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管好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助力鄉村振興。通知強調,及時足額髮放崗位補貼,同一縣區發放時間必須一致,發放時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底線。堅決杜絕不按時發放補貼問題。
通知要求,進一步最佳化崗位設定。在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各地可充分考慮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勞務輸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改造等實際需要,對現有崗位和職責進行適當調整最佳化,確保崗位設定更加符合鄉村振興新要求,更加契合當地現實需求。
通知強調,進一步加強人員動態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視鄉村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做好退出和新進人員資訊採集、更新等工作。進一步規範人員考核管理,健全退出機制,對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崗位職責、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應及時予以清退,防止出現變相發錢、優親厚友、一人多崗等現象。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程式,及時做好退出崗位的人員補聘工作,優先選聘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
通知強調,進一步強化聘用人員權益保障。各用人單位(鄉鎮政府)要及時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每次簽訂期限為一年。按規定及時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用人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理賠工作。及時足額髮放崗位補貼,同一縣區發放時間必須一致,發放時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底線,堅決杜絕不按時發放補貼問題。
通知指出,進一步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服務。在全省範圍啟動實施“愛心理發員”技能提升培訓計劃,確保有培訓意願的人員都能接受一次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提升崗位技能和服務水平。強化“愛心髮屋”陣地建設,不斷改善硬體設施條件,發揮好“愛心理發員”改變村民面貌、促進鄉風文明的作用。各地也可結合實際,探索開展其他崗位聘用人員的技能培訓工作。
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退出人員後續服務。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服務期滿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都應納入就業幫扶物件。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跟進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積極引導有就業需求的人員在扶貧車間(鄉村就業工廠、鄉村就業幫扶車間)、以工代賑專案等實現就地就近就業。幫助有外出務工意願的人員實現轉移就業,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一次性交通補助等補貼政策。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