法。另外,2021年本區對戶籍對口年限要求更嚴格,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
上海靜安區閘北實驗小學2021年招生通告中明確規定,排在第一批次錄取的適齡兒童需滿足一下要求:1.報出生;2.產證上適齡兒童及父母擁有產權份額的總和不少於房屋產權的1/3;
上海靜安區第一中心小學2021年招生通告中明確規定:
1. 報出生,產證上適齡兒童及父母擁有產權份額的總和不少於房屋產權的1/3;——首批錄取!
2. 非報出生,產證上適齡兒童及父母擁有產權份額的總和不少於房屋產權的1/3,按所佔份額總和從高到低排序;若公租房,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的父或母;——滿額為止!
3. 報出生/非報出生,產證上適齡兒童及父母擁有產權份額的總和少於房屋產權的1/3——視兒童入戶時間(報出生/非報出生)及房產情況等綜合排序,滿額為止。
執行上述錄取 辦法後,學校若有剩餘名額,對於“父母一方入戶不滿兩年的,產證上適齡兒童及父母擁有產權份額的總和不少於房屋產權1/3的”,將視入戶不滿兩年的情況、兒童入戶時間(報出生/非報出生)及房產情況等綜合排序錄取。
徐彙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對於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不超過45人。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名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
- 本市集體戶籍
- 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
- 非滬籍滿120分
- 非滬籍其他情況
- 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
特殊提示:2021年本區“幼升小”錄取政策強調了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和廉住房適齡兒童的入學辦法。
普陀區
不實行“五年一戶”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一致,且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寄居的其他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為其監護人的租賃房屋;
- 人戶分離,其他情況。
- 非滬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積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達到標準積分;購房、租房等情況的先後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長寧區
全區實行“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意願就讀本區的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的辦法,統籌安排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籌安排就讀。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
- 非滬籍,臺灣適齡兒童
- 非滬籍,香港、澳門適齡兒童
- 非滬籍,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 非滬籍,華僑及外籍人員適齡攜行子女
特殊提示:2021年本區“幼升小”錄取政策強調了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和廉住房適齡兒童的入學辦法。
虹口區
不實行“五年一戶”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與戶主為直系親屬關係,且適齡兒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為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
-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與戶主為直系親屬關係;
- 人戶分離,其他情況。
- 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閔行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統籌時參照適齡兒童、少年實際居住時間、與同住監護人的關係等因素先後排序。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由動遷辦安置在閔行區的
- 人戶分離,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適齡兒童
- 人戶分離,本市外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
- 非滬籍,有居住證,積分達標的同住子女
- 非滬籍,其他情況
特殊提示:2021年本區“幼升小”錄取政策強調了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和廉住房適齡兒童的入學辦法。
浦東新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2022年起,部分學校將對入學的適齡兒童設定入戶時限要求。
政策原文:浦東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具備相應的房產證)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對口入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由招辦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有相應條件房子(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有相應條件房子(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 動遷戶子女,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 本市戶籍居住本區廉租房,(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 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
- 非滬籍其他情況
特殊提示:部分學校招生要求更加嚴格,孩子上產證被列為錄取順位第一檔!如華二前灘(小學部),根據戶籍、房屋產權人、與同住監護人的關係等因素分為了四擋;“人戶一致”僅歸到了第二檔,而要想進入第一檔,孩子必須名字上產證;各檔次依次按適齡兒童入戶時間先後順序入學,超額部分由招辦作統籌安排;
寶山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並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在本區購買房產,實際居住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房產證性質、監護人情況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 人戶分離,寄居在親屬處的。同等情況下根據寄居親屬關係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 人戶分離,在本區租房,實際居住地址與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戶籍區域(跨區、外街鎮)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 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嘉定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人戶一致排序辦法:如果學校招生計劃小於入學需求數,按照兒童或學生本人戶籍遷入對應房產的時間先後排序。
如果戶籍遷入時間相同,依次按照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順序安排就近入學,額滿為止,超出部分原則上在同一街鎮內安排入學。各街鎮指導相關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排序方法,報教育局備案後實施。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廉租房戶籍的適齡兒童。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本區廉租房戶籍,報民辦未錄取
- 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
-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本區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
- 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特殊提示:家長務必注意本區人戶一致的特殊要求,
注意:直系親屬僅限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不在此範圍)。
此前出現過普通小學錄取,哥哥在房本上,直接導致妹妹被統籌的情況,因為根據政策這個妹妹的情況不算人戶一致(也不算人戶分離)。
嘉定區官方的回應:親哥哥不屬於妹妹的直系親屬!
松江區
逐步推行“五年一戶”(2021新增)
入戶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政策原文:2021年起,對於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逐步實施“每戶房產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即從2022年起,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類房產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1年,以此類推,直至滿5年。不符合此項政策的適齡兒童和學生,由松江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居住地房屋產權人為其本人或直系親屬
-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產證年限四年及以上優先)
- 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
- 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居住地安置房產尚未 辦理產證的
- 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 人戶分離,在本區無房產
- 因動遷原因,另行租房居住的
- 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但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
-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無房產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 其餘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統籌安排進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 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本區無居住類房產的。
特別提示:本區擬實施“以戶籍遷入年限排序”,從原先按房產證年限排序調整為按戶籍遷入年限排序,政策2024年起正式實施。
青浦區
不實行“五年一戶”
錄取排序
- 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直系戶籍、直系房產。
- 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房產。
- 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戶籍。
- 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有直系房產。
- 本市戶籍: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房產為非直系。
- 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無房產。
- 非本市戶籍:有直系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 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且積分不達120分。居住證辦理的時間長的優先。
人戶分離細分排序:
(1)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2)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21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4)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5)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旁系親屬的,且於2021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6)其他情況。
金山區
不實行“五年一戶”
政策原文: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區教育局將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係、自購房及入戶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屬於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錄取排序
-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 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本人,並擁有主要產權;
- 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並擁有主要產權;
- 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並擁有主要產權;
- 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
- 人戶分離,其他情況者。
- 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優先。
-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證積分達標優先。
- 隨遷子女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
- 隨遷子女,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
人戶分離統籌適用條件
1) 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2) 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3) 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和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特殊提示:注意居住地在濱海地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小學、初中對口招生入學劃片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升入所在鎮小學、初中,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初中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初中。
奉賢區
不實行“五年一戶”
錄取排序
- 適齡兒童人戶統一,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
- 適齡兒童人戶統一,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
-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
- 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所有權人為擁有部分所有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擁有部分所有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且進行人戶分離登記滿1年。
- 其他情況。
特殊提示:注意完全相同的條件安排順序以財產證進行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先)順序排序;財產證處理時間長短相同的以適齡兒童入戶年限長短(年限長的優先)順序排序,額滿為止。認定終止時間為2021年4月23日。
崇明區
實行“三年一戶”
政策原文:以下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戶內三年內原則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學機會(二孩除外),同時還須經過教育局稽核。
錄取排序
-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並擁有全部產權。
- 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 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鎮。
- 其他情況。
以上就是本次口袋君為大家梳理的上海16區幼升小錄取政策及排序,最後還要提醒大家,除了基礎政策外,不少熱門學校針對入戶年限也有單獨要求,因此建議家長們早做準備。另外2021年開始上海也開始出臺了不少針對教育的政策,不論是學區房還是教育資源分配,都非常值得家長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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