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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本古代史上最重大的一個事件,當然是大化改新。要講清這次改新,我們首先要弄清它的歷史背景。
大化改新是人類史上的一個特例:在沒有外力強迫基礎上,一個國家能夠如此主動、深入而全面地學習另一個國家,“脫胎換骨”,“重新做國”。朝鮮和越南都與中國直接接壤,它們在長期與中國浸潤式的接觸中慢慢“中國化”不難理解(我們從前面的內容可以看到,朝鮮從唐代開始即努力“中國化”,但一直到明代,才放棄“男歸女家婚”)。但是日本與中國隔海相望,它的選擇中並無中國壓力的因素,這一點相當與眾不同。“在世界歷史上,很難在什麼地方找到另一個自主的民族如此成功地有計劃地汲取外國文明。”
日本人主動學習中國,直接的動力是什麼?是天皇家族對中國式制度的羨慕。
在大化改新之前,日本的政治結構和中國完全不一樣。日本天皇的權力遠沒有中國皇帝大。
英語裡的“king”,除了“國王”之意外,還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實上,英國的貴族一直認為國王是自己隊伍中的一員,“貴族中的第一人”,或者說貴族當中最大的一個。
日本也是這樣,天皇只是眾多貴族中的“大哥”,而不是“父親”。他與其他貴族的地位差距拉得不夠大。李卓說:“天皇最初只稱大王(大君おおきみ),如同‘大臣’‘大連’那樣,不過是畿內的一個氏族,其勢力也不過比其他最強的君(きみ)略強一些而已。”
中國史書記載,5世紀時,大和國王“珍”(日本史書中的反正天皇)派人到中國朝貢,請求中國皇帝賜予封號。除了他本人的封號之外,“珍又求除正倭隋等十三人平西、徵虜、冠軍、輔國將軍號,詔並聽”。就是說,又要求中國皇帝給“倭隋”等十三個臣子各種將軍封號。
這種做法在朝貢國中是十分罕見的。在給自己請封的同時,還給自己的臣子請求封號,可見“他們之間的關係非同一般,倭隋等人都是大豪族,很有可能是僅次於天皇的副王,不可怠慢”。
考古證據也支援這一點,當時“天皇的墳墓與豪族的墳墓的規模相當接近”,這更說明日本的天皇絕不像中國皇帝那樣高高在上。甚至每當老天皇去世,天皇家族中誰來接班,其他貴族家族也是有很大發言權的。“雖然,作為氏族共同體首領的大王一族,從3世紀起已在名分上獲得世襲大和國國君的地位,但事實上,此後相當一個時期內,大王的繼位通常是以各貴族集團協商推舉的方式來解決的。”這顯然是原始民主制的遺存。
二
天皇權力有限,是由社會結構決定的。大化改新之前,日本的社會結構大致相當於中國的夏商周時代。
如前所述,倭奴國時期,日本存在“百餘國”,實際上是約一百個部落聯盟,每個國家規模都不大,大部分國家可能只有幾千人而已,類似中國上古的“方國”,或者釋迦牟尼所出生的釋迦國。雖然釋迦牟尼據說貴為王子,從小金屋玉馬,享盡榮華富貴,但仔細考諸歷史,他父親的“國家”可能統治著不過幾十個村莊。
而到3世紀的邪馬臺女王國時代,國家的規模已經大大擴大。邪馬臺有人口七萬多戶,在當時三十多國中是“超級大國”。
這就意味著邪馬臺的統治者征服和吞併了周圍很多部落或者部落聯盟。怎麼吞併的呢?當然不可能“郡縣其地”,派官員給當地百姓編戶口,收賦稅。這種統治技術當時還沒發明。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包圓兒”。不是嚼碎了嚥下去,而是整個兒吞下去。也就是說,征服了這個地方之後,不打散原來的社會結構,原來的首領還按原來的方式管理著部落,只不過你們需要集體給我交納貢賦或者提供其他服務。
這也是中國周代的統治辦法。周滅商之後,雖然征服了各地,但是由於周人人數不多,又沒有發明官僚制度,要統治廣大的被征服地域,只能“不打亂土著居民的家族組織,亦不強求改革其生活習俗,仍然保持其固有的生活方式,只是在政治、經濟上置之於被統治、被役使的地位”。周人到各地建了諸侯國後,都住在城邑里面,稱為“國人”。土著居民住在城邑外面,稱為“野人”,這些“野人”仍然按宗族的方式生活,集體為周人從事農耕。“野人”的宗族家長有一定社會地位,但“野人”整體上是“二等公民”。
其實即使發明了郡縣制,後來中國中原王朝在征服邊疆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後,也仍然要採取“包圓兒”式的統治方式,即實行“土司制”。當地原有的統治家族被王朝封官授爵,吸收到王朝統治階層,成為貴族,但他們仍然世世代代生活在原地,用原來的方式管理著當地的民眾。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地理距離太遠,實行郡縣制成本太高。
邪馬臺國也是這樣。據《三國志·倭人傳》的記載推測,邪馬臺國時期已經現出了明顯的階層分化,分為“大人”和“下戶”,也就是“貴族”和“平民”兩個界限分明的階級。被征服宗族的上層被吸收到“大人”階級,其他成員成為“下戶”。但被征服者還是生活在原來的群體當中,基本保持原來的生活和生產方式。
到了大和國時期,日本社會也沒有出現本質性變化,仍然以宗族為國家的基本單位。從現有的文獻記載看,大和國的政治社會結構同樣類似中國周代。
中國周代是“世官世祿”,就是貴族以家族為單位,世世代代為國家服務。銅器銘文顯示,西周王室中大多數官職都是世襲的。比如“師鼎”的銘文說,它的主人一家四代父死子繼,世襲“師”官職。微史家族銅器銘文顯示,這一家族的六代人從西周初年開始,一直世襲“作冊”即史官之職。
大和國也是這樣,當時各個貴族家族被稱為“氏”。家族首領被稱為氏上,一般成員被稱為“氏人”。氏上率領自己的族人也就是氏人世世代代分管國家各種事務。比如“蘇我氏”一族世代掌管的是國家政務,“中臣氏”一族世代掌管朝廷祭祀事務,“物部氏”一族則歷來掌管軍事。這叫“氏姓 制”。
與“氏姓制”配套的還有“部民制”。
作為貴族的氏上除了管理氏人之外,還擁有“部民”。所謂“部民”,就是在大和國征服的過程中那些歸順和被征服的部落,“被集體安置下來,保留了原來的部落組織,在原有土地上繼續生活,有許多仍保留著原來的原始血緣關係”。海邊的村莊被編為“海部”,負責向朝廷供獻海產品。山中居民被編為“山部”,任務是提供山珍。也有些被征服部族被遷徙到首都,被編成為王室和貴族們服務的各個部,比如“膳部”“掃部”“土師部”和“陶部”等。顧名思義,“膳部”負責餐飲,“掃部”負責王宮的打掃,“土師部”和“陶部”負責為王室製造餐具等生活用品。不過編部並沒有打散他們原來的氏族,在這些“部”的內部,仍然保留著原來的組織結構。
三
因此,倭奴國時代的日本,類似中國商代。邪馬臺時代和大和國早期的統治方式,和中國周代一致,這當然不是有意學習的,而是相似的發展階段的社會現象自然吻合。
中國和日本的區別在於,日本被征服者的原有組織更難以被打散。也就是說,在日本建立集權比在中國更難。這是因為地理原因。
第一是日本缺乏大的平原。中國四大平原,東北平原面積三十五萬平方千米,華北平原三十萬平方千米,長江中下游平原二十萬平方千米,關中平原四萬多平方千米。而日本最大的關東平原,面積不過一萬六千平方千米,而著名的近畿平原(又叫大和平原,奈良平原,即大和國的誕生地)面積才一千多平方千米。
世界上大部分強有力的集權制政權,都是在大的平原或者河谷地帶形成。誕生在小小的大和平原的大和國的集權體制相較大陸政權遠不夠強有力。
第二是日本國土約76%屬山地丘陵地帶,小規模的山間盆地及平原散佈全國,形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地理單元。同時日本的河流較短,大部分不能航行。這種地理結構不利於人群遷徙流動,不利於權力觸角的深入。
因此日本各地的原始氏族比中國的更難以控制,被征服後只能以原來的結構被保留下來,納入部民制當中。
四
部民制下,貴族們擁有各自的部民和領地,天皇和他們的區別只不過是部民和領地多一些而已。“大和政權的初、中期,實際是由諸豪族組成的鬆散的聯合統治體制,其脆弱性是可想而知的。”
這一點在神話傳說中也有明顯的體現。
不熟悉日本史的讀者可能以為,日本只有天皇一家是神族。而事實上,不只天皇一家,很多古老貴族家族也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神靈時代。日本早期“每一個豪門氏族都有一份家譜,根據這份家譜,他們的血統可以追溯到某個自然神,這個神也就被稱為他們的始祖。”比如出雲(今島根縣)的千家氏,就是一個和天皇家同樣古老甚至更為古老的家族。他們在祭祀的賀詞中要追溯千家氏的遠祖“天穗比神”和其子“天夷鳥神”的光輝事 跡。
(日本古代)各氏族都爭相把神話傳說中的神,或者在大和朝廷的建國神話傳說中出現過的人物追敘為本族的祖先。《新撰姓氏錄》中所記錄的諸如“息長真人,出自譽田天皇(諡應神)皇子稚渟毛二俁王之後也”,“藤原朝臣,出自津速魂命三世孫天兒屋命也”一類文字,就是很典型的說明。
因此,貴族家族流行內部通婚,可能有一個動機,也就是為了保持各個神的血統的純正性。
由於越來越多的貴族宣稱自己是神的後代,天皇很不高興。《日本書紀》記載,415年,允恭天皇曾經舉行過一次鑑別真假神靈後代的“探湯”大會:
戊申,詔曰:“群卿、百寮及諸國造等皆各言,或帝皇之裔,或異之天降。然三才顯分以來,多歷萬歲。是以一氏蕃息,更為萬姓,難知其實。故諸氏姓人等沐浴齋戒,各為盟神探湯!”
則於味橿丘之辭禍戶岬坐探湯甕,而引諸人令赴曰:“得實則全,偽者必害!盟神探湯……或泥納釜煮沸,攘手探湯泥;或燒斧火色,置於掌。”
於是諸人各著木棉手襁而赴釜探湯。則得實者自全,不得實者皆傷。是以故詐者愕然之。予退無進。自是以後,氏姓自定,更無詐人。
也就是說,天皇下詔稱,貴族們都說他們的祖先,或者是與天皇一脈,或者是天降的各路神仙。但是自創世以來,已經過去一萬多年,地上家族眾多,難以知道大家說的是真是假。這樣,我們燒一鍋開水,大家把手伸進去,如果誰燙傷了,就說明他在撒謊。如果安然無事,那就是神靈的後代。
據說這個大會很有效,辨別出很多假冒偽劣的神靈後代,剩下的都是真正的神仙后裔,神的家族得到了一次大規模的清理整頓。貴族們從此分成了三大類,一大類叫“皇別”,皇室後代。一大類叫“神別”,各種神靈後代。“神別”裡還分成“天神”“天孫”“地祇”三個小類。還有一大類叫“諸蕃”,就是從中國或者朝鮮來的移民,自稱是秦始皇或者漢高祖的後代的“歸化人”。
此後,天皇授意臣下“將主要氏族的神話整合在一起,成為綜合的全國性的神話”。整合的過程中,當然要降低其他神靈的地位,突出天照大神的獨一無二,讓她成為全日本的主神。大化改新之後,文人們遵循天皇的旨意,把這些歷來口耳相傳的神話定型,寫入《古事記》和《日本書紀》兩本書。寫這兩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樹立天皇家族的權威。這反向說明了在寫這兩本書之前,天皇家族的地位即使在神話當中也並不是絕對的中心。
五
這種政治結構顯然很不穩定,容易出現內亂。那些實力與天皇不相上下的大貴族並不完全受天皇控制,“各個氏實際上是一支支獨立傾向很強的政治勢力”,他們“各置己民,恣情驅使”,甚至擁有各自的武裝,“割國縣山海林野池田,以為己財,爭戰不已”。天皇家族或者說“大王”家族的地位表面上一直受到尊重,但是實權則經常受到挑戰甚至被架空。
“架空天皇”是日本政治的傳統。這個傳統其實並不是起自“幕府時期”,也不是起自“攝關時期”,而是更為久遠:事實上在大化改新之前,天皇就已經長期失去了權力。
蘇我氏是大和國的最有淵源也最有勢力的貴族家族之一,他們的始祖武內宿禰據說曾歷仕五位傳說時代的天皇,活了二百八十歲,被稱為日本的“大臣之祖”。這個傳說當然太誇張了,但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這一家族歷史之悠久。587年起,擁有大量領地和部民的蘇我氏在高層鬥爭中擊敗其他貴族,開始獨攬朝政。
蘇我氏專權的關鍵是透過婚姻,成功地控制了天皇。
在前面我們提到了天皇家族的內婚制。這種內婚制除了保持神的血統純正之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避免外戚掌權。朝鮮高麗王朝時期也一度實行內婚,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防範外戚作亂,保持政治穩定。原來高麗王國建立之初,各地豪族在政治上影響很大。王建本身是以豪族起家,他的后妃合計有二十九人,絕大部分是出於政治需要迎聘的異姓豪族之女。王建死後短短六年裡,外戚豪族勢力開始興風作浪,接連換了三個國君。因此從第四任國君光宗王昭開始,高麗王室開始採取內婚制度。這種婚姻方式雖然不符合中國倫常,但是在短期內杜絕了異姓豪族干政,保證了高麗王權的穩固。一直到了高麗文宗王徽時期,才立法限制內婚,但是外戚專權不久就死灰復燃,導致高麗政治出現重大動亂。
但是內婚制度也有漏洞。我們知道,天皇傳統上要娶皇族之女為皇后,但可以娶其他家族的女子為妃。蘇我稻目把自己的女兒以妃子的身份嫁入宮中。一般來講,只有皇族之女生下來的皇子才能繼位,但是由於蘇我家勢力太大,在蘇我氏派系的強力扶持下,蘇我氏妃子所生的皇子成為天皇。從此之後,擁有蘇我氏血統的皇子成為天皇就成了一個傳統,蘇我氏一族因此就以外戚的身份任意操控天皇,他們的勢力甚至發展到看哪個天皇不順眼就可以換掉的程度。
《日本書紀》記載,崇峻天皇在位的時候,有一次,有人給他獻了一頭山豬。深受舅舅蘇我馬子控制絲毫不得自由的他,不小心說了一句不應該說的話。
五年冬十月癸酉朔丙子,有獻山豬。天皇指豬詔曰:“何時如斷此豬之頸,斷朕所嫌之人!”……蘇我馬子宿禰聞天皇所詔,恐嫌於己,招聚黨者,謀弒天皇。……乃使東漢直駒,殺於天皇。
崇峻天皇不懂得“戒急用忍”,試圖挑戰蘇我馬子的權力,而且言語不慎,流露了自己的意圖,遂被蘇我氏指使親信東漢直駒刺殺於殿前。崇峻天皇死後,蘇我馬子乾脆安排自己的外甥女繼位,是為推古女王。
六
推古女王時代,中國終於結束漫長的三國兩晉南北朝分裂時期,進入了大一統的隋朝。推古女王的侄子,在當時執掌朝政的聖德太子熱愛中國文化。他痛心於蘇我氏專權,羨慕大一統的中國皇帝的權勢,試圖向中國學習,提高天皇的地位。
聖德太子將“大王”的名號改成了“天皇”。如前所述,日本的“天皇”此前一直叫“治天下大王”。在607年建造的法隆寺金堂藥師像上所刻的銘文中第一次出現“治天下天皇”的稱呼。同年,推古女王和聖德太子派出使節前往隋朝通好,國書中也開始自稱“天皇”。這一做法當然是為了提高大王的權勢,突出大王在貴族中的獨一無二的地位。
聖德太子還制定了《憲法十七條》,試圖對貴族們的行為進行約束。當然,這個“憲法”並不是真正的“法”,只是一個行為規範,中心內容是提倡儒家的“三綱”“五常”,強調臣民對皇權的絕對服從,提出“君則天之,臣則地之”;“國靡二君,民無兩主;率土兆民,以王為主”。
當然,這兩招都是“虛”的。具體如何把中國的制度移植到日本來,把天皇從虛君變成實君,他也弄不清楚。於是他派出了日本歷史上第一批留學生,隨遣隋使團抵達中國,進入中國的太學學習,深入研究中國的政治運作。隋朝被推翻後,日本又緊接著向唐朝派出遣唐使,繼續向中國取經。“大唐國者,法式備定,珍國也,常須達。”這就為後來的大化改新埋下了伏筆。